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沈虫虫,我必须让你嫁给高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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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韵今晚是白衬衣,黑色一步裙。 这是子域时装的工装。 而坐在她对面沙发上的沈醉,则是一身卡其色的名牌套裙,秀发高高的挽起,左耳下有个黑宝石的耳钉。 沈醉的身材相貌,和沈韵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 因为她比沈韵,早来到这个世界上几分钟,所以她是jiejie。 但沈醉的皮肤,却是戴拍拍那种很正常的白皙。 绝不是沈韵这种,一碰就可能会碎的白瓷。 关键是。 沈醉的眼眸里,即便在睡着时,可能也会有豪门大小姐特有的倨傲。 但沈韵的眼眸里,只有冰雪融化后,悄无声息滋养嫩草的温柔。 或者说是废物,才会有的懦弱! 俩人的性格,也是截然不同的。 沈韵就是沈家出了名的废物点心一个,就算是流浪狗看到她,都敢冲她狂吠几声。 而沈醉,虽说不是性如烈火,可流浪狗敢冲她狂吠,只有被她必须追上去,活生生踢死的下场! 简单的来说就是。 这对孪生姐妹的性格,jiejie外向强势,meimei内向温柔。 沈韵的乳名叫沈虫虫。 沈醉的乳名叫沈毛毛。 姐妹俩的乳名合起来,就是毛毛虫。 “你干嘛要夺走我的手机,不许我接电话?” 沈韵皱眉问。 啪的一声。 沈醉把她的手机,丢到了案几上,淡淡地说:“我说过,我们谈正事时,你不但不可以接电话,也不可以开机。可你趁我去洗手间时,却私自开机接电话。” “沈毛毛。” 沈韵抿了下嘴角,轻声问:“你能告诉我,你是我的什么人?你又有什么权力,来要求我在和你谈话时,必须得关机吗?” “我是你的jiejie。” 沈醉眼里浮上一抹厌恶。 却耐着性子说:“其实你该知道,我打小就讨厌,和一个懦弱的瓷娃娃当姐妹!要不是咱们是姐妹,我必须得为你的终生幸福cao心。就算你跪在地上求我,我也不会拿出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劝你珍惜,最该珍惜的人!要求你关机,就是要让你端正态度。” 沈韵张嘴—— 啪! 沈醉忽然抬手,重重拍在了案几上:“沈虫虫,你敢顶嘴?” 沈韵低下了头。 藏在腿边的左拳,悄悄的攥紧。 从记事起,她就怕这个jiejie。 即便沈毛毛没什么功夫,而她沈虫虫,当前基本拥有了可和战神李无疆一战的恐怖身手! 但当沈毛毛发火时,沈韵还是会吓得心神颤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反倒是从小,也看不起她,对她从没有过好颜色的杜君临,沈韵一点都不怕。 “沈虫虫。我再说最后一遍。” 沈醉缓缓的说:“高凌王既然来到了天东,而且当前也在青云。那么,就足够证明他在这七年内,始终没有忘记你。你必须得迷途知返,再次答应他的求婚。” “不可能。” 沈韵马上回答:“我承认高凌王,是亿万才俊中的佼佼者,配我绰绰有余。但我对他,没有丝毫的感情。” 苦口婆心劝了她大半夜的沈醉,终于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她缓缓站起来,隔着案几,俯身看着沈韵:“沈虫虫,你抬起头来看着我。” 沈韵咬着嘴唇,慢慢的抬起了头。 脸色发白,眸光里带着明显的惊悸之色。 “你,敢再说一遍,不可能吗?” 沈醉慢慢的举起了右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 沈韵敢吗? 不敢。 可不敢,也得敢! 她声音发颤:“不,可能。” pia—— 清脆的耳光声,立即在客房内回荡了起来。 沈韵被她抽的,脑袋猛地转向。 嘴角有血丝淌下,半边脸迅速青紫。 委屈,恐惧的泪水,立即扑簌簌的落下。 从小到大,沈醉不知抽了她多少次耳光。 每次她都是这样子!! 而沈醉每次抽过她后,就会后悔,心疼。 沈醉对沈韵的厌恶,动粗,都是建立在“恨铁不成钢”的基础上。 