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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乾,剩下的眼泪全落进了心里。「黑夜,也许诚如白夜所言,现在你们两个最好分开。」李能收走上前来,蹲在他面前。雷旭文抬起头望着他,全身已经虚脱乏力,浑浑噩噩的点了点头。然後他起身,慢慢离开总部,招了一辆计程车回到住处。那天下午,他出席一场重要的董事会。原本旭日饭店跟全台湾最大的黑帮旭龙帮合资盖了一个占地千顷的射击场。近日旭龙的老帮主因病过世,似乎由他的儿子接任帮主之位,今日开会的讨论项目就是,两边必须重新探讨旭日射击场今後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合作细项。在开会的时候他有点惊讶这个新帮主的年纪竟然才二十出头,听身旁的侧翼说帮主夫人似乎再五个月就要临盆。现在黑帮的生产力果然了得。稍後他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听专人简报,落地窗上突然被溅上雨滴,他的视线无法免俗的转向窗外。整个世界都在下雨。行人、车辆、建筑物、远一点的群山,所有的一切都被掩盖在滂沱的雨中。这样的情景,很容易让他联想到在人蛇集团的游轮上发生的事。他终於知道,为什麽那个时候时生会说我不能跟你回去。看着那个人落入海里,他根本没时间探究原因,因为他几乎是同时跟着跳进去。原来身体可以动的比脑子更快。他收回视线,裤袋突然传来震动,拿出手机,打开冥雅传来的讯息。<白夜离开了>短短的五个字,他却重复读了好几遍,但脑子就是无法运转,像古董留声机一样,接收到的讯息断续又杂乱。离开?谁离开?离开去哪里?他迷茫的抬起头,时生最後对他说的话却突然在脑子里闪烁起来。他砰一声站起来,朝着身旁的秘书交代两句,快速离开了会议室,在关上门前还听的到秘书专业平板的声音:「雷先生说就照着老帮主还在时的合作方式,相信这也是莲帮主所希望的吧。」冲进总部後他毫不迟疑的走进医务室,冥雅似乎一点不意外他的出现,只是淡淡把一个东西交给他。雷旭文的双目像火炬一样灼烧着那封离职申请书。「刚刚在白夜的病房里发现的,他不知道是甚麽时候离开的,避开了医务室的监视器、甚至轮班的医护人员。」「李能收不是说人在这里很安全,不会出事的吗!?」雷旭文像只困兽般大吼,外面的大雨淋湿了身上的西装,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狼狈。「黑夜,白夜不是被人带走,他是自己选择离开的。」冥雅望着他,「还记得Fobia的签约规章吗?不论去留,总部都没有权力干涉,这也是你们当初签约时就知道的。」「你明明知道他离开这里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去!!」雷旭文吼了一声,眼眶发红。冥雅沉默的望着他半晌,道:「那你呢?你当初并没有挽留他啊。」疼痛像海潮一样将他紧紧包裹,他睁着双眼却发不出反驳之词。「在白夜把离职申请书递出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是Fobia的人了,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却仍旧选择离去。」冥雅紧紧握着纯白的信封,声音听起来像在自嘲。「九年前,光毫无预警的离开我们,九年後,他的儿子也步上了一样的路,这算甚麽,黑夜,你真的以为我没有感觉吗?」她摇头轻笑,眼泪却无声滑落。雷旭文望着她的背影,突然发现雅看起来比印象中来的苍老,虽然她还是那个人见人怕的魔鬼女教官。想到时生最後对他说的那句话,眼泪轻易的模糊了视线里的世界。那人说再见吧,黑夜。作家的话:☆、47、高焱vs时生「你干嘛跑来厨房洗碗?」女孩踩着12厘米的漆皮粉底高跟鞋,花花绿绿的彩绘指甲,一脸时下都会女孩的浓妆,惊讶的望着系着深色围裙的凌时生。他闻言指了指自己的脚,女孩惊讶的低嚷:「你脚怎麽了?」「滑倒。」凌时生回道,继续用三秒一个的高速清空洗碗槽里堆积如山的杯盘。女孩绕着他转了一圈,一边啧啧几声:「凌小时,我觉得你有点不一样喔,说,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没有,倒是你,刚刚送你来的那个不是小埔吧?」「拜托好不好,小埔早就是过去式啦,男人就像衣服,需要常常换,女人才能常保新鲜感。」……不知道上次哭着说那人是前世恋人转世的家伙是谁。凌时生沉默的洗碗,对女孩翻脸跟翻书一样的态度见怪不怪。他在这间夜店工作快三年,女孩是老板的千金,每次失恋就来店里闹,他总是奉命赶妖除魔的那个,久而久之,女孩把她当成亲哥哥,讲话没大没小,他对她也是大呼小叫,没甚麽忌讳。「还好你回来了,你不知道,你消失的这一个月,老爸头发又掉好多,新请进来的小弟都不耐cao,还有啊,苓雅姐她们都在抱怨:啊,帅哥小时怎麽啦,人家想点他坐台啊~~」「白痴,坐甚麽台,这里又不是牛郎店。」凌时生毫不留情的吐她槽,女孩笑弯了腰。「欸欸,明天礼拜六,你有没有事?」凌时生停下动作,谨慎的瞄了她一眼。通常这家伙的问题不会只是单纯的问题,肯定藏着某种目地,必须小心防范。「拜托啦!请你假装我的表哥,跟我一起去约会!」女孩突然双手合十,小鼻头皱在一起。「做甚麽?你不信任那家伙?」凌时生把手在围裙在抹了几下,把盘子放进烘碗机。「就是……」女孩嘟着嘴支支吾吾,「高焱他太完美了嘛,家里又有钱,上次偷翻他手机,发现他过去的女友都很漂亮……所以我就想……」「就想他为什麽会看上你?」凌时生把话接下去,无奈的转过身,稍微弯下腰与她视线平高,「虽然我来说很奇怪,但我希望你相信,你是很棒的,真的。」「……真的?以一个男人的眼光来看?」女孩眼睛圆滚滚的。「以一个男人的眼光来看。」他弯起唇角露出一个微笑,手在她头上揉来揉去。「所以你是答应罗!?」迅雷不及掩耳的抓住那只手,女孩双眼放光。凌时生无言的迎接她小狗一样的眼神,最终认命的应允:「是、是、是,我答应了。」「呀哒!!明天,九点半,公馆捷运站口,穿帅一点啊!」女孩蹦蹦跳跳的跑远了。人的一生,跟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在路上擦肩而过的机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