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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那么你也铁定印象深刻!好的吧,这就不得不说一下我上辈子是怎么死得了。虽然还不至于是满纸荒唐言,但还真真是一抔辛酸泪。本人苦读十余栽春秋寒暑,终于一路拼杀到了博士学位,就差一篇论文,便可完美终结那数十年不堪回首的岁月,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小生苦熬数日,基本没怎么合眼,终于在最后关头将论文交了上去,并且不日得知结果,过了!此真乃普天同庆之乐事。欣喜若狂之余,我拿起手机,废寝忘食一口气刷完了几百万字的。是的,你没听错,整整两天一夜,我没合眼。而这本老太太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的书看到结尾,特么的居然老子最喜欢的两反派还被主角给干掉了!即使知道必然是这个结果但是还是不甘心啊啊!在这样一篇脑残文里面好不容易遇见两个喜欢的居然还死了,死法还是男主挑拨两句于是自相残杀双双阵亡?!你特么不要逗我了哦!男主打不过就打不过,弄这么牵强的“险胜”只会让人鄙视好吗!于是,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患有心脏病的我只感觉胸口一阵窒息,手一抖,手机落地,黑屏,我的意识也就同步黑屏了,眼一闭,就从此再没睁开来。作者有话要说: 咳,总感觉这文各种天雷狗血。当然这其实也表现了我的一个悲催心态,那就是没回看文喜欢的总是配角还时常是反派boss,这就很悲催了,于是萌一个死一个,感觉自己都要抖M了……汗("▔?▔)汗?还有,今天小年夜哦,住大家各自团圆啦!么么哒~(^з^)-☆红包不要客气的手下吧~仗着自己小23333!☆、第2章狗血的原著剧情咳,其实我上辈子怎么死的真的不重要,回归正题咱们应该好好地来说说这本。要问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说我搭上了一条命,就是我还四肢健全的好好活着,我也觉得不值。垃圾,累我精神,耗我钱财,害我生命!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为什么会去看它,撇开自己手贱,还有就是因为它是一匹黑马,在某点层出不穷的作品中,居然硬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为什么?很简单,因为男主不花。此文男主颇有柳下惠之风,各色美人宽衣解带主动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顾,又尽得唐三藏真传,管你仙人妖魔,只要是个母的,只要对他有意思,他一准老老实实和你保持距离!他的这种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性读者——谁不喜欢专一自律的男人?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身汉眼里,唯一的感觉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作为某点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欢的妹子,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meimei。孟寒凌十岁拜入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种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遇到魔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腿一路狂奔,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千钧一发之际,我们的白月光出场了。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点人世尘寰。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从此,孟寒凌爆发了!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魔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魔族。虽然魔族的确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觉得魔族就连刍狗都不如。我当时看的挺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不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