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文网 - 耽美小说 - 冬至的秘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7

分卷阅读177

    。它跟麻点爷爷一起去山里找干浆果去了。”

“那你转告它一声,说我们晚上来找它,还在这里碰头,行吗?”

“好。”蛋蛋乖乖点头,犹豫了一下又问他,“能给我带蛋黄派么?”

凌冬至对这个小吃货无奈了,“我给你带一盒。”

凌爸看着那只滚圆的小耗子跟儿子一问一答,整个人都有点儿不好了。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神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黑糖不服气,“和叔叔就是这么唱的!”

凌冬至,“……你和叔叔也是个二货!别学他!”

庄洲看看他手里提着的塑料袋,“干嘛去?”

凌冬至拉开袋子让他看里面的几盒蛋黄派,“送给蛋蛋它们去。之前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表示一下感谢。”

庄洲大概猜到一些,知道是凌家父子的秘密,也就没再细问。

跟着凌冬至到了树林,果然蛋蛋带着一群小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不过看见黑糖的时候还是出了点儿乱子,小耗子们吓得抱头乱窜,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120、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rou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rou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rou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rou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rou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rou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