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4
的各种好文章合集,毛笔,墨块都应有尽有。”御珩被小伙计强拉着拉进了一家装修豪华散发着书墨香气,一看都是高档货的书馆内。御珩无语了片刻,为了尽快脱身,便对小伙计道:“你不用拉我,我自己来,就是抽奖吗?不需要先买东西才能抽奖吗?”小伙计道:“不用不用,我们主家最是钦佩读书人,也想着为读书人做些事情,所以才会在开业这天进行免费抽奖。”御珩觉得小伙计这话水分极大,不过也就是浪费点时间,于是御珩道:“行吧,快点吧,我还要去书院。”小伙计连连点头,连忙引着御珩往柜台走去,柜台里,掌柜看到御珩,也相当的热情,招呼御珩在柜台上一个箱子拿出一颗实木球。御珩将手伸进去,随手就拿了一颗出来,发现是一颗涂着红色油漆,只有一颗龙眼那么大的实木球。掌柜和小伙计惊讶了一下,要知道这个箱子里总共有一百个实木球,九十个都是黑色的,五个则是绿色的,这便是三等奖了,蓝色的四个,则是二等奖,唯一的一个红色实木球则是一等奖。掌柜和小伙计欢喜的恭喜御珩道:“恭喜这位公子,您获得了一等奖。”就好像得奖的是他们自己一样。御珩诧异的挑了挑眉,他刚刚的确是随便拿了一颗实木球,而不是用精神力作弊,对于自己的运气,他也感到很诧异。御珩接过掌柜递过来的一套文房四宝,文房四宝用雕刻着翰墨两个字的檀木盒子装着,不知道里面的东西又有多珍贵,御珩觉得这个叫做翰墨的书馆相当的大手笔。谢过掌柜后,御珩抱着盒子出了书馆继续往书院走去,很快御珩便到了书院,走进书院,周遭的喧闹似乎都随之远去,变得宁静而安然起来。御珩走过游廊,穿过花园,去到斋舍,找到自己的房间将行李放好,原主选的是四个人一间的宿舍,此时宿舍里除了他自己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穿着洗的发白的蓝色长衫的男子。御珩对这个男子点了点头,问道:“子阳,你什么时候来的?”金子阳道:“刚刚才来,你要不要去教室?我们一起走?”御珩点头,快速的收拾一下东西,便拿上书和金子阳一起往教室走去。一路上,御珩两人还碰到了其他的学子,他们一一打招呼,看得出来学子之间的关系十分和谐,这里就要说一下百鹤书院在录取学子上的要求了。百鹤书院的院长是一个进士,在为官上相当不怎么样,于是辞官回了家乡也就是安莱县创办了百鹤书院。百鹤书院因为院长的关系在方圆百里相当出名,于是远远近近的读书人都来求学。官做的不好的进士,一边都是性格比较方正,不懂得妥协退让的人,百鹤书院的院长就是如此,原则那是相当坚定,见来求学的学子这么多,于是对于录取的要求也变得很高,不仅看学生的天资,学生的学识,还要看学生的品格。所以能够在百鹤书院就读的,不说脾气好不好,至少品格还是有一定保证的。御珩和金子阳走进了甲字一班。甲字班一共有五个班,每个班都是十人小课堂,能够进入甲字班的,都是学识足够,可以开始参加县试的学子。能进入甲字一班的,都是年纪在二十岁以下的少年,最小的才不过十岁,最大的不用说,十九岁顶天了,能够进入甲字一班,往往意味着天资相较于普通人来说要优越的多,原来的顾御珩在这个班里的十个人中,学识就和年纪差不多,都是中不溜。这次甲字一班所有人都参加了县试,虽然来自于不同的县城,但是都通过了县试,四月的时候,所有人都要去参加府试。御珩和金子阳进了班级,便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摊开书开始读。御珩手里的是一部论语,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原主写下的笔记,可以看出原主之前的确是十分用功,才能以农家子的身份,在十四岁的年纪进入甲字一班。四书五经,这些书御珩在之前的世界都读过,甚至读过很多名家注解,但是古代和现代的书实际上是有些区别的,增添删减都有,御珩想要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还是要好好将这些书都看一遍才行。而且古代和现代最大的区别就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在古代需要注意很多问题,稍微不注意,可能仅仅是一个字的错误,就有可能是犯上的大罪,而这恰恰是御珩最缺乏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御珩很快投入到了学习中,到了吃饭的时间才和其他人一起去食堂吃饭。百鹤书院的所有学生都需要在学校住宿,不过吃饭倒是不用,不过食堂的饭菜味道一般却也便宜,最适合御珩和金子阳这样的贫穷农家子。御珩和金子阳坐在一起吃饭,吃了饭,金子阳便又要去教室继续读书,御珩却不打算再去了,坐了一下午,御珩腰酸背痛累的要死。于是和金子阳告别,御珩去了书院的后山。书院的后山和西山是连在一起的,御珩要修炼,担心动静太大,于是到了后山和西山间隔的院墙旁边,御珩直接翻过院墙进了西山。在西山找了一个邻水的地方,御珩将身上的长衫还有上衣脱下来,只穿了裤子,让天机用功德给他调整资质的同时,御珩开始修炼。几个小时后,天都已经黑了,御珩才将星辰炼体术修炼了一边,周身都是黑色的污垢,御珩直接走入水里,将身上的污垢洗干净才上了岸,上了岸,御珩感觉脚下似乎踩到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他挪开脚打算将石头踢开,却被一道细微的光闪了一下眼。御珩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这才低头看向他以为的那颗石头,那颗“石头”只有一点尖尖露在外面,其他部分都埋在土里,御珩脚下用力一跺,“石头”连带着土一起被翻了起来,然后就发现那颗“石头”居然挺大,还是一锭银光闪闪的银子。御珩弯腰将银子捡起来,仔细看了看,发现这锭银子大概有十两,没有印任何标记,也不知道在这河边埋了多久,一直没有被人捡走,却也没有被氧化,也是奇怪的很。御珩听着耳边各种动物发出的此起彼伏的声音,捏着银子神色淡定走上前拿起自己的衣服穿上,穿上鞋子的时候,御珩随手捡起了一根树枝,直起腰的时候,又随手将树枝投掷了出去。御珩清晰的听到噗呲一声,树枝插入肌rou组织的声音,随后又是一阵蹬腿挣扎声,御珩走过去,一只黄褐色皮毛的野兔刚好断气。御珩捡起兔子,往原路返回。更加轻松的翻墙进入书院内,御珩往食堂走去,将野兔交给食堂的师傅,又给了几文钱,让师傅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