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三天之后的中午,带着二十万的现金,我联系孙晶晶准备完成交易。 还是在那家名为“梦圆”的特色小菜馆里。 梦圆,圆梦。 希望这次……能圆了我的梦吧! 再见到孙晶晶的时候,我发现这个金钱至上的女人,往日里常挂在脸上的淡漠竟是褪去了几分,多出了些许难以言表的兴奋。 不过,在看到我拎着包出现以后,孙晶晶脸上多出的那些兴奋神色,瞬间便又被她给掩饰了下去。 坐下之后,没有任何多余的客套话,直奔主题。 在接过我递过去的那只装着二十万现金的黑包,同时将照片和手机交给我之后,孙晶晶竟是罕见的出声提醒了我一句。 “事先声明,这些东西我全都没有备份的,只此一份!” “如果你不打算立刻就把里面的内容给爆出去的话,那我建议你务必要保管好了!” “要是弄没了的话,你的二十万……就算是打水漂了!” “好了。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这顿饭我已经结过账了。你可以敞开了肚皮尽情吃。” “哦对了,祝你马到成功,大仇得报!” 说完,孙晶晶便扭着她的丰臀,一脸从容不迫的离去了。 虽然孙晶晶装的很淡定,但我还是在她的眼中看到了一抹,就快要压制不住的振奋和激动。 几张照片外加一部三分钟左右的视频,换来了二十万的现金钞票,这么赚钱的好事儿,换谁都没可能真能沉得住气! 当然,孙晶晶手里所掌握的这些东西,也的的确确值这个价。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正如她三天前所说那般,高风险的事情,必定伴随着超高的回报。 如果一开始孙晶晶找的并不是我,而是王阳明的那些直接竞争对手的话,只怕二十万的价码还得再往上翻一番! 所以,她理应感到振奋和激动。 ……………… 再一次确认了照片和视频无误以后,手握证据的我……杀心骤起! 与此同时,我的胸中也是瞬间就燃起了一团复仇的火焰! 想到六年前的那一晚,想到有家不能回的痛苦,想到之前在母亲的坟地上无助的哭诉…… 随着复仇之火的熊熊燃烧,过往种种皆是如同幻灯片一般,自我的眼帘之中交替闪过。 将来之不易的证据收好之后,我整个人也慢慢的恢复了平静。 紧接着,一种莫名的感觉瞬间涌上了我的鼻腔。 夹菜的右手毫无征兆的停顿在半空中,下一秒,我突然放下了筷子,趴在了桌子上。 很庆幸,在泪水就快要浸湿眼眶的那一刻,我及时的趴了下来,避免让周围的人看出我的窘态。 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够比我更加清楚,这些年一直支撑着我的动力究竟是什么。 为了复仇,我不惜孤注一掷,放弃中考,赌上了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从下定决心要成为老千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我只能在遍地横生的荆棘当中去采拾鲜花。 这是一条看似光鲜亮丽,但实则却是步步惊心,处处危机的阴暗小道。 依靠着对胜利和信念的无限执着,走在这条阴暗小道上的我,终于迎来了第一缕的曙光! 于我而言,这缕曙光不仅照亮了前方的路,更温暖了我的心! 缓了好一阵之后,我的心才算是彻底的平复稳定了下来。 我知道,从拿到证据的这一刻起,接下来我即将要面对的……就是疾风骤雨,甚至是狂风暴雨! 即便手里握着的是如山铁证,也得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去引爆,然后等着它慢慢的去发酵,直到彻底的爆发出威力为止!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在王阳明没有完全垮台之前,我需要小心谨慎的提防着他,提防着他的疯狂报复。 除此以外,我还要瞒着余霜。 虽说她也跟王阳明有仇,和我属于是同一战线的战友,但商人逐利。 在没有得到确切实际的最大化利益之前,她是不会像我一样,轻易就选择亮剑出手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从余霜给出那条被她自认为是错误的信息,并想要以此来误导我拖着我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协议和共识……就自动作废了! 所以,我要一边防,一边瞒。 吃完这顿价值二十万的午餐,我迅速的起身离开座位,随后打车回到了宾馆。 回到宾馆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照片和手机,通通都藏在了放着换洗衣物的背包里。 这么重要的证据,其实原本我是想着要贴身携带的,但在经历了走千团的事件以后,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对方还是八只手! 收拾完东西,我拔卡下楼,准备办理退房手续。 自从经历了走千团的事情之后,这段时间以来,我都在频繁的更换住宿地点。 不管是招待所还是宾馆,我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待上超过三天。 只要第三天一到,我必定走人。 狡兔三窟! 我本以为自己已经彻底的甩脱了走千团,也甩脱了余霜她们。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刚走出宾馆大门,准备拎包闪人的时候…… 一个穿着连帽衫背着双肩包的少年,从我身边飞快的走过。 眼看着就要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少年的手似飞云电闪一般,直接摸到了我的身上。 这一招,早在和冷濛接触上的时候,我就已经领教过了。 因此,在这个少年上手的第一时间,我瞬间便伸手打断了他。 由于冷濛那件事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所以在当场抓了现行之后,我并没有难为这个少年,只是冷冷的剐了对方一眼。 见此情形,尴尬的笑了笑说了声不好意思之后,少年背着包飞快的消失在了我的视线范围之内。 这一幕,原本我并未太当回事。 因为08年的小县城,像这种明目张胆伸手偷东西的事情,屡见不鲜。 尤其是长途车站和城区这种人多眼杂,龙蛇混杂的地方。 在那些招待所和宾馆的门口,总会聚集着几个无所事事的人,成天在附近晃荡着。 并且,刚才那个少年也不是今天突然就凭空冒出来的。 早在之前我换到这家宾馆来住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他在这条街上来回游荡了。 很明显,对方就是在这一片混饭吃的荣门中人。 再有,先前在出宾馆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暗中提防着他了。 所以我几乎下意识的,就把刚才那个少年给当成了扒手。 可是等我低下头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上拎着的包,竟然被他划出了一道细密而又狭长的口子!不会唱歌的晴天的千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