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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袋子中是早饭,这节课后记得吃。我回身看那个孤独留在门边的纸袋子,些许晨光罩着它。手机又亮,还是楚甜甜:知道吗?我依然没回,不知该回什么。手机再亮,楚甜甜:安思风?真的很烦。我抿嘴回复:知道了。楚甜甜:好,上课吧,我也去上课了。他没再继续给我发短信,我却再听不下去课。真的很烦很烦,可是到底是烦楚珩,还是烦自己?我也不知道。一整节课都上得心不在焉,即便如此,铃声一响,我立即冲到后门把纸袋子拿了过来。我着急打开纸袋子,差点撕了它。里头竟然还是保温盒,再掀开保温盒的盒子,里头是虾饺和烧麦。另外还有一个矮矮胖的保温杯,揭开杯盖,是很香很香的豆浆。豆浆太香,又很暖,水汽扑到我脸上的瞬间,我觉得眼睛都有些湿了。“楚珩学长给你送的吗?”身边女同学问我。我立即回神,把豆浆杯盖再盖上,故意平常道:“他顺手给我带的。”“我看着不像。”“……”难怪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更强,早知如此,当时应该多跟这位女同学取取经。女同学又问:“你不吃吗?”她说完,还道,“你吃吧,不用分给我,也不用不好意思,我吃过早饭了。”一个班级的同学,吃东西分着吃是礼貌。但是她说对了,我的确有这个烦恼,不想分给她吃。我还记得楚珩看她,比看我久的事呢,毕竟她的确很漂亮,我觉得不比大三大四的学姐差。没料到她一下子看穿了。“你吃啊。”她又催。我也的确没吃早饭,硬着头皮揭开盖子吃。虾饺和烧麦都属于打开没有什么味道,影响不到别人,但吃到口中特别香的食物。每只虾饺中大约有三只虾呢,全部都鲜甜鲜甜的。烧麦则是软软又糯糯,糯米中包裹着的鲜笋又脆脆甜甜的,就着豆浆的暖香,真是要好吃哭了。虾饺与烧麦全都做得小巧,我一口一个,很快就吃尽了。女同学看我吃得差不多,才又问我:“安思风,你跟学长果然很熟啊?”“……”我放下豆浆杯子,想到我把人家说哭的事,对她道歉,“那个,昨天,对不起啊。”她笑了笑:“没事。回去后,我想了想,你说得很对。”“啊?”女同学的面孔变得沉静:“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呢?而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与他的长相,的确什么也不知道。我真的喜欢他吗?”她看我,“安思风,我还要谢谢你呢。虽然昨晚,我在家哭了一晚上。”“对不起……”她再笑:“没事,我想明白了。尤其今天早上,那么多人一起看他,我更是想得不能再明白。有些人呢,就是适合放在那里给人看的。学校里那么多人喜欢他,可是我听学姐们说,他从来没交过女朋友。她们说,学长家世也很好,可能将来毕业要走仕途呢。你说,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我们是一个世界的呢?”“……”“所以我已经调整好心态了。”她又开玩笑,“再说了,如果我真成他的女朋友。天天光是吃其他女生的醋,都吃不尽吧,我还是适合做普通人。”她刚说完没多久,下一节课开始了。我将保温盒收起来。她的心态是调整好了,我被她这么一说,是彻底好不起来了。更要命的是,当时连原因也不知道。其实还不是因为也被女同学说中心事而已,楚珩太优秀太耀眼,无论是谁,都会觉得自己配不上。因为害怕配不上,会失落,也会烦躁,更会闷闷不乐。那节课也变得很漫长,幸好是门我本就拿手的课程。上到一半,打开手机想看时间,才看到半个小时前楚珩给我发的短信。他问我:吃了吗?还热着吧?喜欢吗?因为我没看到也没回,他又问了好几次。烦。我·安思风·神经病,也不知在气什么,忽然就生气地把手机给关机了。这下终于安宁了。课都上完后,我和女同学一起站起身,约好一起吃午饭。刚走出后门,贴墙站的楚珩立即转身看我,叫我:“安思风。”“什么事啊?”我问他,冷着一张脸。他原本脸上都是笑的,渐渐也不笑了,又看一眼我身边的女同学。女同学是真的很厉害,说看清就看清,不再痴迷楚珩,见状便道:“安思风,要不我先走吧?”“不用,我们一起去。”她只好继续站着。我对楚珩道:“学长,我去吃饭了啊,你有什么事吗?”楚珩看看我,再看看她,摇头:“没事。”我和女同学一起走了,走到半路,女同学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我点头:“是怪怪的,我第一次和同学一起吃饭。”她看我,笑:“安思风,你原来挺有意思的。”“……谢谢。”“只是我还是觉得怪怪的,安思风,我那天就发现了,楚珩学长对你真的很有耐心。”“……”女同学继续道:“那天在公交站台那边,我就看你满脸不高兴,他,嗯,怎么形容呢,我想想。感觉他在‘哄’你呢,没错,就是这个意思!刚刚也是,感觉他在讨好你呢!”“……你看错了吧。”女同学想了想,点头:“应该是看错了,他怎么会讨好谁呢。”“……走吧,去吃饭。”我打断这个话题,女同学没再继续问,而是与我聊着刚刚的课程,一同去往食堂。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从两人有交集的第三晚开始我就准备用时间瞬移大法概括了。写的过程中果然舍不得,每天都想今天一定要xx天过去了呀,还是忍不住写每天的细节,哈哈。争取早点让他们俩kiss。还有我朋友从外地过来,这几天要陪她们玩,写的时间可能不太多。不是断更哦,我这次应该会把这篇写完的。第29章二十九女同学也是本地人,只是她住宿,周末或者有事时才回家住。吃过饭,我们道别,她回寝室,我去医院。她人真的很好,尤其与我这样糟糕的人比起来。如果有人把我给骂哭,我是绝不会再原谅,且要记恨一辈子的。她不仅原谅我,还关心我住在医院里的家人,临走前,依然说我有意思,以后有空再一起吃饭。她绝口不提楚珩。我有点羡慕,如果我也能像她这样,说忘记,就能真的立刻把一个人的全部完完全全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