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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共进出了多少人………对面的那家花店,这个时候依然亮着灯。店主是一位老妇人,白发银丝,带着金边眼镜在店里插花。大概昨日的雨大,才提前打烊,这会儿人来人往,的确有浪漫的法国人会开门进去买一束花。门吱呀被推开,帘上的风铃叮铃铃响着。“您好先生,请问需要什么?”老妇人看了他一眼,觉得有点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你。”她笑笑,将此作为友好的招呼语。满屋子的芬芳花香,放满了一地和货架,程毅的手边就是玫瑰花,颜色各异。“请帮我包两支玫瑰。”他指着手边的玫瑰花。老妇人拿了包装纸过来,特地选了银色的包装纸,璀璨如星,衬托黑夜里的玫瑰。“送女朋友的?”老妇人和他聊起了天。他点点头,“哄她。”“真浪漫,祝你们幸福!”老妇人将包好的两支精致玫瑰递给他。程毅付了钱,致谢老妇人,捧着两只玫瑰走出了花店。不知道施越是何时回了家,没有走昨天的那条路线,但程毅到时,三楼的那个房间,灯是亮的。他踩着楼梯上去,每到一层,灯就自然亮起,直至到达那扇门前,他却不动了。安安静静站在门外,将两支玫瑰插在了门框上。她今天走在路上时,一直四处环顾,不想看见他,却也想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走,好在,她这一天,都没见到他。巴黎似乎总是这样,昨天大雨,第二天可能就会出大太阳,以至于窗外的地面到现在,已经看不出一块深色的痕迹。施越看了好一会,关了窗,又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上床睡觉了。第二日早晨,她有早课,匆匆洗漱出门,在门口被突然出现的连哲吓了一跳。他手上抓着两支玫瑰,错愕的看着施越。一支黄色,一支红色,鲜艳芬芳。连哲送她的小玩意里,从来没有玫瑰花,他伸手递来时,捎了句话,“门上挂着的。”她盯着两支玫瑰想了一会,将有可能的人选定在程毅身上,抓过两支玫瑰,带门下了楼。楼下的垃圾桶,施越经过时,随手抛了这两支玫瑰。即将返回北京的第三天傍晚,程毅再次去了那家花店。出来时,手中依然是两支玫瑰。施越怔在家门口,看着门框上的两支玫瑰花,此时,还多了一张便签,夹在包装纸里。「祝你一切安好,别真的忘了我。」再后来,施越每天早上出家门,都能看到门框上插着两支花。程毅在临走时,丢了一大笔钱给花店的老板,让她每天夜晚或者上午八点前,送两支玫瑰到指定地点。他买了两次花,一黄一红,一支代表道歉,一支代表我爱你每一天,诚意可见。老妇人便答应下了,每日让孙女按时按点送这两支花去。某一日,施越终于在门口逮到了送花的女孩,见是姑娘,不好意思说重话。“麻烦不要再送过来了。”“不好意思,我们是受人之托,得守信用。”法国人的执着和守信,充分体现在这个姑娘身上。施越扔了几天的玫瑰后,在一处地摊前看了到卖花瓶的小贩,于是买了一个回去,直到半个月后,那个花瓶里依然是两支鲜艳似滴的玫瑰花。程毅发现施越删了他后,是在回国的飞机上,姑娘的所有动态都看不见了,连备注都变成了原始名称。那刻心里,又落了许多空。在北京魂不守舍的上了一个月班,这一年就过了。.姜箬来电话给施越,问她今年回不回家过年。将近八个月未见父母,施越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早已经买好了二月飞回南京的机票。北京的新年到来,几乎家家户户都换上了福字,门庭也是打扫的干干净净。程汐过来程毅家里,敲门进去,就看到他在收拾行李。行李箱里,放了好多东西,扎眼看全身女孩子用的。“你这是要干嘛去?”“给你讨弟妹回来。”程汐笑了声,打击他,“听说你上个月去法国了?碰一鼻子灰吧?”小道消息灵通的很,程毅并不生气,他现在就喜欢这种思念和折腾,牵挂她的感觉,不比拥有她差。他也渐渐学会,该怎样去疼一个姑娘,珍惜一个姑娘。“什么时候回来?”“周二凌晨。”程汐拍拍他肩膀,安慰他,“给姑娘点儿时间,人家现在在法国生活的很好,你别逼她太紧,人姑娘也有自己的心思。”箱子合上,程毅捞了大衣套上,“放心,我可舍不得让她不开心。”整整一个半月,施越每天都能收到花,有时她早上醒来的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去门口看花,但多半都是过一会才能送来。送花的小姑娘和她熟识了,有一次还跟施越说道,“祖母说送花的先生告诉她,这花是送给女朋友哄她的。”不禁感叹中国男人的浪漫,很羡慕施越。抓着这两支玫瑰花,施越抿着嘴笑了,笑他的不要脸皮和无赖行为。不过花,依然会插在那个花瓶里。一月中的天气,温度下降了好几度。她今日起床,穿了好多件衣服才去玄关开门拿花。花上缀满了露水,还是一如既往的芬香。只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又多了张便签。字迹再熟悉不过,她下意识看向楼栋外的街面,没有一处有程毅的影子。「天凉,注意身体。」这次,她没扔了,将便签放在了床头。临近寒假,有一项期末考,施越从教室里出来时,巴黎的天又暗了,而远处的灯塔引领城市的光芒,又带了来了新一轮的夜晚。连哲骑了单车,拍拍后座让她上车。他们之前这段时间都回到了以前的相处方式,连哲说别阻挡他,他倒也没逼着她。上了车后座,她戴上了羽绒服帽子挡风。连哲问她考试怎么样,施越就说跟以往一样,两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到了他们之前标记过的一家餐厅停了下来。“请你吃饭。”施越跳下车,差点崴了,被连哲扶住站好。她退了出来,将羽绒服帽子摘下,整整身上的衣服。抬头时,忽然看见马路对面那张熟悉的脸,刚好有车经过,那车走了后,方才的地方,再无一个熟悉的身影。连哲看她一直在左顾右望,拉了拉她,“施越,你在找什么?”她回神,才知道自己刚才有多荒唐,竟然想从这片人来人往的街上再次看到他。“没呢,进去吧。”跟连哲吃饭,她也没心思,脑子里都是早上那张便签,除非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