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番外四之二
常非刚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会儿是挺不自在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板。他觉得和自己的老板住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都在一起,好像什么**都没了。而且刚开始那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常非总觉得自己有点小羞涩。侯一笙其实不算个难相处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严谨,比常人更喜欢守时,每日制定计划表做事。只要不打乱他的计划,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认真负责,那侯一笙一般是不会怎么着你的。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准了他的脾性。虽然一起生活是头一遭,但常非发现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这样。所以除了同居刚开始的不自在,常非适应得还挺快。他没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买了条金毛。侯一笙对此的说法——路上偶然间见到,一时心软,就买了。常非从没把“心软”一词和侯一笙联系到一起。且不说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样的正经严肃,单是看他的脸,也万万想不到“心软”。所以那一瞬间,常非回到家,见到腿边蹭着一条小金毛的侯一笙,顿时生出了他很可爱的念头,但也有不敢置信。侯一笙告诉常非它叫番茄。至于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侯一笙又没说。于是从此以后,常非彻底沦为了一个狗奴。俩人一狗就开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渐渐地,常非就觉察到了侯一笙对他的不同。其实如果当初宋不羁没有跟他说侯一笙喜欢他,纪律没有告诉他侯一笙暗恋他,他可能就不会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但他们说了,他也特地去关注了。经过这么一关注,他还真就关注到了。侯一笙作为律师,每天可能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委托人,他会花时间去见委托人,但常非听说,以前侯律师也带过一个助理,但侯律师竟然会忘记这个助理的存在,以至于忘了带他一起工作。但常非却发现,侯律师从来不会忘了自己。甚至他忙到忘记了,侯一笙也会过来叫他。这点是得到了全律所上下的惊叹与羡慕。以前常非不觉得什么,但经由同事那么一说,再结合被告知的侯一笙喜欢自己的言论,常非就从中品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侯律师不喜欢养小动物这件事,是章大鸣告诉他的。章大鸣是一鸣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律所名字中的“鸣”就是章大鸣的鸣。章大鸣是个厉害的律师,就是平时八卦了点,和工作时的他成鲜明对比。但他的八卦是有时限的,比如他突然听说了某个消息,然后找你八卦一下。如果还没八卦完就被叫去做别的事了,他就会忘记八卦这回事。章大鸣认识侯一笙多年,对他不算完全了解,但也很了解了。他听说常非租了侯一笙家房间那会儿,就来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常非说是真的,然后他就说侯一笙大概是吃错药了,说侯一笙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接着便自然而然地说到了侯一笙不喜欢养小动物。章大鸣说,侯一笙觉得养动物实在是太麻烦了,还很容易打乱他的时间安排,他实在是很不喜欢计划被打乱。那会儿常非摸摸鼻子心说,那侯律师给他买了条金毛是怎么回事……但那会儿他没胆问。直到后来在一起之后,常非面对侯一笙时胆子大了不少,才在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时问出来。而侯一笙的回答果然很侯一笙——你自己想。当时常非立马就想到一次侯一笙带他出去调查,他问侯一笙为什么会和他一起来,他说了三点理由,第三点也是“你自己想”。而当初问侯一笙为什么把房子租给他,侯一笙也是说了个“你自己想”。这个“你自己想”,想着想着就很容易想歪。于是当天晚上,常非就勇猛地扑了侯一笙。不过这都是他们在一起后的事了,这会儿刚和侯一笙同居还没多久的常非还没这个胆子。常非那会儿根本不敢想多,即使宋不羁和纪律都对他透露了侯一笙的心思。他仍觉得侯一笙喜欢自己这件事太玄幻了。他想,他有什么地方能让侯律师喜欢呢?在他心里,侯律师是高高在上的神,而他只是追随着神之脚步的平凡人。真正说开是那天,在他们纯洁地当了一个月室友后。那天侯一笙开完庭,一回到家就去洗了澡。这个庭被告有三四十个人,连续开了三四天终于开完了,侯一笙累了这么几天,总算放松了。他也不是时刻按照制定的计划过日子的,有时候实在累得很了,或者想放松了,他会改变下计划,先充分休息,之后再把要做的工作高效率地补回来。常非住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曾见过侯一笙有一次这样,当时他还提出了疑问。