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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我就是你的丈夫。”他把自己小指的尾戒摘了下来,套在了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弯下腰,近乎狂热地吻了一下我的指尖:“我会永远爱你,你也必须永远爱我。”话音一落,强烈的失重感陡然袭来。脚下的地板,竟然在下沉。一时间,我完全不知是该先感动他话中的内容,还是先震惊脚底下的机关。视野逐渐被覆没,最后看见的画面是:他一把扯下身上的披风,往上空一抛,伴随着第二幕结束的间奏曲,披风在空中烈烈自燃起来,化为无数团火焰流星般坠下。或许是因为不久前才上演过同样的把戏,台下并没有人惊慌失措,反而兴致勃勃地喝彩起来。火焰一落地,立刻蔓延到两侧,热浪顿时扑面涌来,扭曲了眼前的景象。而他在炽烈的火海中,回头望向我,对我做了几个口型。直到笼子彻底沉入地底下,我才反应过来,那些口型说的是什么。他说:“我不是幽灵,梅格。我有名字,是埃里克。”——————————————欠下的小番外,会补在上一章,注意查收。大家的建议和关心都收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这一章版本大概有十多个,写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我在修改什么,下一篇文我会好好存稿,谢谢大家的建议。这章前100吧,很对不起追文的读者……但我真的不是故意地断更。Part31一直以来,不管和他的关系是陌生还是亲密,我都难以猜透他真正的想法。他身上发生了太多超出我想象的事情。叫他魅影,不仅仅是因为他如幽灵般难觅行踪,更是因为他本身就像幽灵那样,神秘、冰冷,而又遥远。但就在这一刻,那种冰冷而又遥远的神秘感忽然消失了,他不再是其他人口中可怕的“魅影”,变成了只有我能触碰、能安抚的埃里克。也是在这一刻,我发现他虽然感情上攻势猛烈炙热,实际却有一颗几近脆弱卑微的心。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很难过。这难过来得毫无缘由,却几乎令我无法呼吸。这时,脚下一阵晃动,周围传来潺潺的流水声,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以为自己到了船上。过了片刻,我发现自己——或者说整个笼子,竟然真的在一艘小船上面,船头站着一个男仆打扮的青年,在沉默地撑着船。一线烛光渗透过来,看着两旁嶙峋而潮湿的石壁,我意识到这就是地下迷宫。与以往不同的是,之前每次来到这里,都会被大量的浓雾迷惑视线,这次却没有。穿过铁门,进入洞xue,一条长约一英里的石廊浮现在我眼前,入口屹立着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烛光是星星点点的金色萤火,点缀着镜面般的暗河。一路上,可以看见许多拱形石洞分布在廊内两侧,拱顶均由大理石柱支撑,镶嵌着斑斓的彩色玻璃画。只是,顶部如此华丽夺目,底座却爬满了肮脏霉湿的青苔。整条石廊就像路易十六时期的王宫,充满了奢侈却落败的气息。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地下迷宫的全貌,不禁颇为震撼。有传言说,这里曾被公社的革命党当成秘密牢房,修建了不少残忍的酷刑室。也不知是真是假。正想仔细观察一番,前面的男仆突然出声,吓了我一大跳:“吉里小姐,我必须劝您一句,这里机关重重,就凭您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去的。”主仆简直一个样子。我无力地摆摆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抱着膝盖坐了下来,撑着下巴发呆。“恕我多嘴,吉里小姐,主人他非常爱您。他性格是有些冷酷,但那都是有原因的。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一个人跟着行商队伍跑遍了欧洲。他和吉卜赛人学会变魔术时,还不到十岁。后来,吉卜赛人也抛弃了他,把他丢在佛罗伦萨。他是一家歌剧院的下水道里,学会的如何演唱和作曲。十三岁那年,他因为表演的魔术过于精妙,被当地的卖艺人合伙排挤,万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去往波斯,参与改造皇宫的计划。”这些都是吉里夫人不曾提起的故事。他就像拜伦长诗中的唐·璜一样,游历欧洲,尝遍人情冷暖。怪不得他还不到三十岁,就显得如此高深莫测,擅长那么多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无法彻底精通的技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后来会沦落到马戏班,成为一名畸形秀演员。刚想到这,就听男仆继续说道:“国王许诺,只要皇宫能变成一座机关迷城,他就封赏所有人。然而刚一完工,他就下令要处死所有参与改造计划的人。主人当时刚满十四岁,一个王臣不忍,让他混入马戏班的篷车连夜逃出皇宫。谁知马戏班的老板十分贪财,见主人又会腹语又会魔术,竟命人将他关押起来,监督他练习表演节目,甚至让他与狮子决斗,要不是您的母亲救下了他,帮他逃到了歌剧院的地底下,他可能就死在马戏班巡演的路上了。”说着,他取下悬挂在船头的骷髅油灯,照亮其中一个石洞,数不清的蝙蝠被亮光惊醒,扑棱着翅翼四下逃散,男仆却视若无睹地继续撑船:“我想说的是,主人在地底下居住了十多年之久,这里的每一个密室,每一个机关,都被他亲手改造过。除了不见天日,整个巴黎找不出第二个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您能明白我的意思么?”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说来说去,原来只是在劝我“别想逃”。有些好笑,又有些郁闷。不想再听他讲话。我用头纱蒙住脸,靠在笼子上闭目养神,谁知养着养着,就昏睡了过去。等我醒来时,船已停靠在岸边。四周不见一个人影。伸手碰了碰笼子的门锁,“咔嗒”一声,居然自己打开了。这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犹豫了几秒钟,我捡起掉在船上的黄玫瑰花束,提着裙摆,走了出去。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羊毛地毯,墙上挂着同样色调的壁毯,各式各样的乐器悬挂在上面。有几样乐器,我甚至叫不出名字。走到尽头,我看见一架漆色光润的木制管风琴。这架管风琴,三年前我曾见过几次,但当时只有两排琴键,几百根音管,如今竟被改造得如建筑般宏伟典雅,有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完全是教堂级别的规模。走上石阶,我不小心踩到一叠摊开的乐谱,上面没有标记音符,反而写了很多凌乱的文字。正想看看写的是什么,身后冷不防传来一个声音:“坐下。”这种冷硬无比的命令式口吻,毫无疑问的,是埃里克。本以为他单方面宣布成为我的丈夫后,会对我态度温柔一些,没想到还是老样子。我无声地叹了口气,坐在了管风琴的前面。凳子很长,足以坐下两个人,他却没有坐在我的旁边,而是站在我的背后,将大半边身体覆在我的身上,两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扣着我的手指按在木质琴键上:“会弹钢琴吗?”我下意识地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