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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放着不管自己说不过去,更何况我对他还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我和徐然说了句,你先回家,我有事。一会再回去。就打开车门,他还来不及说些什么,我那司机就大叫这里不能下车!我没理他,把门摔上就走到那群人面前:“阿黎,我刚去夜色怎么没找到你——不是约好了吗?”雪盲症上下挑衅地打量我:“你是谁啊?”我把阿黎从他的手里拉出来,笑的很和善:“他的朋友咯。”我有恃无恐,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我还真不相信他们会把我怎么了。雪盲症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骂了句国骂悻悻地走了,我只当听不见。谁知一直靠在我怀里的阿黎突然一弯腰,狂吐起来。我直觉地松手,他跌跌撞撞地走到人行道上的垃圾桶旁,呕的昏天暗地,引来路人侧目。我苦笑了一下,这也太巧了吧。早知道让他吐在雪盲症身上再出来。我从裤袋里拔出已经压扁了的纸巾递过去:“诺。”据我所知,他的酒量算是很不错的,居然喝成这样。他茫然地接过纸巾,又是一阵反胃,哇地一声抱着我的腿又吐了出来。我这下真的呆了。我的LEVIS……毁了——司机又骂:“你们到底上不上车!”我没好气地回过去,“没见人吐了吗?等一会会死啊!”他骂了句神经病,毫不犹豫地开车走了。好不容易等他缓过劲来,问了地址把他送回去,我已经差点挂了。喘吁吁地把他往大床上一扔,我累的直擦汗,看不出他还挺重。认命看他一眼,我在心里默念了十声的送佛送到西,起身摸到他的浴室替他拧了热毛巾抹身。一进浴室就见洗手台上摆着两只牙刷,架子上还有两只吉列的剃须刀。我这才意识到阿黎是个GAY,那和他同居的就只有男人。我没由来地有些紧张,拧了毛巾出去,只见阿黎还是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只是看着我的双眼有了一丝清醒:“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也想知道呢。我走上前,想解开他的衣服,却被他一把按住:“你干吗把我带回来?关你什么事!”我顿时有些火大,妈的了,好心没好抱!“你就是想再出去堕落也得过了今晚!”我大声地吼过去,一把扯开他的衣服,用力地抹擦。他怔怔地看着我,慢慢地流下两行泪水。“你走吧……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犯不着为我做这么多。”他羸弱的胸膛急促地起伏着,伴着些微的哽咽。我叹口气,“转过去,背也要擦一下,你一身的汗。”我知道这个原本和我一点也不沾边的男人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不一样的遭遇。“我叫你别管我了!我是生是死和你也没关系!”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挣脱我的双手,“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吧?小杰一定告诉你了!对!我是一个只喜欢男人的变态,你不要接近我!”我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气不打一处来,我张祁长这么大伺候过谁了,还要被他这么吼!我跳上床,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往回拽,骂道:“你发什么神经!喜欢男人就他妈的是变态!?我告诉你,我也是!听到没?!我也是!!”话一出口看见他惊愕的表情我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我也喜欢男人——我喜欢……萧峰?去他吗的!自暴自弃地横了他一眼:“把衣服脱了。”他有点反应不过来,呆呆地说:“干吗?”“干吗?强暴你!”我扬了扬手中的毛巾,龇牙咧嘴地道。当我终于把他的身子抹完,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我低头看了自己污秽的裤子一眼,暗想这样子回家只怕又要给我妈念死了。“喂。有没裤子借一条。”他看了我的裤子一眼,脸一红,指了指柜子不说话。我把柜子一开,算了,没一条是完整剪裁的,整一个行为艺术在时装上的体现,我穿这个回去估计更被念死。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我妈唠叨。他挣扎地起身,“我帮你找找。”然后一阵眩晕,又跌坐在床上。我冷哼一声:“叫你喝那么多酒。那些人灌你呢。算了。那,先把这些药吃了。明天没那么难受。我先走了。”“张祁!”他叫住我,脸上现出一丝可怜巴巴的神情。“对不起……还有,谢谢你。”我挥挥手,其实阿黎前卫的外表下,只是一颗单纯的心。在外漂泊久了,染上了太多的风尘。“快睡吧你。我明天买点早点过来。”我开始穿鞋,只听他在背后断断续续地一句:“张祁,你真的是——”我回过头去,他的眼神有一点的期翼,甚至带点企求认同的意味。我一下子说不出任何话来——他或许一直都在寻找同类,寻找一种平等的对待,在这个社会,无论怎样的文明昌盛,同性恋也永远是一个禁忌的词语。我情不自禁地轻轻点头,转身出门。“我叫黎烨。张祁,这是我的真名。”第13章第二天我买了早点过去的时候,黎烨睡的死沉,可怜我在门口按了半个小时的门铃,活脱脱一个上门推销未果死缠烂打的推销员,形象尽毁。他开门看到我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好像只认为我昨晚的话只是信口开河。“你还要让我在门外站多久?”我扬扬手中的早点,他脸一红,让我进屋。其实以我对他这样玩音乐的人的认识,他家里应该是杂乱无章,蛇虫鼠蚁横行天下才是,可黎烨的家里出了奇的整齐,除了那足有一人高的CD架和墙角放着的吉他,看不出任何与音乐有关的蛛丝马迹。黎烨青着脸走过来,眼窝下是深重的两道阴影。他给我泡了两包雀巢,我知道他这样的人或许从没这么早起过床,唯有夜晚才是他们的领地。“听什么歌?”他顺手把长发拨到身后,在音响边蹲下身问道。我其实对摇滚一窍不通,也不想班门弄斧,就说不听了,他估计还没睡醒,迷迷糊糊地看了我好一会才说“哦。”“你家收拾的还挺干净,一点不象我印象中的玩摇滚的人。”“你印象中的?是不是都要磕药乱交把家里搞的象收容所一样的?!在我这没见到针头白粉的很诧异?”他居然一下子清醒过来,敏感地讽刺道。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其实根本没想那么多。他沉默了一会:“因为他不喜欢家里弄的乱乱的,我已经习惯时时收拾了。”我直觉地开口:“他?你男朋友?”这话说出来自己都觉得怪,他看了我一眼,反而笑了,笑的很单纯,“是前男友。我们分手快三年了。”如果分手三年还记得你的嗜好,还保留你用过的东西,还对你念念不忘,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