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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宿舍已经分配好了,梅姐打算先帮你把行李收拾好提前送去宿舍。”“大学?”棠蔚看向镜中人——原主的模样显小,正是说大学生可以,说高中生也不违和的清纯挂。“嗯,国内最好的学府呢。三小姐真厉害!铃兰好佩服。”铃兰的长相和声音同样温柔,看上去不比棠蔚大多少,一派天真。梅姐正打开衣帽间的门,门后偌大的空间和满屋的衣服包包鞋子已经闪瞎棠蔚的眼,听到铃兰的话,她又转回身,肃容上弥出几分责色,出口的话透着老式作派:“三小姐,不是梅姐爱说教,你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有些话虽然僭越,但我还是要说。你已经十八岁,成年人了,该明白家里上下宠爱你,那是他们疼你,你却不能仗着长辈的疼爱任性妄为,伤他们的心。你是唐家心尖上的幺女,前头有长姐和哥哥给你撑着,何愁没有平顺的日子,何苦为个男人闹得要死要活?既伤家里,也伤自己。”她说话间看棠蔚还是愣愣,又有点心软,于是换上和缓的语气:“既然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入太初学府的事,是你向先生千求万求得来的,先生豁出脸面托了不少关系才把你塞进去,虽然只是外门班,但好歹是个机会。你虽然没有大小姐和二公子的天赋,但在那样的地方好好学习几年,长了眼界,拓了路子,对你都是好的,可别辜负先生一番苦心。”棠蔚听这苦口婆心的长篇大论,越发懵逼,直到听到四个字——太初学府。她先是纳闷:国内并没这所高校,还什么外门班,听着像临时工,这年头上大学还讲编制不成?但这名字听起来又十分耳熟。等会,太初学府?她忽然打了激凌,想起自己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了。里的最高等学府,就以太初为名。好不容易接受自己穿越的棠蔚,现在又要再接受一个新设定——不是穿越,是穿书。幸亏穿书在网文界已被普及,资深读者棠蔚并不陌生,尤其这书她还粉了七年,接受起来没有障碍。趁着这三天的禁闭,棠蔚已经透过铃兰的嘴把这具身体的身份背景了解一遍。她穿成唐家最受宠爱的幺女唐薇身上。————作为铁杆书粉的棠蔚对唐薇这角色没什么印象,只隐约记得是个目中无人的小姑娘,出现在女主入学后的十几章内容里。对比全套八本书,近三百万字的篇幅来说,这一段简直就是九牛一毛,被人忽略很正常。不过虽然棠蔚记不清唐薇,却牢牢记得唐家。是部披着科幻皮的现代玄幻文,拥有张力十足的设定。书里的背景虽然也是现代都市,可与她所处现实世界却不是一回事。尽管大部分城市沿用现实名称,但这书的背景设定仍是架空——这也是个拥有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强盛而繁荣,古老的血脉在历经千年演变之后得以沉淀,化作潜能散布在芸芸众生之间,被称作异能血脉,能够唤醒异能,拥有某种特殊能力的人,就被称为异能者。而有四个家族,则是被所有异能者认可的,血脉最为纯粹,觉醒率最高的家族,圈内地位非凡——直白点解释,武侠都看过,这四大家族的地位,不啻于金庸先生书里的五岳剑派,响当当的名门正宗!唐家就是四族之一。然而也和大部分武侠一样,越正宗越难维持。唐家到唐薇这代,已然式微,名不副实,堪堪挂在四族末尾,算是走到兴亡关头。在这样的背景下,唐家一对姐弟横空出世成为唐家百年里最具天赋的后辈,尤其长姐唐鸢,那可是在书的开篇就风头无双的人物。相较之下,唐薇这个小女儿就是彻头彻尾的花瓶,丝毫没有天赋不说,连异能觉醒都困难,是出了名的废柴小姐。唐父唐母因为没能把良好基因传递给她而愧疚,故从小到大都对她无比纵容宠溺,并不像对兄姐那般严苛。可想而知,唐薇被纵出一身毛病。骨子里带着唐家人的骄傲,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哪怕在家中受尽宠爱,到了圈子里仍旧成为人人嘲笑的对象。谁不在背地里叹一声唐家三小姐可怜?就连照顾她的梅姐和铃兰也这么觉得,遑论他人?这种怜悯于骄傲的人而言,便是一柄钻心尖刀,尤其是……唐薇又爱上一个各方面都相当优秀的男人。从幼时到如今,漫漫岁月,贯穿了唐薇整个少女时光。————书中并没赋予唐薇这么多故事,属于这个角色的笔墨很少,棠蔚自然也不是通过回忆记起关于唐薇的细节,这些前尘背景,除了她从铃兰嘴里一点点打听出来之外,余下的都是她从抽屉深处翻出来的那本日记里,一字一句看到的。唐薇这个角色在棠蔚心中,才渐渐立体起来,在此之前,她对唐薇的印象几乎空白——这个与她名字谐音的角色,在原著中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具体无足轻重到哪个地步呢?轻到这个角色直接在剧里被删没了。一个能随便被删除也不影响主支线的角色,可能叫炮灰都算高估。毕竟现在的穿书文,穿成白月光,穿成白莲花,穿成绿茶BIAO……哪个不是推动剧情的一把手?可唐薇,她跟女配两字沾不上边,充其量只能算……临演?龙套?第3章系统刺绣封皮的日记本摊在膝上,娟秀的字迹一笔一划写得认真。棠蔚乖乖坐在镜前,一边看着唐薇的日记,一边任由铃兰给自己梳头发。三天时间转眼过去,棠蔚的门禁解除,却也马上要被送去学校。她一大早就被铃兰从床上挖起来洗漱准备,做个富家千金的好处就是,繁琐的外务不必她亲力亲为,行李三天前就送到学校,入学前的报到手续也已经办妥,宿舍打扫干净,她只需要轻装上阵,直接参加开学式。“小……小姐……”铃兰编好蝎尾辫,正要问她意见,忽然发现棠蔚眼眶通红,吓了一跳,以为她又开始伤心。“可怜,好可怜。”棠蔚揉揉眼,把日记合上。日记本很厚,记录着唐薇从初中开始的日常生活,整整六年,其中写得最多的,就是“千哥哥”三个字。她与这个千哥哥打小就认识,算青梅竹马,却在升入中学时关系突然恶化,对方不仅疏远她,还对她冷眼相待。而为了追上这个优秀的竹马,唐薇一直在努力,却始终无法得到对方认同,渐渐变得偏激,行事越发任性起来,每日都在对方身边刷存在感。可惜存在感没有刷成功,倒是反感值一路暴涨。唐薇的文笔不错,少女酸涩的倒追历程、周围朋友对她恶意嘲讽和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