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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他的任务,若是换成傅一哲的话,恐怕早就丢下作业不顾跑出去玩了。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傅一哲那么幸运,能遇见可以纵容他任性的人。他还是会有些同情路易斯,能够理解像是出生在这样家庭的孩子。路易斯比傅一哲懂事,也许是因为家族里的人都属于不言苟笑的人,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自己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不像傅一哲,起码还有个完整的童年,直到长大后才逐渐明白自己应该成熟一些。虽然沈楠不曾说什么,但实际上还是很照顾路易斯的,看他不耐其烦地陪着他写作业就能看出来。不过小孩子还是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坐在一旁帮不上什么忙的傅一哲一把将路易斯手中的作业夺走,道:“我们出去玩吧?今天天气很好呢!”虽然没有过跟小孩子接触的经验,不过也无所谓,好在路易斯是个男孩,傅一哲也并会太不拘谨,反而可以一起聊一些男生之间的小秘密。当然这年纪的路易斯也没多少小秘密,他当然也不想带坏路易斯。至于路易斯跟沈楠的关系肯定也很和洽,只要在沈楠的身边呆上一小会儿,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习惯性对谁都很温柔的人,就算原本对沈楠还会抱着感陌生感,也会随着时间一天比一天亲近起来,傅一哲将其称之为“男神魅力”,连小孩子甚至小动物都不可抵挡的!实际上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个非常普通的小家庭,只不这个家庭并不是由一男一女组成,而是两个男人的家庭。原本路易斯还会觉得有些奇怪,但实在找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这个家庭很和睦,充满欢声笑语,很温暖。俩人生活在一起,有各自的工作,却会互相扶持,遇上假期也会一起手牵着手漫步在阳光下,这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幸福生活吗?他们来到了一片无人的草地,随意地在地上铺上一块布,就地而坐。四周的环境很好,附近有个小池塘,里头还游着不少小鱼,不远处有个小山坡,在那儿傅一哲一家子打起了“野战”。学着小时候游戏里的那种场景,教路易斯如何匍匐前进,还有翻滚躲避对面的攻击,这些可都是傅一哲的强项。对于路易斯来说,他还是觉得蛮有趣的,毕竟他在家也从来不会接触游戏,更加没人会跟他玩这种野战游戏。除此之外傅一哲还教了路易斯不少的东西,比如钓鱼和抓小虫子,这些都是他小时候跟沈楠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好在他还有沈楠会陪他……路易斯学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抓了许多连傅一哲都不知名的小虫子。“真棒!待会儿给你沈叔叔炫耀下你的战果!”傅一哲满脸自豪地指了指这会儿正靠远处在树下看书的沈楠。“Givemefive!”说完傅一哲就往自己手上吐了口唾沫,等着路易斯与他击掌。路易斯犹豫了,这种事恐怕在城市里长大的小孩子是不会做的了,傅一哲也不可能对别人再这么做了,只不过他们现在并不在城里,他也不是什么大老板,在沈楠的身边他可以很自由,做最初的自己。“这是属于男人之间的击掌!”听傅一哲那么说,即使平日里有洁癖的路易斯也只好硬着头皮往自己手上也吐了口唾沫,略显不情愿地拍上了傅一哲的手,这下傅一哲才满意地笑了。大约一直到了下午他们才累了坐回了原来铺在草地上的那块野餐布。就在路易斯请教沈楠那些他抓的小昆虫跟小野花的名字之时,傅一哲早早就忍不住打开了饭盒里的食物。“我来喂你!”傅一哲抓起一块三明治就往沈楠嘴里送,然后还一边笑着问,“好吃吗?”路易斯刚想提醒沈楠,傅一哲用的正事之前他俩吐过唾沫的手,不过沈楠已经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肚了,还点了点头道:“好吃。”就在傅一哲正在窃喜之时,沈楠又接着说道:“你也吃吧。”傅一哲:“额,这块是给你的,盒子里还有,我去吃别的……”沈楠:“一起吃吧,这块是带起司的,是你喜欢的口味。”“额……”傅一哲被看得有点慌,感到貌似找不到什么借口拒绝,问题是他从来就不想拒绝沈楠,于是就算是自己酿下的苦果,也得咽下去,最终他也只能跟沈楠一块儿把那三明治吃完了。看来下次他不该想馊主意捉弄沈楠,反正从来他就没什么好下场过,只是有的人偏偏爱作死。这一天路易斯起得比较早,发现沈楠跟傅一哲还在自己的房里睡大觉。估计因为路易斯的存在,他们也不得不节制一些,所以善解人意的路易斯也知趣地不太想去打扰他们,于是就自己一个人跑出去玩了,顺便带小小黄出去散步。小小黄原本比较活泼,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温顺了许多,很容易就跟亲近上了路易斯,而路易斯也一直都挺喜欢小动物的。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不养,第一是因为家里人都不太喜欢小动物,其次是他自己一天到晚都得忙着学习,根本无法抽空去照顾小动物,更何况是像小狗这样需要经常带他出去溜达的动物。与其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养一头在家里,却不能好好照顾,还不如干脆就不养,让那些懂得珍惜小狗的人养去吧。对这带早就轻车熟路的小小黄跑在前头,能够这样跑出来晒晒太阳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在熟悉了这里之后,路易斯发现他似乎开始真的喜欢上这里了。没有汽笛声,有的只有鸟叫声,闻到的不是香水味,而是一阵花香,褪去一切,让人重新回归到自然。他可以不必顶着压力写那一堆厚厚的作业,而是可以拿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草地上,靠在树干上,晒着太阳,听着鸟叫声细细。不知过了多久,路易斯才肯合上书本,然后伸了个懒腰。观望下四周,小小黄早已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正当路易斯准备起身去找小小黄时,他的目光被草丛里开着的一朵小野花给吸引了。那不过是千万朵小花中的其中一朵,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路易斯忍不住摘下了一朵,想起了昨天沈楠教他的:这是雏菊,学名是Bellisperennis,是一种在欧洲比较常见的野花,开花期在春季。花语是……?路易斯一时没有想起来,不过还是将小花揣入了自己的口袋。他站起身,接着走,一边寻找小小黄的踪迹,一边欣赏着这里特有的田园景色,莫名其妙地被花田所吸引。他走了进去,像是个尚未被发掘的迷宫,这里的花的种类很多,而且很有规律,被打理得很好,显然是这边的农民精心栽培的。这个季节隐藏在绿叶的中的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小果实,就在那些像红宝石般的树莓吸引了路易斯的目光之时,路易斯突然听见了小小黄的叫声,这才发现原来它就在树底下,并且还在树底下发现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