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快/线索/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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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歌给囡囡买了很多东西,把无极送回去后,一清早就开车向陈群的修车厂出发。 难得这一次只是在被窝里给无极看夜光手表,看起来他状态好多了,但还是一副强颜欢笑的样子,只要他没心满意足,就会一直是这副恹恹的样子吧。 虽然她察觉到了,但漫歌不打算让任何人满意,她没有这个义务,即便真心爱的人也是一样,无论什么样的关系,都应该遵循基本人际关系的规则。 她把车停在陈群的修车厂门口,本想立刻下车,却蓦地被朝阳绊住了脚,她投去凝视,大漠里的日出和海上的一样震撼,但现在才刚刚在天边散出一点可怜的光,冷的不像沙海像冰川,也许这就是沙子的特性,到处都是,又什么都不算有。就像她本人一样。 过了一些年城市生活,她已经很少想起这片沙漠了。也许是在这片沙海里浪荡久了,沙漠从来都跟她很投缘,和回家一样熟悉,这是不是也是陈群住在这里的原因? 她发了一会儿呆,又过了一会儿才发现陈群就这样在门里眺望着她,一言不发。 漫歌有点尴尬,她讪讪地向陈群笑了笑跳下了车。 陈群开了门,但目光一直黏在她身上,凝视着她,“早上好呀。”漫歌笑眯眯地起了个话头,但陈群也只是点了点头。 她两手提着满满当当,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礼物,陈群想要接过,她推了推,走进修车厂,突然觉得很窘迫,该问一问陈群的,关于囡囡的喜好,也还没了解过他们现在有什么难处,提溜着一堆觉得他们父女俩理所当然喜欢,需要的东西,真是太不走心了,漫歌暗暗自责。 “睡得好吗。”漫歌轻声问他。 “嗯。” “不开心吗?” 陈群侧了侧脸,不看她。漫歌没有追问,他的感觉一向敏感又复杂,既然没有把她赶出去,一律按开心处理算了。 好在小姑娘比陈群好哄的多。 “这都是给我的吗?你太好啦jiejie!” 她穿着漂亮鲜艳的裙子,在穿衣镜前转来转去,兴奋的不得了。“我早就想要一条这样的裙子了,但爸爸一直不给我买。谢谢jiejie!” “爸爸你看!还有现在班里流行的小说!”小姑娘拿着书凑到陈群面前,眼睛里都快冒出星星了。和陈群完全不一样,囡囡是个明媚开朗的女孩子。 难道是,随我吗? 囡囡今年十岁了,身高也开始长起来了,现在就将近一米六了,这点也和她很像,说不定她也会分化成Alpha,她倒是没什么执着,对性别这个东西。 囡囡开开心心地带她在修车厂里转了转,甚至介绍了她最喜欢的小熊,讲了很多趣事。漫歌开始真心喜欢这个小姑娘了,也不知道陈群这么一个闷罐子,怎么养出这么一个开朗自信大方的女孩子的,一定下了很多心血吧,漫歌瞧了一眼陈群,他只是抱着胳膊在那边站着,全程沉默。 “中午花姨就到了,别气你花姨。”陈群对囡囡说道。 “哦~~~”囡囡眼睛滴溜溜地在漫歌和陈群身上转了一圈。“好吧!你们去吧!” 漫歌扯了扯嘴角,小丫头,机灵的要命。 从陈群上车起,本来就天生一张臭脸的陈群,面上越来越臭,看起来心情不好可以说已经至极,几乎已经要淹没漫歌,无论她怎么起话头,陈群都不理会她,他就差没有跳车了。 “你到底是怎么了?”漫歌边开车边皱着眉问陈群。 “……”陈群抱着胳膊一言不发。 如果不是那胳膊只能绕一圈,现在恐怕都转八百个圈拧成麻绳了。 