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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诗说‘娇香淡梁胭脂雪’,你穿上这衣服,衣为胭脂人为雪,多漂亮!”那嚷嚷着要买紫色广袖裙的丫头被夸的找不着北,美滋滋地买下了剩下的红色款,临走还觉得自己是雪仙子下凡,走的一晃一晃的。接着,公孙瑜又三下五除二帮着几个小孩挑出了合适的衣服,业务非常熟练,大人们付好了三成定金,便领走了叽叽喳喳的熊孩子,店里终于安静了一些。公孙瑜刚打算歇一会儿,便听见一个酸溜溜的声音道:“阿瑜,你这么大方,就不怕收不回来钱?”说这话的是个比她稍小一些的姑娘,有几分姿色,名叫娇娇,家里也是开成衣铺的。本来嘛,衣服是必需品,白城两千多人口,几家成衣铺几乎是平分生意。就算偶尔惨淡一些,也是风水轮流转。但自从桑大娘领回来个公孙瑜,她这小铺子越来越红火,同样在天街开店的娇娇觉得自己再不警戒,就要没饭吃了。“是娇娇啊,”公孙瑜笑不露齿,“我这儿有签名册,签名之前都说明白了,每月初三前付,就付一成,要是逾期了,不光要补完全价,每超过十天还要多付原价的百分之五呢。要是欠钱不还,他这一页纸就撕下来贴在屋里,整个天街做生意的进来都看的到,直到补齐欠款。”娇娇不服气地一哼,心里却觉得要是自己来买,也会按时付钱——毕竟白城邻里间你认识我我认识他,小道消息比飞毛腿跑得还快,谁也不想担一个欠钱不还的名声。“不过说起来,我们这儿还有另一个活动。”公孙瑜说着,从架子后面拿出了几件织锦衣,上面的花纹五色灿烂,一贯臭美的娇娇眼睛都直了。“这是从中州商队那儿花大价钱买来的,不过呢,为了答谢白城乡亲们的支持,我们决定送出几件,要是大家觉得好看,我们再找商队进货。”公孙瑜指着那三件底色不同的衣裳,“娇娇,喜欢哪个,你先挑?”娇娇心里痒的很,觉得那印着芙蓉花的黄色衣裳煞是好看。她自是知道织锦价格不菲,都快伸手去拿了,却突然眼珠一转问道:“为什么送我?”“你美嘛,”生意场上的公孙瑜向来是嘴上抹蜜,“再说,你家也是卖衣服的,所以你肯定从小见得多,品味可靠,我等着反馈建议呢。”娇娇想了想,觉得这逻辑没毛病,一把拿走衣服,美滋滋地道了谢,挖苦公孙瑜的话都咽了下去,连自己是来找事儿的都忘了。午间高峰过去,公孙瑜和桑大娘便一同收拾起来。“你就这么送给娇娇啦?”桑大娘还有点心疼。“安心啦,表姑,”公孙瑜换上了有些撒娇的语气,“咱们不是说好了,这几件衣服就是送给几个漂亮姑娘的,简直就是免费模特嘛!别人看见她们穿着好看,自然会问是哪里买的,这样咱们名气就更大了,还能积累忠实粉丝——哦,就是那种只要买衣服,就想起来‘扶桑居’,不会去别家的人。再说了,娇娇一看就是来拆场子的,我就反将一军喽。老板的女儿都不穿自家衣服,生意肯定下滑啊,嘿嘿。”桑大娘已经习惯了这脑回路,再说,公孙瑜以前什么“三天大甩卖”、“带亲友来第二件八折”、“七夕节男女装混买七七折”这类看起来要赔的点子,最后都赚了一波。她颇为信任地点点头,笑道:“中州人就是有招儿,我都多少年没回邺都看看了,岁月不饶人啊。”“嗯,哈哈,是。”公孙瑜知道她在想什么——桑大娘又觉得这是她小时候从中州学来的了。她不着痕迹地换了话题,“给小伙子的衣服也可以这么试试,不管男女,年轻人心里还是好打扮的。”桑大娘叠好手里的衣服,回道:“那送给谁呢?”接着,她俩几乎是同时开口。公孙瑜:“我觉得顾烨不错。”桑大娘:“我觉得顾淳不错。”公孙瑜:“……”桑大娘先是想了一下,随后非常八卦地、一副“我这么大岁数会看不懂你这小娃娃心里想什么”的表情,揶揄道:“顾烨也不错,但是按照你做什么‘广告’的目的,我觉得顾淳更受欢迎,毕竟他是‘院长’嘛,不过你放心,他对你那么好,也不会因为多一件好衣裳就……”“你想哪儿了!”公孙瑜疾速否认,“光杆儿院长,一点儿用都没有,还不如顾烨踏实。”“那没用,”桑大娘一摊手,“顾烨这孩子不爱说话,也从来不找你,都是顾淳……”“行行行,”公孙瑜举手投降,“大不了他俩一人一件,我保证把钱挣回来。”桑大娘乘胜追击:“怎么了嘛,你看着‘扶桑居’的名字也是顾淳起的,牌匾也是人家写的……”公孙瑜背过身翻了一个白眼,抄起披风,挥手表示“拜拜”,青春期耍脾气一样地回家了——她今天和桑大娘说好了,主要还是在家鼓捣爆米花机,就是来送个饭,还被这么消遣一通。表姑的八卦心随年纪呈指数增长,公孙瑜在古代又体验了一把现代过年七大姑八大姨问“有没有男朋友”的感觉。出门往右边走了几步,公孙瑜停在一家名叫“长亭酒肆”的小酒馆旁,跟老板打了个招呼。这老板姓谢,是个年近五十的大叔,头型是妥妥的“地方支援中央”,但居然毫不油腻,眉眼和善,公孙瑜对他很有好感。“长亭酒肆”和“扶桑居”就隔了一家面馆,谢老板进了什么新酒,还常常送给她一小壶。在现代滴酒不沾的公孙瑜在白城闲的冒烟儿,居然学到了品酒技能。“阿瑜,”谢老板笑道,“今天中午生意不错啊。”“还行还行,”公孙瑜谦虚道,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朝他眨眨眼,“谢叔,二月二那天,你这地方记得留给我。”“没问题,”谢老板干脆地回道,“我倒是期待你的‘大家伙’。”公孙瑜挥手跟谢老板告别,便晃晃悠悠地往西区的家走去。三年了……过去,她收到最多的评价就是“学霸”、“工作狂”,每天在新时代的压力中焦虑又无法停止地往前走,从没做过什么穿越的梦。从一开始的惊讶与不适、发现无法回去的痛苦,到后来不断告诫自己“既来之则安之”的自我麻痹,一千个日日夜夜打磨着她,逼着她成为白城的一部分。但公孙瑜安于白城一隅,她便不是公孙瑜了。即使要在这个朝代过的更久,她也要挣很多很多钱,然后到传说中的邺都见见世面。她没什么可依靠的,如果能自立,反而想带着桑大娘一起闯荡。就像曾经想带着父母安居在沪城,体验大城市最好的医疗、最好的娱乐、最好的……如果她还有完整的家。其实除了迫切要独立,活出一个人样儿给父母看,公孙瑜很大一部分压力,还是来源于那个不曾牵过手的男孩。他是放弃了她,但这不能否认他的优秀。公孙瑜用五年的青春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