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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梦醒之前,好好去爱作者:虚妄之城这可以看作是一篇,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发生在你身边的故事。也许会有你曾经的影子,也许仅仅是你身边汹涌的人群。但这些对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仍然不知道它能不能完成,就像我曾经的写的这个主题的那些夭折的。但这次我会努力把这个故事写完,因为有些事情真的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就不再会忘记。可能只是围绕一个主题写出的文字,却衍化出很多看似跑题的东西;可能这个主题不是很新,但是我会努力写下去;可能只是换了几个人物名称还有他们的命运,但都逃不出上天安排下的伏笔。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不知道故事中的人物应该何去何从,更加不知道他们以后的命运是怎样的,但是我会如实地按照故事的本身发展下去,尽可能的让他不带任何的虚构成分。在我的头脑中出现了很多人的影像,只是有些人已经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人渐渐走出自己的世界,而有些人正在影响着自己的情绪,可能这就是生活。在这个虚妄的城里,我们都在不停的寻找,常常是很多人穷尽一生都找不到。但是仍然不会停息。希望在完成这些文字的时候自己真的可以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一)夜里半睡半醒的时候,看到颜非半裸的坐在窗台上,不很明亮的月光静静的泻在他圆嘟嘟的身上。黑暗之中还可以看到一点红光,知道那是他最爱的称之为七星的一种香烟,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才会去抽。我不想醒来,更加不想去干扰他的思索。知道很多事情不是我能够解决的,于是接着沉沉的睡去,有他在身边的时候,就会觉得安心。现在是幸福的。“只要今天是幸福的,就不要去考虑明天的烦恼。只要还有一分钟的时间,就好好享受这六十秒。”这是小五在临死前告诉我的。睡梦中感觉到了额头上留下了颜非的吻痕。我知道这个时候就是他要去上班的时候了,不用睁眼就可以感觉到从窗帘后头钻过来的刺眼的阳光。今天又是好天气!用被子又裹了裹慵懒的身体,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颜非已经不再身边。颜非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在一家不是很大的广告公司做着策划,而我在这座城市里的一家杂志社做着某一版的编辑,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自己的邮箱,看看那些熟悉的名字和陌生的面孔给我寄来的关于爱情的文字。给一些熟悉的名字回邮件或是打电话告诉她们的文字有可能出现在自己的版面上,听到她们的声音。虽然有规定的作息时间,但是我们很少有人遵守,有稿子要处理的时候常常是三更半夜,没有的时候自己的时间很多。颜非工作之后,便没有什么事情,在吃了他放在微波炉里待热的牛奶和土司之后,便一个人游走在车来车往的街上。看到街上豪华的轿车,虽然我们可能一生都无法买的起,但是却没有一点点地羡慕,能够拥有颜非,这辈子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没有什么需要奢求的东西,更何况很多东西是不必追求的。富人有富人的生活方式,穷人有穷人的生活,而我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二)进到办公室的时候,只有春媛一个人在,听着她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就知道这小丫头正在网上聊天,可能又是一个陌生的网友。我喜欢这个丫头,敢爱敢恨,很性情的一个人。只要是空闲的时候,就和天南海北的网友聊天。我也知道这个丫头喜欢我,但是我们只是路人,不过我真的很希望她是我的meimei。曾经和她说做我meimei吧,但是她不接受。她说会有一天让我喜欢上她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世界中的人,她始终不会明白。现在不是忙的时间,下旬的才是我们忙的时候。现在是上旬,我喜欢一个月的上旬,几乎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的时间,自己的空间,以前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遇见颜非,我一定还是在一个小城市里面做一个高中老师,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可以很好的处理文字。可以过这样闲适的生活。常常怀疑曾经的生活就是一场噩梦,不知道那些年是如何坚持下来的:披星戴月的生活,重重的社会压力。当工作的激情消散之后,留给自己的就剩下日复一日无趣的工作。不过还好,让我遇见了颜非,这个可以让我放下一切到这个城市生活的男人。颜非就像是我年少时的梦,从没有想到在现实的世界里可以遇见这样一个人,并且可以这样和我相爱。颜非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安静的人,圆圆的脸庞,胖胖的身躯,细腻的关怀,温暖的微笑。是的,微笑,我喜欢的那种嘴角上扬,不张扬的微笑。我一直认为,有这样微笑的男子,一定是一个含蓄的有责任感的人。于是,在曾经的那个虚拟的空间内,被这个带着微笑的男子深深吸引,让我曾经不顾家人反对辞掉了许多人羡慕的铁饭碗,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城市我几乎不认识任何的人,开始的时候没有朋友,不过这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他一个人在身边,我可以放下全世界。B型血的双子座的人,就是以感情为人生的第一要义的,可以为了感情而放弃很多世人难以割舍的东西。虽然伤害了很多的人,但是为了自己的幸福,一个人义无反顾的向着自己看到的光明奔去。一个喜欢自己多年的人,终于经受不住时间的眷顾,疲惫之后转身而去。其实,只能怪我们相遇的太早,在我还不懂得感情的时候遇见,注定,我们在某个时刻擦肩。说好了还可以再作朋友的,但有些朋友,分开就不会再见,永远从你的生活中消失,变成了记忆中的一个符号。☆、(三)我喜欢用符号来代替生活本身,因为那些符号对人没有杀伤力。在电脑的那些符号前,我只是一个快乐而单纯的孩子。不会被我码出的文字而影响到我的感情,虽然有时候很多的文字是断断续续的流着泪写完的。但是颜非不喜欢我写字,因为他说写字的人都太敏感不会幸福的。我希望做一个幸福的人,于是认识他开始,我就不再写文字,就算是写了,也是写给他的,那个让我深深爱上的熊熊。为了爱上一个人,我发现可以改变自己很多的东西,包括自己认为没有办法改变的一些想法,比如说煮速食面。上大学时,为了维持生计,开始给很多的青春杂志写一些我想象出来的千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