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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动静,听到敲门声再一次响起,伴着个男人的声音:“打扰一下,请问有人在吗?房主约我今天来砌墙。”砌墙?穆尔赛伯有些不解。他疑惑地摸上门把手,在打开的一瞬间想到:不对!这里是二楼,那人是怎么进来的?反应迅速地摸上了腰间的魔杖,在开门的那一瞬间对着门外的人喊道:“Avada——”咒语念到一半,手中的魔杖突然受到一股力,前半段蓦然断裂,杖尖绿色的光芒顺着杖身逆行上游,“——Kedavra!”男人被一道绿色的光芒击中倒飞出去,撞在另一头的墙上,滑落在地面,手中仍然握着那半截毁坏的魔杖。门外的黑发男生身上穿着白色的军装和长裤,低头看着手里的板砖,松了一口气。上来就搞索命咒,这大哥也玩的太大了点儿啊?还好自己的欧气强大,抢先一步,用事实证明,魔杖再yingying不过板砖!“一段传奇:史上第二个逃过索命咒的幸运儿。”男生清秀的脸上出现个笑容,饶有兴致地给明天的预言家日报拟定题目——如果有记者今天能拍到这一幕的话。“好想法。”角落里稀稀疏疏地传来掌声,他转头看去,马尔福苍白的脸上正挂着嘲讽的笑容,“事实上,我也正在思考你和波特家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要么我怎么总是一遇到你们就如此倒霉?”他身上布料昂贵斗篷因为之前与地面的摩擦而变得灰扑扑的,就连打理的一丝不苟地头发此刻也显得凌乱了些许,浅金色的短发落在额前,显得他本就苍白的脸更是缺少血色一般。二十岁左右的男人站在门口,被怼的干笑了两声,建议道:“我想,对待你的救命恩人,你感谢的话语可以不用如此刻薄。”“感谢一个披着纯血皮的麻瓜用他灵敏的大脑想出用砖头对抗魔咒的办法?”德拉科面无表情地走到他跟前,即便是仰着头看着对方,气势也分毫不差,停顿了一会儿,他续道:“除非我疯了。”兰伯特跟在他身后,不甘示弱地反驳道:“但这是唯一的办法,我还没学过魔咒,而且我去找你父亲,他多半也会把锅甩给我,我很大几率见不到明天升起的太阳。”德拉科嗤笑一声,头也不回地加快脚步,试图把他甩掉。但是显然,此刻拥有身高优势的某个男生完全没看出他的打算,几步凑上来继续解释道:“你看,我们以后还有可能在一个学校读书,或许还可能是一个学院,到时候我们真正相处,你就会知道我们这两次见面完全是意外。”毕竟他不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克德拉科吧。他如此乐观的想道。浅金发的男孩儿倏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大大地写着‘不可思议’四个字:“现在我要感谢你提前告诉我未来七年的糟糕生活,我会认真考虑德姆斯特朗明年将会寄给我的邀请。”兰伯特:……感觉好受伤。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小伙伴,竟然嫌弃他到了宁可当和尚也不想再见他的地步。作者有话要说:加持了反应能力的服装就是这么牛皮!我喵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其实这是讲的隐形衣的主人和换装系统联合起来征服魔法世界的故事!并没有兰伯特什么戏份!哈哈哈哈!兰伯特:……凸。——小剧场:未来的霍格沃兹生活:第n次被集火,德拉科躲开攻击,面无表情地看着平安无事的兰伯特:“之前是意外?”兰伯特:……也许我们一开始相见就是美丽的意外。作者:心疼德拉科。【点蜡.jpg】本文又名#从未见过如此倒霉的攻系列##我文主角是欧皇然而偏偏克对象#第9章来到英国的第九天柔软的黑发落了几缕到额前,面容俊秀的男生穿着白色的修身款军装,明明放在伦敦大街上会增高无数回头率的装扮,偏偏与巫师界的巷子极为不搭,于是男生随手凭空拿出一件黑色的斗篷,将自己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弧度微尖的下巴。两人沉默的走回对角巷,一路无言。兰伯特在心底盘算着等会儿的计划,前几任家主有在对角巷开服装店的,也有在伦敦的平民世界开服装店的,他在继承产业之前得先去看看运营情况。何况他还得坐超久的火车回到布鲁克峡谷的佩弗列尔本家。正如此想着,走在他前面的德拉科又一次加快脚步,往前方看到的人身边跑去。兰伯特抬手把兜帽放到脑后,视线正前方,卢修斯语速飞快的说着什么,不时转头看向他这边,灰蓝色的眼眸淡漠中透着一丝打量。他心下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机智变成了二十岁的样子,就不信德拉科他老爸也来一波读心术。几分钟之后,德拉科的表情明显放松了许多,微笑着跟父亲征得同意之后,转身往这边走来,仰头看着他,脸上挂着马尔福式的标准假笑:“下次再见。”银灰色的眼睛里却写着:[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书。]“下次见。”男生弯了弯唇,不笑的时候多少显得高冷的表情刹那间柔和了下来,绿宝石一样的眼瞳中同样是笑意。[寄给你?告诉我地址。]德拉科明显迟疑了一下,但想到可能等的不耐烦的父亲,很快地给出回答:[明年,霍格沃兹。带上尼克·勒梅的资料以及其他关于灵魂的书籍。][好吧。]兰伯特点了点头,看到他转身离开的背影,脸上的笑忍不住加深了些许。噫,一个口是心非的小伙伴——之前还说死也不去霍格沃兹呢。那他就假装德拉科是因为害羞而不跟自己道谢的好了。对角巷最有名的店是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还有一家高级成衣店,都以深色长袍和深色斗篷为主,他逛了一圈也没能懂这种不同的黑色布料区别美。再走到自家那个被挤在角落无人问津的店,在门口看了一圈这仿佛丧葬服装专卖的地方,他半天也没鼓起勇气踏进去。……这样的店居然还没破产,也是很奇迹。走出对角巷的那一刻,一只叼着鱼干穿着黄色衣服的猫从角落里跑出来,跟着他一块儿从墙上砖头挪动移开的洞口中走了出去。“哟,厉害了,这是抱了哪个金主的大腿啊?小鱼干都混到了?”他单膝虚跪,蹲下身体,挑了挑眉毛,用中文笑着问道。大喵的尾巴都得意地翘了起来,那黑色的眼睛看向别处,故作嫌弃道:“其实我更喜欢吃五花rou。”呵,瞧把你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