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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心里清楚。”钟轶想把口气放的尽量凶狠一点,但一看到凌煊那双又黑又无辜的眼睛,便狠不下心来对他说任何重话。凌煊的眼珠转了转,手指抚上他的耳垂,轻轻揉着道:“我不清楚呀,你来告诉我。”说着还变本加厉地靠近吹了口气,用只有他们二人能听清的声音道:“你昨天晚上不是还挺喜欢我这样的。”“你,够,了。”钟轶只感觉被他摸过的地方点起了小小的火苗,明明上岸时被风吹着冷,此时却浑身开始发热。他连忙一把将面前的少年推了出去,道:“老实冲凉,别闹。”“你叫我一声老公我就不闹。”少年又把头探进浴帘道。“老你mama。”在遇到凌煊之前,钟轶一直以为自己笔直如钢铁,尽管如今被他掰弯了,还是不适应两个雄性互相叫“老公,媳妇儿”之类的。凌煊皱了皱眉,做出一副很伤感的样子道:“那我就放低要求,你叫我一声我的小名,我就出去。”“啧。”钟轶看着他那副如同割rou般吃亏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把人拽过来,叫了句:“煊煊。”又用唇瓣轻轻在对方的耳垂上蹭了蹭。“天哪,你脸好红啊啊哈哈哈哈哈!”“滚蛋,是浴室太热了。”钟轶作势用手扇风道。被亲的人倒没怎么的,反倒他先红了脸。明明是玩水,险些变成擦枪走火。凌煊就是这样,盛夏的日光一样的性格,浑身散发着明晃晃的温暖能量,让人不由自主想靠近,哪怕被灼痛烧伤也在所不惜。罗欣薇见表哥望着游泳池出神,嘴角明明带着一点笑,眼神却带着化不开的愁绪。她从未见过钟轶这样的表情,不由有些害怕。“钟轶,钟轶!怎么了,你是吃口味虾吃傻了啊?还是被下降头了?”罗欣薇伸出五根纤纤细指在钟轶面前使劲晃了晃。钟轶回过神来,脸上那抹阴霾一闪而过,又恢复了往常那副淡然温润的神气。“没什么,想到点事情。咱们回去吧。”他温柔地笑笑道。“明明是回自己家,还一脸不习惯的样子。”罗欣薇有些不解地嘀咕道。05/五年前的夏天,钟轶曾看过一部电影,电影的情节如今已经忘光了,只是当中女主角的一段台词,他现下还能复述个大概,女孩说,在你生命垂危时刻想起的人,便是你此生最爱的人。那部电影是他和凌煊一块儿看的,凌煊按了暂停键,一脸笃定道:“这事一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因为我生命垂危之时,我肯定是跟我最爱的人在一起的,才不会突然‘想起’这个人。”凌煊揉了揉钟轶的头发,俯身在他额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道:“就像你现在就在我身边。我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告诉他,两个人有感情就该天天在一起。像我妈看的电视剧里那种,为了你好所以分开,那都是扯淡。”“如果分开了,就是不够喜欢了。”少年有条有理地分析了一番,继而小声道:“这事也不会出现在我这儿,因为我会喜欢你很久很久很久。”当时钟轶靠在凌煊的胸前,耳朵贴着他温热的胸口,听着他说完这一番宣言,只觉得耳边和他说话时起伏的胸腔一起震动。“嗯,我也是。”他的眼眶热热的。大抵誓言承诺之所以被说出口,是因为人们潜意识里就晓得,自己是做不到的,所以才信誓旦旦地说着,妄图去约束自己。他想现在的凌煊,一定早已忘了当初两个少不经事的傻缺的这段对话。大概吧。他也快忘了。…凌晨三点,钟轶躺在自家卧室的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明明这里是他从小到大住过的房间,此时却觉得有些疏漠,甚至连被子上的气味都是陌生的。房间里黑黑的,路灯将树影张牙舞爪地送上墙面,夜风哗哗的响。时针秒钟滴滴答划过,时间一点点的走,连带着火苗般跳耀的生命,都一齐溜走了。他直瞪瞪地盯着天花板,久久不曾眨眼,大概过了一刻钟,钟轶侧了个身,将脸埋在枕头里,脑海中仍不住地回想起今天在飞机上的生死一刻。是宿命吧,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在当时那个情形下被想起。那么,这个人是你,也挺不错。06/商场内冷气开的很低,凌煊抱着手臂靠了一下柜台,被柜台玻璃冰凉凉的触觉了惊一下,不情不愿地挺直了身体。几个小孩嬉笑着从面前跑过,孩子的mama在身后小声的呵斥着,经过凌煊和肖子航身边时,还侧头行了好一阵注目礼。看眼神,就知道准是误会了。虽然,这几年来社会对同性恋比从前宽容很多,不过光天化日之下,两个大男人挨个顺着珠宝柜台挑戒指,的确挺那什么的。凌煊对过路的女士报以了一个无从解释的无奈笑容,用胳膊肘杵了杵肖子航的肋下,道:“肖子航,我这可是舍命陪君子啊,大中午的不让人午睡,陪你在这儿挑戒指,搞得我俩跟一对似的,多伤风败俗不是。”“你迟早也要经历我这一步,踏入爱情的坟墓,现在先来刷刷经验值,不亏。”肖子航全神贯注地瞅着导购小姐手中的一款钻戒,用中指推了推眼镜,头也不回道。“这款是我们当季新品,整个造型非常时尚年轻,上手很显气质……”导购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偷偷瞄了他们一眼,含笑介绍道。“啧,送戒指这点小伎俩,哥哥年轻的时候就玩腻了……”说到一半,凌煊的表情顿了顿,话锋一转道:“再说了,我也不可能结婚。”这话说的豪迈,但其实,凌煊这辈子就买过一回戒指,还是上大学和钟轶谈的那会。那个年纪,两人都没什么钱,每月拿到生活费月初挥霍一番,月底捉襟见肘。凌煊由专业老师介绍,到婚庆公司兼职了几个星期的摄像,勒紧裤腰带买了一对铂金的指环,悄悄放在钟轶的柜子里。谁知那二百五神经粗硕如电线杆,每天在柜子前换衣服、拿洗漱用品,愣是熟视无睹,过了一个多星期都没发现,最后还是凌煊把这人扯到寝室的储物柜前边,才把戒指送出去的。当时钟轶一脸惊喜地看着戒指,嘴角藏不住笑意,还故作不在意道:“看起来好高级啊,那个凌煊啊,要是我哪天流落荒岛了,可以用它去跟土著换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