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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一下。“我的书不应该靠你跟下游资源的关系售卖。如果我的书需要我的经纪人在外面喝酒应酬才能推销出去,那这是我作为一个创作者的失败。老周,不要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废物。”这番话边斜很久之前就说过了,但他真的是习惯这么拼命了,很难改掉。周异叹了口气,无奈地笑出声来。“好了,知道了,一会儿就买机票回。”但电话并未就此挂断。边斜拿着手机,沉默了很久,才忽然问了一句:“我发的消息,你看到了吗?”这一回,是电话那头沉默。周异过了一会儿才道:“看到了。”边斜微微垂了垂眸,还是问了出来:“你喜欢程白,准备追她吗?”太直白了。周异觉得,有时候他会很委婉,但有时候又直接得让人难受。小事也许放纵、拖沓,大事从来克制、果断。当年合约还没结束就直接打电话到平台来挖他,离开平台单干更是半点犹豫都没有。后来也不是没有人效仿他,但真的很少有几个人能做成。一是写得没他好,二是没他的魄力。但当这样的魄力用到他身上时,千言万语都只能汇作平静的一句:“边斜我草你妈。”边斜从落地窗前走回书墙前,整面顶到墙高的书墙,就像是用一本一本书构筑起来的堡垒。他伸手到那本旁边。这里藏着几根烟。但在跟人谈大事的时候,他从来都很克制得住,所以摸出一根烟来,又放了回去。在听见周异这一句骂时,他表情纹丝不动,只看着洋房别墅与老弄堂之间那一条黑暗的夹道,按开了墙上的灯控,慢慢道:“作家的劣根性在于迷恋有故事的人。而我,是这个职业的顶级……”***这一处的老弄堂,是历史保护建筑了。程白把车停在外面,拖着行李箱拎着那巴掌大的龟,就从外面走进来。因为已经是凌晨,路上人家的灯几乎都灭了,整条路都显得很是黑暗。但她的脚步半点也不乱。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很快就看见了靠着东边那一排洋房别墅最里面的房子。那就是她今天的目的地。该算是老屋。她父亲程渝东尚未发迹之前,一家人都住在这弄堂里,后来开始做生意,有了钱才从这里搬了出去。但那场官司一输,一切都化为乌有不多,还资不抵债。能变卖的都变卖了,就剩下这么一座老屋。寂静的凌晨,行李箱拖拽在水泥地上的声音十分明显,她尽量放慢了速度,以使这声音不吵到别人。黑暗中行走,很快就习惯了。但在走到那夹道前时,程白却愣了一下。明晃晃的一盏壁灯就镶嵌在右侧的洋房墙上,连着三盏排过去,刚好能照亮整条道。她还记得,这里总是没有亮的。因为平时没什么人经过,而旁边的这一栋洋房别墅虽然位置很靠里,但据传主人家开了个天价,一直没卖出去,所以空着没人住。但现在……程白抬头望去,就看见了那一栋洋房里的灯光,拉着窗帘也看不清里面是什么样,但光看着重新整修过的外墙就知道,是花了不少钱的。这地方居然有冤大头买了?既不临街,出入也不是最方便,而且紧靠着这头的弄堂,就像是被锁在了一栋围城里,位置真的不算好。硬要说的话,可能是僻静。但也可以说是偏僻。她着实有些意外,但也没有往下想更多了。经过这条夹道,往左边一转,就是陈旧的老屋。门是旧的,门锁是旧的。以前程渝东侍弄的花草,在他病逝后无人照看,早已经送了周围的邻居,所以现在门墙上光秃秃的一片。程白摸了钥匙开门。通向二楼的楼梯干干净净。这些年她虽然不住在这里,但都有托邻居葛婆婆帮忙定时打扫,所以即便好几年没回,这里也不至于变成一栋鬼屋。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多少有些费力,她只好先把小乌龟拿上去,再把行李箱提上去。高跟鞋踩在多少有些破旧的木楼梯上,咯吱作响。这时候,程白就不得不吐槽这破鞋除了显高、衬气势之外没什么鸟用了。但一番折腾之后,好歹算是上了二楼。按开灯的那瞬间,程白便有些怔忡。屋里所有的摆设,好像都还是原来的那样,甚至就连空气里,都浮着一点隐约的,浅浅的药味儿。老沙发被葛婆婆用布蒙了起来,怕掉灰;旧电视上放了一只搪瓷盘,里面搁着一些早已经不需要的剪刀、顶针、线团之类的小东西;电视旁的柜子上摆着一架老式留声机。唱片都一张一张排在柜子里面。程白把行李箱拖进屋里,小乌龟则搁到了外面的窗台上,暂时待个一宿。沙发上的布被她扯下来,老沙发是真皮的,有几年没人打理,显得沉暗了不少。但这好像才是老物件应该有的色泽。接下来便是打扫整理房间,从这小小的客厅,到自己的卧室,还有盥洗室。倒也没花多少时间。到处都算得上干净,应该是葛婆婆才来打扫过不久,所以程白把行李箱里带回来的衣服都挂到旧衣柜里之后,便拎着那瓶红酒,放到了客厅那台留声机旁。这一时,很是恍惚。是下雨天。是父母都在。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相拥谈笑,而她打着自己的新伞,在楼下的过道里,在滴雨的屋檐下,赤脚踩着水,浑然不顾一身新买的碎花裙子溅得湿透。那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因为下雨就能打伞。伞总是很漂亮的,能满足一个女孩儿对雨天所有的幻想,充满着一种甜蜜而飞扬的心情,就算天在下雨,心也很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