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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杨九晖打断他,笑得厉害,直到眼泪都冒了出来,才揩了揩,认真点头,“我也是。”“……”程默摸了摸鼻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噢。”为了化解他的尴尬,杨九晖好心扯开话题:“其实我以前长得挺丑的。”闻言,程默果然分散了注意,但又开始新的惊疑,心说难道他整过容?但看着很自然啊。“没整。”在面对信任的人时,程默的想法几乎都写在脸上,特别好猜。杨九晖优雅地支着下巴,眉眼飞扬,“我不喜欢别人往我身上动刀,姑娘们不都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嘛,男人也一样,收拾一下就看得过去了。”那也得底子好才行。程默认同这话,但还是有些沮丧。杨九晖安慰他:“其实你长得不差,气质又好,现在这发型也比之前合适,就是穿着打扮中规中矩,像大学生,所以感觉才不怎么打眼。”程默倒没觉得自己丑,只是五官不像应旸和他那样具有侵略性。杨九晖眼睛很毒,像红外线一样把他当成标签扫描,一下就得出精准的信息,听得他心服口服。从前没有对象,怎么来都无所谓,现在程默自然是希望自己能在外形上和应旸更加相衬,好让人不那么质疑他的眼光。“那……我要买点不规矩的衣服穿吗?”听着有点歧义,杨九晖意味深长地颔首:“买。”应旸一定会感激他的,“楼下就有几家不错的工作室,待会儿带你去看看。”一定很贵!但偶尔一次也未尝不可。程默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过市侩,搓了把脸,心下一轻:“……好。”和朋友一起去买衣服,感觉像是女孩子才会做的事。他大多都是自己一个人出门经过商铺的时候随便就买了,来来去去几个固定的快销品牌,没想太多,只要舒服好穿就行。之前虽然也和应旸一起买过,却不是专程去的。这样的体验对他来说还真有点新鲜。程默不觉得尴尬,相反还隐隐怀揣着期待。旋转餐厅缓速行进了几圈,旖旎的日晕渐悄沉下,借着窗外的些末余晖,杨九晖往下睨了一眼,遥遥指向远处一幢方正的大楼:“那里就是应旸上班的地方。”程默撒开捂着肚皮的手,倾身顺着看过去:“是那座深蓝色的,很像办公楼的建筑吗。”“嗯。”“叫……Qaeda?”“你知道?”“昨天无意中听应旸提了一下。”“嗯,基地。”杨九晖目光霎时变得深远,像是沉浸在浓墨般化不开的往事里,“是不是很有野心。”假如光叫这个名字的话,程默还不觉得如何,但配上这铜浇铁铸似的外形,他忽然就明白为什么仅仅只是一间夜总会,应旸的境遇却那么凶险了。“你们……涉黑?”程默纠结半天才问了出来。“现在没有。以前,”杨九晖顿了顿,“也不算吧。它比较像是一个枢纽,很多东西在那里周转,但不会停留。所以没事的,别担心。”虞老板所遗留下来的产业里,真正危险的还不是Qaeda。“噢。”程默稍微宽了点心,但依然有些顾虑。眼见该让程默了解的他都交代清楚了,杨九晖扫码结了账,将他从惴惴不安的猜疑中带离出来:“走吧,去逛逛。”电梯无声下行了两层,杨九晖边招呼程默往外走边说明:“这层基本都是一些独立设计师创办的品牌,款式特殊得来却不会过分超前,平时也能照常穿上街。”“唔。”来了A市这么久,程默先前从来没有上过东都塔,大学的时候倒是和舍友逛过其他景点,工作以后就完全是家、学校、超市三点一线了。商场他去得都不多,这种地方更是第一次造访,感觉神秘又新奇。想来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也是类似的心情吧。在程默的认知中,独立设计师大多家境优渥,正因如此,他们才能一往无前地潜心创作,不受现实因素干扰,就连店面都选在罕有人至的东都塔上,端得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爱买不买,哪怕每个月倒贴租金,我也饿不死。不过做设计很辛苦,程默看着橱窗里展示出来的衣服,能够从中感受到他们的付出,因此并不认为他们只是单纯靠着家里的荫蔽玩票烧钱而已。程默不仇富,他钦佩一切有能力的人。“确实挺好看的。”“是吧!”审美取向得到认可,原本就爱购物的杨九晖愈加来劲,兴冲冲把他拉进一家风格冷淡的店,“先看这家,我最喜欢他们的衣服。”名字很有个性,白底灯牌上映着四个楷体大字:卖衣服的。店里陈列的所有衣物拢共只有两个颜色,非黑即白,在绕墙的衣架上间隔挂放,一目了然,而搭配的饰品则摆放在中央的长桌上,分门别类地等待客人挑选。店长不在,可以说整个楼层除了他们一个人也没有。程默不禁好奇:“这儿怎么没人?”总不至于又让杨九晖清了回场。刚才也没见到他打电话,而且就买个衣服,哪犯得着闹出这么大动静。“老板都是设计师本人,他们平时会在别的地方进行创作,一个月大概只来几趟,上完新就又走了,说是不想应酬,也嫌店员会干预顾客的选择。”杨九晖显然十分清楚哪种款式更适合自己,三两下挑出十来件衣服挂到穿衣镜旁的空杆子上,解释完,扭头问程默:“你平时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多一点?”程默下意识想老实回答,然而话到嘴边又自动换了个说法:“浅色都行。”“白的?蓝的?粉的?”见他说到最后,程默神色微变,杨九晖恍然:“你喜欢粉色啊。”“……唔。”“粉色好看,我以前也会考虑,不过现在年纪大了,工作性质又摆在那里,所以没什么机会穿。”说着,杨九晖拿起一件纯黑的衬衣比到他身上,“你先试试这家的风格,挑完再去隔壁看你喜欢的。”程默似乎从来没有穿过黑色的衣服,乌沉沉的,感觉穿上之后身体就轻松不起来,不过不可否认,杨九晖给他挑的这件真的很不错。修身的剪裁,长袖V领,领口下方整齐排列着三颗钉珠纽扣,深度只到胸下一点,不是传统的开敞式,算是半套头。程默拎着衣服在镜前比了比,发觉在灯光的照耀下,深色的衣服衬得他脸色更白,像中世纪时刚起夜的吸血鬼。看着和平时是挺不一样的,可下面要搭什么呢,还是黑色的裤子吗?大夏天的,估计会热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