废文网 - 其他小说 - 罪妻(罪妻之罪与罚)全本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是黄志龙进出许总办公室半个小时后,许总的丝袜就没有了呢?也许许总自己也发现了问题,又回到了办公桌后给我讲了一些事情,我离开办公室留意了垃圾通,里面没有许总的丝袜。当然这并不能代表什么问题,也许是许总自己把丝袜放在了一个看不到的地方,也不能说是黄志龙拿走了许总的丝袜。”郑晓玲很直白的说着。

    我点了点头,示意让她继续。

    “后面在公司,我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您知道。黄志龙的职务以及他的特长,许总经常带他出去出入某些社交场合,有时候也带着许总的表妹许贞贞。2019年1月1日,我大学同学结婚在喜来登酒举办,宴席过后,我坐电梯下楼,在出电梯的时候,看到黄志龙和许总在一起,而黄志龙是搂着许总在等电梯,我们迎面撞上了,黄志龙看到我,很快松了手,那场面确实很尴尬。”郑晓玲说道。

    “许贞贞没在边上吗”我问到

    “没有,酒店大厅也没看到许贞贞”

    “你能找到我,想必后面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了,那个时候我也知道我不可能留在公司了。上班后,黄志龙和我说了,希望我能离职,许总会给我一笔钱。说真的,我真没想要这个钱,或许是许总和黄志龙为了安心直接把钱打入了我的工资账户。我也查了,这钱是许总转给我的,不是黄志龙。”

    听完郑晓玲的讲述,我知道妻子是真的出轨了。虽然我心里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但是真正知道妻子出轨她的妹夫,我心里瞬间的愤怒。

    郑晓玲看出了我的心里变化,说到:“刘总,出了这样的事情,谁心里都很难受,但是我个人认为许总和黄志龙之间开始的并不长。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您和许总好好谈一谈。”

    我听着郑晓玲说的,是啊,女儿上次说了听到妻子和黄志龙说到此为止,看来妻子也想回头。她也不想毁了这个家,她自己知道她有一个爱她的丈夫,一个需要保护,爱护的女儿。只是许贞贞难道就一点都不知情吗?她们在一工作,经常一起出入,许贞贞难道就一点都没有发现妻子和黄志龙的事情吗?妻子就不怕许贞贞发现后会大吵大闹吗?

    就在此时,严辰的电话响了。“刘总,我是严辰,和您说个事情,黄志龙离职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

    “刘总,我查了下,就是您安排张艾艾进HR部门的第二天,黄志龙就没有考勤记录,开始我以为是黄志龙请假,今天许贞贞说黄志龙因家里出了变故提出了离职,交接手续都没有办,听许贞贞说她做了挽留但是没有留住。另外许总似乎知道了您查询了公司财务账目的事情。”

    “好的,我知道了”挂完电话,我起身向郑晓玲告别,再回长沙的高铁上,我冥思着,今晚或许就要和妻子摊牌了。只是怎么开口?谁先开口?还是不动声色等着妻子主动和我说吗?

    --------

    罪妻第二篇摊牌(上)

    第一章、

    郴州到长沙的高铁很快,90分钟的路程,我却度日如年,到长沙高铁南站下午3点半不到。出了高铁站,坐上妻子买的奔驰S63,把上方向盘。却不知道往哪开。

    和郑晓玲分别后的我,急匆匆的往回赶是为了想当面质问妻子。可是真到了长沙,我却犹豫了。我怎么去面对?和众多出轨的事例一样,痛哭、认错、相互数落对方的不是然后离婚,还是放下心结和妻子和好如初?

    我想了这些年,我发自内心的承认妻子的辛苦与辛酸。但是我也扪心自问了我这些年是不是对妻子的关心不够。除了工作上的事情我没有给妻子太多的帮助,但是对于这个家,我觉得我是问心无愧。都说现在是婚姻现在是三年之痒,过了激情就是亲情。我和妻子快20年的婚姻自我感觉依然充满着激情,因为我是如此的爱她。但是今天,我发现我的爱确被她的出轨击碎的体无完肤。

    我点燃一根烟,再次将最近一段的时间发现的细节仔细进行了回忆,突然想到那天我去妻子办公室的时候,我发现妻子衬衣有拉扯的痕迹,是许贞贞帮忙说话才解除了我心中的疑虑。

    那么假设,在我去公司前,是黄志龙在妻子办公室,那么许贞贞就肯定知道她的表姐许颖和黄志龙在办公室里面干什么。也就是说妻子和黄志龙的事情许贞贞是知情。可是她为什么没有吱声?没有和表姐翻脸?那只能说是许贞贞默认了表姐和黄志龙之间的关系。而且同时她也保持了和黄志龙的恋爱关系。”3P?”这个邪恶字眼在我的脑子里响起。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妻子的衬衣真的是和许贞贞在嬉闹中被拉扯的。那样,许贞贞或许是真的不知道妻子和黄志龙的关系。围绕着妻子、许贞贞、黄志龙三者的关系,我想很有可能许贞贞并不知道她表姐和黄志龙之间的关系。毕竟,从郑晓玲口里得知,她撞见的那次许贞贞并不在场。再加上今天严辰告诉我的,许贞贞想挽留黄志龙不要离职。这一切似乎说明许贞贞真的不知情。

    在理清楚三者之间的关系后,我还是决定先回去。看看妻子今天会怎样的说法,即便她不开口,也看看她的表情。

    当我回到家中时候,已经是快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