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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哈利疑惑。他发现自己开了这个脑洞后就停不下来了,内心莫名有些好奇……里德尔读到了他内心的想法,嘴角上扬,心想这样好像也不错。“我们走吧。”他在他唇角吻了一下,揽过他的肩膀。其实他只是觉得寝室里的其他几个人太碍事了而已。地下赌场灯火通明,四处点着细长的圆柱状的长灯,遥遥望去仿佛从天边垂挂的珠帘。每一张赌桌旁都挤满了围观的学生,他们激动地叫着闹着,时不时鼓掌拍桌,气氛热烈如同□□。里德尔和哈利走入时并没有太多的人关注他们,只有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高个子男生来做引导。男生看见哈利后有些惊讶,但并没有多问。他带着他们在赌场外围转了一圈,给他们简单介绍了几种热门的玩法,哈利觉得听起来还挺简单的,也很有趣,而里德尔则一直皱着眉头思考着。他想了想,问道:“我听说可以挑战你们的首领对吧?”男生一愣,脸上闪过几不可见的嘲讽笑容。他的语气还是平淡的,但眼中却满是不屑:“是的,不过首领只看心情应战。”“但是如果要了最高的局,首领一定会应战对吧?”“你想要最高的局?”男生震惊不已,同时内心的鄙视更深了。他在这里打工还赚不到几个钱呢,这些有钱人一个晚上就能花掉自己一年的零花钱……不过不管内心怎么不甘,男生还是去向上层报告了。那个男生一走,哈利就皱着眉看向里德尔:“我先说好,我可没有三千金加隆。”“正巧,我也没有。”里德尔轻松地说。“那你是打算耍流氓吗?”“……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会输?”里德尔有些不爽。“你以前玩过吗?”哈利问道。“没有。”“以前都没玩过还想赢过普罗米修斯?我可是听波利亚瑟说过了,他的牌技是德姆斯特朗最好的……”里德尔强忍着内心的不快,狠狠地敲了一下哈利的头:“上次德拉科输掉三千金加隆的时候,我也在场。我的牌技确实很好,出老千的本事也是一流。”“你看得出他在出老千?”哈利有些吃惊,“那你怎么不帮德拉科?”“笑话,我会随便帮别人吗?”里德尔撇撇嘴,“如果他求我,我倒可以考虑一下。”哈利知道里德尔的恶劣因子又开始冒头了,他刚想反驳几句,那个高个子男生就回来了,朝他们鞠躬:“首领在四层大厅等待你们。”地下赌场的一层是普通赌场,大多数学生都在这里进行赌博,普通场的筹码最高上限是五百金加隆。二、三层则是供学生留宿的旅馆,价格很便宜,隔音效果也很好。四层只有少数人去过,据说地下赌场的老板普罗米修斯就住在那儿,那里只有一张巨大的赌桌,为挑战他的人而准备。他们沿着楼梯往上走,脚下的木板不知何时变成了黑色的大理石,狭窄的通道两侧挂着一幅幅画像,每一幅画像都有着相同的背景和礼貌性的笑容,唯一不同的可能是那些脸的五官棱角吧——可就算是面容也充满了相似性。“这是家族画像。”里德尔下结论道,“普罗米修斯估计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这并没有什么好惊奇的,倒不如说完全在哈利的意料之中。他们走到了楼梯尽头,那儿有一扇用黑铁浇筑的大门,上面似乎雕刻着一个精致的家徽,钢铁刀剑与柔软藤蔓相互交错,中间是巨大的三头狼。男生敲了敲门,绷紧了身子,一脸严肃。这种肃穆的气氛让哈利也大气都不敢出,抓紧了里德尔的手。门朝内打开了,冰蓝幽光流淌出来。大厅里没开灯,只点着一根恍恍烛火,诡异的气氛在空气中蔓延。男生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里德尔拉着哈利走进去。大厅里空空荡荡,只放着一张大赌桌,桌边已经坐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暗蓝的光在他脸上蒙上一层颗粒般的面纱。里德尔在那人对面坐下,哈利站在他身后。普罗米修斯抬起眼,翠绿的眼睛晃动着灯火,如同倒映月光的冷翡翠。“你们来啦。”小男孩一手撑着脸颊,眨巴着眼看着他们,“又是来给我送钱的吗?”“你明知道我们没有钱。”里德尔耸耸肩。“那你们还敢来?”“那你还敢答应?”两人互相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普罗米修斯毫不掩饰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吧,想玩什么?所有巫师棋牌我都会玩,你随便选吧。”“国际象棋。”“哈?”普罗米修斯语气夸张,“你一个巫师去玩麻瓜的游戏?”哈利惊讶之后内心一片明亮。虽然他对里德尔居然知道国际象棋很惊讶,他明明应该对这种麻瓜棋类游戏一点都不感兴趣才对——不过巫师中的高布石好像和它比较相似,但如果是下国际象棋的话,想必普罗米修斯就不能作弊了吧?“你不会吗?”里德尔的语气有些挑衅。“我当然会。”普罗米修斯翻了个白眼,“不过这和之前得到的情报不符啊,他们明明说你很讨厌麻瓜的嘛……”里德尔的目光瞬间变得锐利可怕起来,而普罗米修斯却像是没看见一样,拿出魔杖一指,一副巨大的棋盘就出现在桌面上。“既然是国际象棋的话,就不需要漂亮的发牌女郎了吧。”普罗米修斯眨眨眼,“我比较喜欢白色,所以你就将就着用一下黑色吧!”哈利看见里德尔皱了一下眉。这显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黑色,而是一种主动权在别人手里的不快。这控制欲真是强到了极点。哈利想。他很快就被棋局吸引住了。虽然下的是国际象棋,但两人都没有真的用手,而是用魔杖指向各个棋子来移动。“麻瓜中遵循的是‘离手无悔’的规则,即一棋走了之后,手已离开棋子,就不能再改走它。我们就规定一旦用魔杖移动后,就不得更改棋子吧。”“可以。”普罗米修斯似乎特别喜欢用马,他已经用马吃了里德尔三个兵,但后者看起来还是一脸淡然平静。“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能否为我解答?”里德尔随意地移动了自己的象。“说来听听。”普罗米修斯也同样无所谓地移动了车。“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为什么从来不把钱用于投资,却总是花天酒地?”“哦?你觉得是为什么?”“因为他心无大志。”里德尔cao纵其中一只兵,躲过了普罗米修斯的追杀。“既然他不投资的话,又怎么会很有钱呢?”普罗米修斯摇摇头,“以我之见,他不是不投资,而是时机未到。”“呵……好一个时机未到!”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