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刘盈: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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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南,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 自太阳跃出地平线开始,这片往日里寂静苍茫的大地,顿时沸腾了起来,旌旗如林,鼓声隆隆,喊杀震天。 这里,正是汉军展开演习和阅兵的地方。 前天,刘盈和东胡诸部的交易尽数完成,虽然他要交付的烈酒、布匹、食盐、粮食等物资还在运输的路上。 但实诚的东胡人,却已经将承诺的马匹牛羊,以及刘盈点名要的鹿茸人参以及神鹰,也就是海东青交割完毕。 刘盈随后带着军中许多田典出身的军吏忙碌了整整一天,将能够训练着拉车拉犁的草原牛挑了出来。 所谓的挑选其实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将那些脾气相对温和,身量大的牛单独圈养。 至于那些脾气暴躁,即便是戴上了鼻环,也时常惦记着一脚将人踹死的,以及那些身高较矮,干活能力差的,就只能是杀了吃rou…… 反正,只要和东胡人建立良好的商贸往来,牛是不缺的。 所以此刻,饱餐了几顿牛rou的汉军士气格外高涨,喊杀之声铿锵有力,让站在观摩台上的蛮族首领感到一阵心惊rou跳。 铁甲闪亮,箭矢如雨,一队队铁人之间,是往来奔驰的雄壮骑兵。 此时的汉军不仅仅是一汉当五胡,以一敌十也不在话下! 只是在观礼台上,刘盈默默换了个位置,站在刘邦和箕子朝鲜王太后之间,将他俩不动声色的隔开。 他本以为,来的是个老太太,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个风韵犹存的少妇。 嗯,虽然她的打扮看上去有些怪异…… 毕竟箕子朝鲜是商朝的后裔,商人自有气节在,不屑于换穿周朝改良后的服装。 而刘盈此刻将他俩隔开,则主要是担心老刘会把持不住。 毕竟对面正在向他暗送秋波的,是一个要身份有身份,要身段有身段的熟女,而老刘又是个来者不拒的lsp…… 万一真发生点什么,他多一个血统存疑的弟弟倒是没有什么,但就怕吕雉扒了他的皮…… 毕竟王太后是应他的要求而来,这么算下来,他就等同于是个拉皮条的了…… 所以,休想! 只是凭栏而望的刘邦浑然没有察觉刘盈的小心思,他此刻除了有些心潮澎湃之外,剩下的就是委屈。 无他,没酒了。 此次和东胡人交易了上万匹的牛马,军中携带的酒水被搜刮一空尚且无法全部抵债。 随着身份提升,对于承诺格外看重的刘邦,虽然不舍,但还是将自己私藏起来的朗姆酒也给了刘盈。 所以,悔啊! 少顷,全军演武结束,大队人马在远处集结待命,只有少部分挑选出来撑场面的精锐,在观礼台周围列阵,等待着刘邦完成最后的一个项目。 检阅。 在刘盈的满脸疑惑中,刘邦和卢绾并没有直接下台检阅军队,而是携手去了另一侧的小帐篷之内。 嗯,有jian情……刘盈捏着下巴,嘴角扬起一抹奇异的微笑,开始脑补了起来。 只是很快,他手捏着下巴的样子,就变成手托着下巴。 帐篷门帘掀起,最先走出的是刘邦。 他身上之前穿着的玄衣纁裳的礼服,变成了一套闪瞎所有人的铠甲。 如果从外观上来看,这正是刘盈给他做的那一套中式风格的哥特式板甲。 但刘盈做的那一身,虽然也用了不少的镀金部件来装饰,但剩下的大量零部件,却要么是打磨光亮的金属本色,要么是为了防锈而用硫酸钝化后形成的暗色。 总体来说,颜色错落有致,奢华中带着几分朴素,张扬中又带着满满的低调。 但现如今,刘邦身上这一套铠甲,已经完全镀金,闪闪发光,彰显着十足的暴发户气质。 而紧紧跟随在刘邦身后的卢绾,身上也同样是金光闪闪。 土鳖二人组昂着头,一副洋洋得意的神色向周围挥手致意,接着缓缓骑上战马。 我真是服了……刘盈用力托着下巴,心如电转,他总是明白吕雉那满满的村炮审美是怎么来的了,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所以他悄悄低下头,决定将这次出风头的机会让那对异姓兄弟独享。 