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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走。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字数……呵呵哒。第5章当年05当年我的路要说五年前的事,那大概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场景吧。那是沈毅大四的时候。沈毅是我的青梅竹马,也是我高中喜欢上的人,男的,我这辈子也没喜欢过女孩子。我本来满心喜悦地期待他毕业后与他在一起的生活,可他在毕业前两个月却告诉我,他家要他传宗接代,不可能和我在一起,而且他现在已经有一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我后来打听,大概是某个系教授的女儿。其实我不是完全没有预感,从他大四后就经常躲着我的眼神,那些不自然的举动,都让我察觉。我也知道在社会上生活很艰难,但我没想到,他居然连和我一起尝试的勇气都没有,就放弃了。我毫无意识地在大雨中走,最后一屁股坐在齐冀打工的咖啡店。我被他拉了进去,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位置。明明是高档文艺的咖啡厅,他却端来一碗鸡汤,炖得很香,巴掌大,他看着我眼神温暖,安抚了我整个凉透了的心。我想,就算我后来清楚地认识到他的性格,还能那么的想要和他在一起,想要让他喜欢我,不是没有原因的。也许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年那些美好的东西。我打算把书店卖掉的时候,又遇到了他。他听说我要卖掉书店,就想向我借一笔不小的钱。那个时候他还是温和的,一副很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他的表面骗了。他不好意思开口,我也半开玩笑地说,“卖书店没有那么多钱,只有买房子才行,但借了你钱,我就只有住到你家去了。”最后我没有单纯地借钱给他,而是拿了他公司的百分之十的股份,我没卖掉书店,而是真的卖掉了房子,真的住进了他的家里。现在想起来,大概是那个时候就喜欢上了。但那时我还太年轻,明明有很多时间,如果我当时只是慢慢地发展,在一点一滴中拉近关系,就算最后成不了恋人,也会是很好的朋友。什么都是“当时”。我太自信了,之前的一味退又让我失去了一份感情。我没有在齐冀面前掩饰性取向,而我手上那百分之十的股份,自然成了束缚他最好的工具。他知道这件事,我已经住进来一个月。他大概是察觉到了,来试探我,我就挑明地跟他说了,他的脸色相当难看,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回来。可那时他就算再愤怒,他能做什么?他第二天早上就回来了,神色如常。毕竟我手上有还有那百分之十的股份。——而我虽然从未强迫过他,但算计就是算计。我本来以为我这样坦白,又不要求他配合我,只需要一个可以追求的机会,我对他好,他就不会那么排斥我。直到现在我才醒悟,是我错了。大概爱比恨,才是更难以令人忘记的东西。——我回到酒吧的时候,是八点。这个时候夜晚还没完全开始热闹。我那一屋子的少年,都坐在休息室里。我专门把休息室搞得很舒服,大大长长的沙发,一个可以很爽看球赛的电视,还有冰箱和空调。除了必要的几个看店的,我那一屋子少年,就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吃晚餐。我走到景宣旁边坐下,他大概是在等我,手边还放着一份炒饭,我心里顿时就舒坦了,还是这小子有良心。接过饭在一旁吃饱了,又懒洋洋地挤过去让那堆少年让个位。他们在看电视剧,连“嫌弃我胖”的日常都没完成。电视里播的是最近正火的,是部言情剧。我这儿是Gay吧,他们大多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读不了大学自己出来打工,看言情剧的心态就其实和女生差不了两样,叽叽喳喳讨论得正火,大部分都说喜欢有杀手身份的男主角,觉得那种冷酷薄情的面瘫特帅,和女主相处时的认真与纯情也直戳萌点。但单单只是这样,也不会这么火。这部剧不仅男主身份性格出彩,男配们也都有着时下最受欢迎的特点,最主要的是个个都长得好。就算有一些女孩子对言情不感兴趣,也能满足她们的另一种需求。我记得原来有位娱乐圈的前辈和我感慨过,如今世道钱难赚,卖腐能得几千万。我瞟了几眼,这是齐锐公司的作品。我的表情就有些变了。没错,这是齐冀的公司。景宣一贯面无表情,而我和几个年纪比较深的,都但笑不语,坐在一边看着他们闹。但坐了一会儿,我凑了过去。本来我是从不开口的,但今天我不太爽,所以作为一个二十九高龄大叔,我就想教育人。我说:“哎呀,这个女配不错啊。”少年们还是很给我面子的,都看了过来,有几个说,“店长你喜欢女配?”我又看了看电视,做了一个“惋惜”的表情,“怎么可能,她再好我也喜欢女主角啊。”“诶?”“因为男主角是她的呀。”“哎呀、店长!”几个少年乐了起来,那几个老油条一听就知道我想说什么,却坏笑着打岔我,“啧,店长思想太随主流了,这种观念可钓不到凯子哦。”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这样转移了话题。果然,那些少年的注意立马就转了,开始对我连番轰炮,什么“明明都有酒吧了还不满足”“这种想法太拜金了我对你好失望”“店长实在没人要你我就勉为其难一下好了”……虽然他们比不过五千只鸭子,但我也不是什么舌战群儒的人,只好闭了嘴,又乖乖坐到景宣旁边去。只有他在我一开口就知道我是受气了,他看着我,英俊硬朗的脸有点担忧,然后说:“今天可以喝些饮料。”我的眼睛一亮,笑得嘴角都弯了起来。他不问我怎么了,但看到我高兴的样子,脸也放松了下来。——其实我早就收拾好情绪了,而且没什么好气的。我可以抱怨老天,抱怨我喜欢的人看起来优秀实际上脾气坏得要死还是闷葫芦,整天把我的真心往地上拽。但我最不能抱怨的就是,我喜欢他。那再苦再累,穷尽所有,都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我跟着景宣走出去,到吧台。看他耍酒耍得特别帅,眼神专注认真,酒吧里的一般眼睛都似有似无得在他身上打转儿。他明显是接受过正规训练的,每个小小的动作都严谨到漂亮。他已经比我高了,二十五岁,正是很好的年纪。我将下巴搭在手臂上,整个人趴在桌子旁,好像已经闻到了酒香。我其实原来见过他一面。那时我还在A大附近当书店老板,他半夜晕倒在我店门前。这个人来历不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