可如果有恶犬扑上来时,沈醉就算自己被啃咬个遍体鳞伤,也会拼死保护meimei!! 这也是沈韵既怕沈醉,又恨她,却又爱她的理由。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反观杜君临。 可能是因为姓氏不同? 反正那个孩子,特别的淡薄亲情。 只要不是遭受伤残、致命的危险,她都会对扑向沈韵的恶犬,视而不见。 “沈虫虫!” 沈醉心疼,更怒之下,一把薅住沈韵的秀发,用力摇晃着,低低的呵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懂不懂?昂?你懂不懂啊!难道,你真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吗?” 沈韵泪水哗哗的淌,却紧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被沈醉晃来晃去的样子,特像一个没有生命的布偶。 “我他妈的,还真是服了你。” 沈醉极度失望下,忍不住的爆了粗口,松开她坐下后,拿起酒瓶子直接对嘴狂吹。 沈韵这才敢无声抽噎着,偷偷的抬手擦泪。 砰的一声。 沈醉把酒瓶子,放在了案几上。 脸蛋红扑扑,绝美的面孔妩媚至极,可语气依旧森冷:“从现在开始,到省城女装节结束,你都要住在这儿,寸步不得离开客房。” 沈韵擦了擦泪,抬头问:“为什么?” “我要和你对换角色,跟随那个让君临伤心的小混蛋,去省城参加女装节。” 沈醉干脆利索的说:“也顺便暗中观察他,看看他究竟在暗中搞什么鬼。在我切断他的女装款式,甚至天东所有的模特公司之后,他为什么始终没有动静。” 不可以! 你会露馅的! 因为千帆看到我之后,眼神就会色色的。 这两个晚上,他都没机会碰我,心里绝对和我一样的长了草。 尤其刚才,他还给我打电话,明显就是想找我毁丝。 如果他把你当做了是我,岂不是要彻底玩完!? 沈韵心中惊惶的呐喊—— 却也只敢在暗中呐喊,却不敢有丝毫的表现。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她稍微有点吱吱唔唔,就凭沈醉的精明,马上就会看出端倪的。 “我该怎么办?” 沈韵惊恐的想,大脑一片空白。 在这个强势惯了的jiejie面前,沈韵只会像几岁时那样,唯唯诺诺,要多么听话就有多么的听话。 这是刻在骨子里,到死都无法改变的意识! 嘶哈—— 沈醉再次拿起酒瓶子,喝凉水那样的喝了口高度白酒。 人家这名字,还真没有起错。 那绝对是千杯不醉—— “你太笨了,潜伏在他身边那么久,都没有搞清楚他的发展计划。必要时,我得亲自出马。” 沈醉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地说:“这两天内,你恰好可以在酒店内,好好琢磨下和高凌王的事。女人,必须得嫁人。要不然以后,就只能面临老无所依的悲惨处境。千万别和我说什么,老了可以去养老院的话。那都是蠢猪,在放狗屁。” 蠢猪,怎么可能会放狗的屁? 反正沈醉就是这样说了,沈韵也不敢说她说的不对。 沈韵只是大着胆子:“沈毛毛,你倒是嫁人了。而且你嫁的男人,还是你自由恋爱的。可你现在过得幸福吗?” 沈醉的脸色,猛地一沉。 婚姻对她来说,那就是最狠的痛! 沈韵不敢说话了。 “我的事,不用你来管。记住,以后千万不要再说我的事!要不然,我真会抽死你的。” 沈醉咬牙切齿的说着,拿起了沈韵的手机(这部手机里没有如花),走向了卧室:“过来,睡觉!” 半个小时后。 倚在床头上吸烟的沈醉,掐灭了烟头。 她看着背对着自己,蜷缩着好像睡着了的沈韵,眼眸里浮上了爱怜。 心里默默的说:“虫虫,正因为我当初嫁人时瞎了眼,我才知道高凌王对你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只要你能嫁给高凌王,终生幸福,我沈毛毛愿意为你,去做任何事!” 任何事—— 也包括沈醉这次非得客串沈韵,就是要代替她,去接近高凌王。 甚至必要时—— 沈醉都下了最狠的心,客串沈韵创造机会,和高凌王生米煮成熟饭!!风中的阳光的彩礼八万八,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