于是他本来以为那天晚上也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侯一笙回到家后总先要运动一番再洗澡。那天晚上,常非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好像一下想到侯一笙最近大半个月以来实在是太辛苦了,想到这个的时候他完全没想起自己也是每天跟着侯一笙加班的。他又好像一下想到睡前喝一杯牛奶会睡得更好。于是鬼使神差地,他去倒了杯牛奶。牛奶倒到杯子里之后,他想了想,又特地放到微波炉里热了热。等侯一笙洗完澡出来,他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杯温热的牛奶。他拿起牛奶杯,脑袋往常非的房间转去。常非应该在房里洗澡,因为他听到了水声。侯一笙收回视线,坐下来,慢慢地喝了牛奶。脚边被更温热的身体蹭了蹭,侯一笙一边低头,一边对番茄说:“番茄,你说,我什么时候表白合适?”这话说出来,尤其还是对着一条狗说的,着实不像侯一笙的风格。但这会儿,他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他不是没想过表白,只是一直觉得,时机好像没到。二月份的时候常非经历的那些事,使得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走出。侯一笙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觉得如果是他经历了男友被室友分尸这事,肯定也是一辈子都忘不掉。忘掉了才奇怪不是吗?但是,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时机到了?想到这个,侯一笙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番茄听不懂主人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突然撒娇求抚摸。“好了,”侯一笙拍了拍它的身体,“去,自己去玩娃娃。”番茄喜欢叼着各种各样的娃娃玩,最近的新宠是一只小黄鸭。只要在家里,番茄去哪都带着它,连睡觉也非得压着它睡不可。这会儿小黄鸭就被番茄叼过来了放在一旁。番茄“汪”了一声,果真叼起小黄鸭走了。这时候,水声停了,侯一笙的思绪也被打断了。侯一笙把最后一口牛奶喝掉,站起来,往常非的房间走去。他想,既然考虑不出什么时机最好,不如不考虑了。拖拖延延实在是不像他的风格。于是,侯一笙敲响了常非的房门。“等下啊。”门内传来常非的声音。侯一笙等了一会儿,才等来常非开门。常非刚才大概穿睡衣去了,这会儿睡衣都有点歪。侯一笙想了想,直接动手帮他把睡衣扯正了。常非却大吃一惊,结巴道:“侯、侯律、律师……”侯一笙“嗯”了一声,说:“聊聊?”一分钟后,侯律师和常非面对面坐在沙发上。常非正襟危坐,对于侯一笙想聊什么完全没有底。他回想了一下这几天开庭自己的状况,心说难道有哪里出错了吗……“常非。”侯一笙突然叫了一下他的名字,“发什么呆?”“啊、啊、哦……”常非忍不住紧张地搓了搓手,说,“侯律师,你找我是聊什么呀?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吗?”侯一笙叹了口气,心说自己的表现难道那么不明显?再怎样肯定比纪律那家伙好很多吧?“没有特殊情况,我在家不聊工作。”侯一笙说。常非一愣,好像是的,同居的这一个月来,侯律师在家还真基本不说工作。那,聊什么?侯一笙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决定了的事,他会主动出击,快狠准地解决。于是他快狠准地问:“你愿意和我谈一场一辈子的恋爱吗?”常非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什、什么?”侯一笙却不再说了,只定定地看着他。他知道他听见了,听懂了。常非的心“砰砰砰”地快速跳动起来,仿佛要跳出喉咙。侯一笙工作时的表情向来很认真,此时他也很认真。但此时的认真和工作时的认真又有那么点不同。常非不知怎么的,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那会儿他还在学校,而侯一笙来他学校做演讲,他因缘巧合地侯一笙吃了顿饭。他想,他们其实已经认识三年了,尽管在他来到一鸣律所前他们是没什么交集的。常非的眼前又浮光掠影般地掠过了进了一鸣律所后发生的一幕幕,尤其是最近和侯一笙同居的这一个月。这一瞬间,他忘了其他所有事,只留下侯律师那副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良久,他才说:“你让我想想。”这么一想,就想了一周。侯一笙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并不急,他只是从工作到生活,全方位地,润物细无声般地侵入了常非的生活。每个周六晚上都是他们去超市采购的日子。那周的周六晚,也同样如此。自从侯一笙表白后,常非面对他总有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周周六一起去超市时,感觉尤其强烈。家里的冰箱里已经没什么食材了,于是他们重点便去了超市的食材区。常非喜欢吃番茄,侯一笙就去仔细挑选番茄。看着低头挑番茄的侯一笙,常非这会儿才意识到,自从同居以来,每次去超市,这样的场景已经发生过数次了。顿时,他的心跳更快。侯律师知道我喜欢什么。侯律师给狗取名叫番茄。侯律师……在常非自己都还没回过神来时,他的身体已经率先行动了。他突地上前两步,握住了侯一笙挑番茄的手。手心与手背相触的瞬间,俩人心底皆是一震。侯一笙偏头看他。常非红着耳尖,小声地说:“我、我……”然而他“我”了半天,也没说下去。侯一笙笑了笑,说:“我知道了。”常非被这笑一迷惑,脱口而出:“你要当我的男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