漫歌打心里讨厌不会表达的人,这也是当年她不怎么对陈群上心的最主要原因,越跟他说话越不理人,谁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了,没骂人比骂人都厉害,他才是冷暴力之王吧,也对,都他妈冷暴力我十年了,漫歌咬着牙恨恨地想。 扔在仪表台的手机突然振了起来,漫歌一瞥,是无极,她赶紧抽出一只手把电话挂了,心虚地偷瞧了陈群一眼,他好像没注意。 “谁给你打电话。”陈群终于开了金口。 “啊?” “……”漫歌冒了一身冷汗,“没谁,公司员工。” “……下回把车里放放味道再来见我。” 哦对了,无极是omega,现在无极的味道还掺了她的,陈群肯定认得出来,自知理亏,漫歌也就保持沉默了,本来计划了今天约会的行程,现在这气氛还约什么会,连家都回不了吧现在,家里肯定也都是无极的味道,完全忘了这码事了。 她趁着已经开到市区等红灯的空挡,赶紧发消息托近人清扫一下家里,顺便发个消息安抚无极。 “我们先去吃饭,好吗?”漫歌把手机一甩。 陈群默许了,他脸看起来也没有那么臭了,和他相处还得掌握冷读术,漫歌在心里叹了口气。 还能怎么办呢,自己孩子的亲生父亲,惯着吧,要是别人,她早就不伺候了。 陈群不喜欢奢靡的地方,漫歌在心里盘算着能去的饭店,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信息素的味道,一股话梅糖的味道,她惊诧地看向来源,陈群。 臭着一张脸,狂散着信息素,浓度弄的漫歌都有点喉头发紧,最搞笑的是他居然一脸严肃的干这事,就像在人民广场正中间发情一样。 “你干什么?”漫歌震惊。 “车里臭。” “?!” 幼稚到漫歌说不出话来,你是把信息素当空气清新剂吗,还是当狗撒尿的标记啊? 漫歌无奈地拉了拉裤子,生理反应决定,她现在扯旗了,即便万般不情愿,她把车窗欠了一点小缝,叹了口气。 “怎么,嫌弃我的信息素是吗。”陈群把她瞪住。 真是无赖啊,真是无赖的家伙,简直是找茬。她瞥了陈群一眼,把窗户关上了。 “……对不起。”陈群又蓦地收起信息素,垂下眼道了个歉。 “啊,没事。”反正都是莫名其妙。 漫歌最终选了一家她很喜欢的馄饨店,一家小小的馆子,店主是Beta夫妻俩,总是和和气气的笑着招呼她,最重要的是,那味道很像周旋做的,她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就总会来这里。 “你好!”漫歌搂开帘子热情地打了个招呼,挑着帘子把陈群也让了进来。 “呀,有日子没见你了。这是你男朋友?”老板娘在收拾碗筷,抬头就对漫歌微笑着说。 “哈哈哈,是呢。”漫歌寒暄着,虽然她心里觉得现在还不算,但此刻还是承认了。 “你好。”陈群点了点头。 “真帅呀!以前就好奇丫头会交什么样的男朋友,你们真般配!”漫歌笑了笑,“谢谢你啦!” 陈群看起来心情缓和多了,一张臭脸都香了不少,甚至还对老板娘报以微微微微笑。 陈群也没那么难懂,只是让人很累。 热腾腾的馄饨很快就端上了桌,陈群拆开筷子,只一口,就明白漫歌为什么总来这家店了。 果然还是因为周旋,这碗馄饨确实很好吃,让他很怀念,逢年过节,周旋不喜欢吃饺子,只包馄饨,也不喜欢别人插手,他就安营扎寨,从下午包到傍晚,一心一意像绣花一样,自己说什么,料理也是爱的一种表达,要耐心要细心,陈群反正对他这一套嗤之以鼻,但并不是感受不到他的爱,周旋像一个职业花匠养花一样,精心地伺养着他们三个。 等刚擦了黑,周旋就支起一口铁锅,把厨房唯一的便携煤气炉搬出来,就这样边烧边吃,像火锅一样,那时候,想想还是挺开心的。 沙漠里干燥的现实非常无聊,这是为数不多的,连陈群都能感受到其中浪漫的时候。 陈群又忍不住边吃边想,那么多漫歌留恋的往事,有他陈群一份吗? 倘若没有囡囡,他们还会有任何关系吗?