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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难过的。好在她曾经是警察,好在她足够坚强。我是顾坚强啊,我从小就坚强,天下最坚强。她要用这样的话不停地暗示自己,才能驱散心头一刹那的软弱。“他当然不是了。”顾雪柔叹气说:“不过不是也不代表我就立即跟征宇在一起吧?”“那怎么还想孤老一辈子?”顾雪莹问她:“我一个人孤老就行了,你也孤老那怎么行?我还打算你生几个,然后送我一个呢?”“你当是小猫小狗啊?还送你一个。”顾雪柔说,大母狼跟自己这个所谓的母豹子都要注孤生一辈子了,世界这么大,可让我能心甘情愿去爱的那个人,到底在哪儿呢?“你跟驰子哥还是不可能吗?”“怎么可能?早腻了,哪天我就换一个。”顾雪莹跟自己妹子说话的口吻,简直就是个女流氓:“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个人,其实条件挺不错的,你要不要见见?”“条件不错?怎么地,是有钱人啊?”顾雪柔笑着问。哪知顾雪莹听了这话,却不知道怎么地,犹豫了一下:“有没有钱,看跟谁比吧?如果跟以前的江孝文比,他其实一穷二白,就有个刚起步的小公司,连老板带员工,一共才五个人。”顾雪柔笑了一下:“他是哪里有毛病啊?就算开了个小公司,找什么样的不好,干嘛要找个残疾人?”顾雪莹不乐意听meimei这么形容自己:“什么残疾人!你跟残疾有什么关系?大街上的男人不聋不哑的多了去了,一万个里面九千九百九十九个连给你提鞋都不配!”顾雪柔听见她姐激动了,连忙嗯嗯地安抚两下,自从她耳朵聋了之后,顾雪莹的妹控本质就彻底爆发了,容不得她妹受一点儿委屈。“不许你再提残疾这回事儿!”顾雪莹发话说:“我介绍这个人姓燕,叫燕中秋,今年二十九岁,清大毕业的高材生,目前是个开了个小公司的三无青年:无房子,无票子,无马子。他看了你的照片,特别喜欢你,就差给我跪下了,所以我才答应给你们介绍一下。”顾雪柔听了,有点儿怀疑自己的助听器是不是出问题了:“这人……”顾雪莹呵呵笑了好一阵,咳了一下说道:“这人跟江孝文特别像?”顾雪柔沉默了,想起江孝文,身体仿佛又被炸/药炸了一下似地,好疼啊,连脑袋都疼了,还特别想哭——真没出息……“不像,一点儿都不像,我跟你保证!”顾雪莹信誓旦旦地说道:“完全不是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地方像的,除了长得都一样帅以外。”“怎么帅啊?”“帅到你看见他就忘了什么江孝文了。”顾雪柔无言以对,她因为负伤再也没法像以前搏杀一线之后,虽然每天也有在努力地适应生活,工作的内容平淡又琐碎,但是她也都处理得特别好。但是二线的日子,毕竟没有枪林弹雨的日子那样吸引她,所以显得闲下来的日子特别地漫长。注孤生虽然只有三个字,背后却是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孤孤单单空空荡荡的日子,一个人来填满真的力不从心,如果再来一个伴儿,甚至几个伴儿,比如孩子老公什么,就容易多了。老公是痴心妄想了,收养几只猫要容易得多。“我浪费别人的时间干嘛呢?”顾雪柔说道,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了,跟自己jiejie也没什么抹不开面子的,“你直接告诉他我忙,不想见。”“他人都已经过去了,我把你的电话给他了,你等着接他电话。”顾雪莹说完,似乎感到了顾雪柔生气了,麻溜地一句我还有事儿,把电话挂断了。顾雪柔对着一点儿声音都没有的手机生了半天的气,心想这死女人简直就是典型的“不过仗着朕宠你”,还真是敢胡来啊!你跟这个燕中秋认识有多深啊,就随便把亲meimei手机号和所住的城市给出去了?不知道我躲人呢吗?她第二天并没有收到那个燕中秋的电话,没接到最好,陌生人之间哪来那么多的一往情深,仅凭一张照片就看上了自己这种事儿,她是不信的。她请了半天事假,陪了杜征宇一天,晚上送他坐动车走了。对他提出的俩人交往的建议,她没答应,因为总有种答应了他,就是坑了他的感觉。我心里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哥,他有一万个不好,我也还是忘不了他——这样的我跟任何一个男的在一起都是不合适的啊?而且这辈子她的朋友不多,杜征宇算是最好的一个了,待友以诚这个基本的原则她还是懂的。第三天是周末,她周末还保留了当初一线特训时候的习惯,沿着沙河湿地公园跑步十公里。背包里也跟当初出任务一样,装上补给,只不过现在多了一条野餐的毯子,一本书,还有一根钓杆——她不怎么会钓鱼,这钓竿纯粹就是为了摆样子扯淡。她装好了背包,穿上运动服,要出门的时候,感到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她拿出手机,是个陌生的号码。是那个叫燕中秋的人吗?真不巧,早点儿来电话就好了,现在我都要出门了。所以她没接,直接把电话放在口袋里,出门开车,手握在方向盘上还感叹了一下幸好当初受伤的是耳朵,如果是眼睛,现在该有多麻烦。她把鱼竿和背包丢进后备箱,上车发动车子,向车库外开去。门口的一群大爷大妈摆摊儿卖早点的地方,人多她一时过不去,踩着刹车的工夫,看见一个人从小区里面匆匆向外跑,个子高高地,一身的黑。第101章她只看了一眼,心想挺帅,跟小江哥哥差不多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当时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现在稍微能忍受,其实细想起来,当年自己在楼上看见小江哥哥跟他父亲说话,那感觉与其说是伤心,不如说是失望更恰当一些。她失望自己从小就崇拜的那个一身白色运动服的小哥哥,自己当了他二十多年忠犬的江孝文,实际的真面目竟然是可憎的——时至今日,她依然不舍得将更多负面的词用在他身上,当年领会到的他们父子之间的那些谈话,那些真相,她至今想起来,脑海中一刹那涌上来的也只有“面目可憎”这个词而已。剥下了仿佛偶像的他的那层外衣,所知晓的他的真面目,她其实并不喜欢,但是实在是崇拜了太多年,实在是喜欢了太多年,这种对他的崇拜和喜欢已经化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那是她脑浆里的脑浆,鲜血中的鲜血,根本分剖不开。要是能继续喜欢哥哥就好了,她有时候会这样想,管他是个好人还是烂人呢!每次这样想,没出息三个大字就横在她眼前,斗大的三个金子,亮闪闪的,让她无法回避。还是注孤生吧,她在心里想,没什么的,我最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