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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凛凛的光芒,一时之间,竟分不出是刀光更冷,还是她的目光更冷:“两百步的距离……掩护我。”她有不败的声名,云阳兵对她敬若鬼神,对她的决定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质疑。这是最后一次冲锋,盔甲上的每一点光芒汇成一片森寒的海洋,几十个兵士呼啸着向北齐军席卷而去,竟像是一场声势惊人的海啸。北齐兵都是悍狠之辈,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心生恐慌。每一次,他们都觉得自己要将这些楚人的阵型击垮了,但每一次这些伤疲之卒却都挺了下来,甚至爆发出了更大的斗志!“这是楚人死前最后的反扑。”拓跋焘忽然开口:“越是疯狂,越是显出他们的虚弱。祖灵在看着我们,我大齐健儿天下无敌,给我杀光他们,撕碎他们,毁灭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显现我族的荣光!”冷酷的声音像是给北齐兵们注入了力量,号角声呜咽响起,这些可怕的北齐军马,迎着云阳的兵锋,悍不畏死地发起了反冲锋。这两支精锐的军队瞬间绞杀在了一起,战斗比先前酷烈数倍。血腥之色遍布战场,拓跋焘举起手中硬弓,箭头直指正往这边冲杀的林可。他早已认出了这就是云阳的主将,因此特意放林可接近,打算用对方传言中最擅长的箭法夺去此人的性命,彻底摧垮云阳兵卒的信心。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离最大射程还差一点距离。唇角微微勾起,拓跋焘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时间仿佛骤然放慢了,就在这一刻,他看到林可忽然勒马停步,然后举起了手。那只手中握的不是弓箭,而是一个样式古怪的铁器——拓跋焘的瞳孔微微放大,还没来得及松开拉弦的手指,爆响便穿过人墙传递到了他的耳中。比痛觉更早到来的是一股乏力感,他缓缓低头,不可思议地望着胸口缓缓扩大的血迹,控制不住地往马下坠去。林可丢掉火铳,取弓箭连射,逼退身边涌过来的北齐兵,高声喊道:“拓跋焘死了!”先前的一幕落在了许多人眼中,北齐兵瞬间就混乱起来。但他们毕竟是天下罕有的强军,主帅落马,阵型竟没有彻底崩溃。一个亲兵模样的壮汉悲愤地仰天大吼一声,竟泰山一般朝着林可压了过来。十一立刻挡在前面,丢了长刀,从马上俯身随手捡了一柄长斧迎了上去。接连射出数十箭,林可的手臂已经有点抬不起来,拉弓的手指,也早就皮开rou绽。身边还剩多少云阳兵,她已经有点分不清了,只是拼着最后的气力不断杀敌。拓跋焘被人抱到了马上,肤色苍白如纸,衬着嘴角鲜红的血液格外惊心。旧伤加新伤,他这次恐怕凶多吉少,再也没有上回那样的运气。下属的泪水滴落在他脸上,他缓缓睁开眼睛,看了混乱的战场一眼,重重地咳嗽几声,嘶哑道:“发信号,撤退。”一支响箭直冲云霄而去,发出尖锐而响亮的声音。北齐军终于开始后撤,很快战场便沉寂下来,只剩下遍地的鲜血与尸体。林可精疲力尽,又受了不轻的伤,险些就要从马上坠下来。勉强稳住身形,她环视四周,发现云阳兵还能站着的只有寥寥数人,里面竟然没有十一的身影。心中一惊,林可翻身下马,往刚刚与十一分开的地方跌跌转转跑去。十一正跪坐在那里,靠在先前对战的北齐兵的身上,两人都是浑身浴血,竟分不出哪一个才是尸首。林可半跪下来,右手颤抖着去摸十一的鼻息。十一眼睫微颤,气若游丝地开口:“大人?”“我在。”林可道:“我在这里。”“我听到响箭的声音,乞活军发现这里的异常,很可能派兵过来探一探。”十一轻声道:“大人,我动不了,您不必管我,快带大家走吧。”他的神智即将涣散,脖子上那道深深的伤口针扎似地戳进了林可的眼睛。听着他越来越轻的声音,林可只觉得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愤怒、焦虑与恐惧汇聚成滔天的洪水,轰然要将她淹没在其中:“别睡过去,十一,你醒醒,求求你看我一眼!”她的声音从未像现在这般惊慌。十一心口像是被重重攥了一下,奋力想要拨开脑海中越来越深的黑雾,睁开眼再看看林可,却怎么也不能做到。他用气音问道:“大人,我护住你了吗?”林可呼吸一窒,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她重重点了下头,又想起十一听不见,便小心地避开后腰上那道狰狞的伤口,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身上其他地方摸:“你看,都好好的,一块rou也没缺。别看一摸一手血,其实都不是我的,你放心,十一,你护住我了……”她再说不下去,十一却笑起来,喃喃地说了什么。林可凑过去,听十一道:“大人,我能不能……叫您一声阿可?”林可一怔,随即回答:“好,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十一,十一?”她僵硬地直起身体,靠坐在那里的人已经再无声息。十一死了,而那句“阿可”,也终究没能叫出口来,只能永远留在心中。☆、第131章软弱云收二华出,天转五星来。墨蓝色的天幕之下,营盘一直延伸到了视线的尽头,每个营盘相距约二百步,望楼上燃着松脂火把,橙黄色的火光照亮了下方的一片景象。初六蹲坐在刁斗里,沉着脸啃手里的面饼,深深觉得初八这个熊孩子可能又要搞事情。太监被人唾弃,死了甚至不能埋进祖坟,在某些人眼里,却也是与读书科举殊途同归的一条青云路。不乏有好吃懒做之徒自愿阉割,希望进宫为奴的,只盼着有朝一日能够一步登天、飞黄腾达。但宫中挑选太监自有规章流程,更容纳不下这许多人,除了偶有意外受到青眼,或被先进宫的亲友所提拔的,其他人往往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三五成群地像阴沟里的老鼠般缩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以乞讨或小偷小摸为生,称作“阉丐”。初八的养父就是那么个游手好闲、异想天开的王八蛋,阉了自己之后日子难过,受人撺掇,听说童子入宫容易,便不知从哪里拐了个孩子来认作儿子,剁了子孙根想找门路送进宫去,打算等这个便宜儿子混出头来再拉拔自己一把。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初六也不清楚,只知道主子不知为何管了闲事,将那孩子抱了回来,取名作初八。大概是因为小小年纪经历了这种事,初八的性格极其怪异,脸上笑意盈盈,肚子里却总不知在转什么念头,除了主子谁都管不住他。初六和其他密卫的关系都不错,唯独看不惯这个比自己小了近十岁的初八。但不可否认,初八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