嗯,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此刻在这群观礼的东胡各部,夫余、肃慎各部心中,刘盈这个一挥手就掀起阵阵金雨的人,才是最受到他们尊崇的那一个。 刘盈担心,当自己和刘邦并骑之后,很有可能会抢了老刘的风头。 自家老汉自家晓得,刘邦私下里有多小气,他又不是没有见过,之前就是写信的时候稍稍嚣张了那么一丢丢,就被老家伙编排成了狗熊…… 要是这次再抢了他的风头,只怕还不知道会被编多少段子呢! 刘邦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单手握住缰绳,另一只手用马鞭轻轻的顶着头盔,昂首挺胸,在一双双充满崇拜,畏惧的眼光中,缓缓从观礼台边走过,向着远处按照骑步兵分组排序的汉军走去。 “万岁!” “万岁!” …… 刘邦策马缓行,所过之处汉军之中喊声震天,他脸上得意洋洋的神色,迅速变成了一片庄严肃穆。 此刻,成千上万人都簇拥在他身边,追随着他,敬仰着他,也护卫着他。 他所经之处,人们高呼‘万岁’,但却如风吹麦浪般低下头颅,不敢仰视! 大丈夫,当如是! ……………… 观礼台上,趁着刘邦去检阅军队的时候,很多这一次才和汉国正式建交的蛮族,渐渐向刘盈围拢而来。 东胡人有的东西,他们也想要拥有! 尤其是夫余人,这群生活在嫩江和黑龙江流域一代的东北先民,已经从原始的部落制社会走出,形成了相对松散的封建制国家。 他们‘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 ‘加’,就是类似于部族之类的称呼。 只是因为冶炼金属的水平太次,所以广袤的平原还覆盖在一片参天的森林之中。 所以他们和后世里东北的少民有着相同的生活方式,渔猎为主,游牧为辅,并不擅长耕种。 但此次前来的夫余王比鲜卑王和乌桓王的志向要远大一些,他并不怎么喜欢烈酒,而是想要从刘盈这里获得更多的粮食,以及金属制品。 比如斧头、比如铁锅。 虽然有些不想,但无奈夫余王开出的价格过于诱人。 反正暂时他对于东北这片沃土有心无力,倒不如先扶持一下夫余人,替他做前期的开发。 这时候他所在的国家是汉,而不是怂,亦或是萌,区区几十万的一个原始部族,弹指可灭。 而夫余人驯养的马匹,在体型上也丝毫不逊色于东胡人的大马。 毕竟,他们生活的环境都大同小异,主要驯养的都是那些奔跑起来相对缓慢,但体型更大的森林系冷血马。 所以这样的交易,其实是一场双赢。 刘盈记得,自己用大怂蹩脚的马政攻击某只宋吹小护士的时候,曾经引用过一篇论文。 中国马,或者说是蒙古马的普遍体型矮小,并不是先天的基因,而是后期的人为培育。 毕竟游牧民养马往往不使用精饲料,而是游牧迁移,靠天吃饭,这就导致了马匹一段时期吃的好,一段时间吃的差。 这种养法的好处在于这样养出来的马往往非常有耐受性,对于饥饿等情况也更加具有忍耐力。m.zwWX.ORg 但坏处就是不能指望这种饥一顿饱一顿的饲养方式,能让马匹在生长发育期获得足够的养分。 而且缺乏庇护所的情况下,当气温降低,野外散养的马匹又不得不消耗能量来维持体温。 自然而然的,再好的马种也废了! 所以刘盈对于引进更大体型的冷血马,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有了优良的马种,再加上农业文明可以提供的充足饲料,汉军中下一代战马的体型提高一尺是没有太大的难度。 而马匹的一旦高度达到了六七尺,体重和力量也必然大幅提升,这样不仅可以承载穿着重甲的骑兵,也可以用作他处。 比如拖拽小口径的前装加农炮…… 等到刘盈美滋滋的和夫余王签订了通商契约之后,一旁的肃慎王也满脸谄笑着凑了过来。 刘盈也同样报以友善的微笑。 肃慎生活的范围,大抵在库页岛以南的滨海地区,相传他们也是最早登上岛国的殖民者。 凭借着从中原得到先进技术,以及更加高大的体型,于是就万世一系了。 不过此时的肃慎王却并没有夫余王那样的高瞻远瞩,他对于刘盈前些天送给他试饮的朗姆酒爱不释手,所以想用从海对面抓到的奴隶以及自己驯养的牛马多换一些美酒。 刘盈对此自然举双手赞同。 虽说肃慎王所说的奴隶长得又瘦又小,但好在他们主要是草食系,且对于能够征服他们的强者,予取予夺,即便你当着丈夫的面,占有他的妻子,他依然会向你鞠躬,欢迎你下次再来…… 但刘盈还从肃慎王那里得到了另一个情报,那就是几年前,岛上似乎来了一群和刘盈衣着相近的外乡人……曹吉利的天命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