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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霸道最不讲理的地方就是那股缠人的劲儿。只是他没想到第二天开始,夏卿就不见了踪影。怎么都找不到夏卿,这简直让椿纷抓狂。因为他过分迷恋夏卿的样子让周围的损友们嘲笑了一番,于是他赌气了起来,不过就是一个夏卿嘛!不过就是一个上山下海都强过他的夏卿嘛!不过就是一个笑得像天使一样的夏卿嘛!不过就是让他身体爽到上天的夏卿嘛!区区一个夏卿,凭什么占据他的心神。凭什么夏卿自顾自的走了他还要一直想着夏卿啊!但是在椿纷赌气的找了床伴要耍一晚的时候,却悲催的发现自己硬不起来了……妈的,凭什么夏卿说走就走!?cao。第115章椿纷之所以有一年没去看医生,除了因为丢脸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依旧能够晨勃,甚至还有遗精。要知道遗精这玩意在他有性生活开始后就基本没出现了好吗?而他之所以感到丢脸,是因为即使他能晨勃遗精,但一旦想要自己撸或者和人上床的时候,他压根儿就硬不起来。就是那种,完全没兴致的模样……简直神经病了都。椿纷以为自己能够忘记夏卿,他把自己的事业又炒了一番红火,于是脑子里是不会想夏卿了,但是身体却一直怀念着夏卿。谁都没有夏卿皮肤好。谁都没有夏卿技术好。夏卿……他椿纷从来就没有这么没面子过!他甚至还在想,如果有一天重新遇到夏卿了,要如何将夏卿追回来后再甩掉。然后他在来到市的时候却看到了夏卿在网络上的消息。那些热门评论很多让椿纷感觉就像是在胡说八道,椿纷只是看着,却没有行动。然而脑子里已经开始在想要怎么重新得到夏卿,并且在思考怎么帮夏卿解决这个麻烦,但却已然没有了甩掉夏卿的心思了。当然,他以前就没真正意义上的追到夏卿。现在追不追的回来就…他也没多少自信。但是这个厦之医生真的很碍眼,即使他追不回夏卿,椿纷也不想让这个厦之有机可乘!!——夏卿剥开了挂在他身上的厦之和椿纷,然后身心疲惫的在诊所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张医生在一旁笑呵呵的喝着茶,明明也就四十多岁的人,活得却跟六十几岁的退休老干部一样。“夏卿,真的好久不见了,你最近过的还好吗?”还没等椿纷跟夏卿说一句话,厦之就先开口了。“还不错。”夏卿喝完一口水后,本来刚才还觉得意外撞到两个前男友而神烦的心情也平复了下来。……好吧,其实刚才他就是有点儿小心虚,毕竟当初夏卿真的是说走就走,一点犹豫都没有,连句再见也没有跟他们说,就怕临走前还增添多了一些麻烦。现在平静下来后也觉得没有什么好心虚的,毕竟分手就是分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种不能勉强的事情谁也那它没办法是吧?“我也过得很好,现在是个医生,夏卿你要不要重新和我在一起?我……”椿纷:“你就是个辣鸡。”厦之:“你这人怎么这么蛮不讲理?”椿纷:“总比你这个弱智的家伙好吧。”厦之:“我敢打赌我成绩绝对比你好……”夏卿坐在张医生旁边,再次喝了一口水,然后思考还有什么清静的地方可以待着。夏卿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躲避一下外面那些为了工资跟着他跑的人儿,却会在这个偏僻的小诊所里遇到两个本来根本就不在这个城市干活的前任。只能说太巧了。不过这两个人的吵架也真是太幼稚了点吧,两个人加起来都快一百五十斤的人了,怎么这么不成熟。“张医生,打扰了,今天我先回去了,你们诊所后门借我钻一下。”夏卿小声的跟张医生说道,然后就准备在厦之和椿纷吵架的时候先出去。然而厦之和椿纷虽然在争吵,但是其实注意力都在夏卿那里。所以在夏卿准备从后门溜走,并且真的一句话都不准备跟他们叙旧的时候,厦之先是拦住了夏卿,想跟夏卿说点什么,而椿纷却是拦住了厦之,让夏卿要去哪儿就去哪儿。“别打扰他。”椿纷如是说。“哈,你真有意思。”不过就是不想两个人一起出现在夏卿面前让夏卿感到为难罢了,但其实这个人一定会偷偷自己去见夏卿的。想到夏卿曾经有这么多男朋友,而眼前这个椿纷就是其中一个,厦之心里其实很不舒服。但是比起这不舒服,厦之更讨厌让以为已经不会出现在自己世界里的夏卿再一次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不见。——厦之是个医学生,等他读完博士从学校出来都快三十岁了。读医是一件十分漫长的过程,需要投入十足的精力和时间。厦之读的是专科临床,但他真正想成为的是一个优秀的全科医生。周围的人都跟他说,医生不贵泛,而贵精,精益求精才是他应该做的。但他凭什么就不能样样精呢?厦之虽然没有自信能够读完全世界的书籍,但是他有自信可以学完所有的医学知识。没错,厦之他,是个学、神。厦之本来是可以做的到跳级的,但是跳级了他就没办法把学校的书全部读完了,学校里有许多珍贵的医学材料等着他去,也因为需要实践的原因,他也在课业至于,悄悄的,去当了黑医……无照行医,被举报会去坐牢的那种。但他还是自己租了个地下室去单干了,然后在大五的时候就开始他的黑医之旅。厦之之所以想当医生,是因为在小时候,他曾经在自家喜欢虐待小动物的母亲手里抢救了众多猫猫狗狗,小鸡小鸭。那时候即使他怎么被自己母亲迁怒殴打,厦之都会将那些动物治好然后卖掉,当然没卖几个钱。因为自己没有什么钱,所以也只能自己动手治病清洗了,也许都没那么好看,但厦之保证全部都是健健康康的。厦之想,于其让那些小动物在自家母亲的手里死去,还不如找个愿意用钱买回去逗弄的主人更好呢。从那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是个救世主。他要当个更加伟大的救世主,于是他决定学医。当黑医除了能让他练手之外,还能够给他赚点生活费,为了学医他已经贷款了很多钱了,读书这种事情完全不能指望他mama,要不是当初他赶上了义务教育,也许他连个小学都没法完成,要不是他成绩年年第一名有奖学金,也许高中的学生生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