他是不是真的比周旋差的多了。 严格来说,他们并没有在交往,他就像硬挤进漫歌的生活的蛀虫,连漫歌现在生活里有什么样的男人都不知道,更没有资格管。 陈群暗暗自嘲,还没放醋,他就已经自带醋,醋了一天。 “很怀念。”陈群放下汤碗说道。 “你也吃出来啦。”漫歌笑笑,“我要了做法,但是自己做怎么都做不出来这个味道。”陈群点了点头,“我也想试一试。”漫歌盯着陈群看了一会儿,“像这样能找到人讨论过去的事情,我就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陈群心里也这么觉得,他们的过去是连接在一起的,像对一个共同的秘密保持沉默,像一对儿策划犯罪的密谋者。 漫歌的家就在一公里外的地方,一栋高层公寓,档次不好不坏,有点出乎陈群的意料。 她探头探脑地进了门,先吸了一大口气,确认屋里没有味道了,才招呼陈群进屋。 但陈群还是闻出来了,omega那股子信息素的味道,虽然空气里没有,但在物品上还是有轻微的残留,他有点开始懊恼自己的狗鼻子。 已经决定不再因为这事生漫歌的气了,他也就此作罢了,陈群放松地靠在沙发上,漫歌在厨房里泡茶,下午时光这座公寓阳光正好,暖融融的,周围虽然有sao味儿,但主要还是漫歌的气味,让陈群很是安心。 漫歌把热茶放在陈群手里。 “开始吗?” “嗯。”陈群点了点头。 漫歌用转换头连接了DVD和电视,推入了碟片,这碟片很新保存的很好,似乎一直无人问津。DVD吃了碟片发出轻微的轰鸣,像分院帽在品尝学生的脑袋瓜一样,沉吟了一会儿才播放出内容。 里面是儿时的周旋,地点在某处的cao场,一个万里无云的晴天,他小小的个子,婴儿肥的圆脸,一点没有他长大后的男人模样,戴着一顶毛呢小军帽,嘟着嘴巴很不愿意的样子,在拍摄的人的前面跑着步,帽子上的小缎带一蹦一跳的。 一片祥和,这段录像应该是在战前拍的。 又有一个人跑进了镜头里,和周旋肩并肩跑着,个子比周旋大不少,一头金发,身体很壮实,跑起步来都一板一眼,他回头看了一眼镜头,漫歌顿时如雷电穿体般呆在那里。 这,这是…… 那个少年有一双绿色的眼睛,他抿着薄薄的一片嘴唇,表情坚毅又严肃,他低声对周旋说了什么,周旋突然提速猛跑了起来。 那张面孔,她再熟悉不过了。 “怎么会这样……”她按下暂停,画面定格在金发少年的脸上,漫歌喃喃自语。 大约翰从来没有提起过周旋,在此之前,她都不知道他们认识,在周旋身死,伙伴四散后,她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二个贵人。 他是个一板一眼的古板男人,头发也是万年的圆寸,像专门为军队而生的男人,雇佣兵的大家都叫他大约翰。 就是他在漫歌不知所措的时候找上了她,她没有飘荡很久,她无处可去,意志消沉,只守着那辆装甲车,只半天功夫,她就与追踪周旋的雇佣兵团相遇了,也许是装甲车暴露了她的位置。还记得那天浩浩荡荡的车队卷起漫天黄沙,直直地冲她驶来,她远远的就看见了,本来想跑,但当时漫歌万念俱灰,只觉得让他们杀死也挺好。 那个时候,大约翰只字不提和周旋是旧识,只是说看她是个好苗子,说他知道周旋的事,不如跟他干,学个安身立命的本领。 理所当然的,漫歌加入了他的佣兵团,接下来她的人生也顺理成章成了这副模样。 那这算什么,周旋向他托孤?但为什么不说呢? 大约翰不算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他和陈群的闷罐子不同,他是深沉,该说话的时候绝对不会咽回去,对佣兵团的管理也非常的严肃,绝对是个靠谱的领导,漫歌从来不敢造次,对他总是有距离感和尊重感的,直到大约翰脱离佣兵团,宣布退役,她都不清楚大约翰的事,甚至连大约翰是abo哪一种都不清楚。 但大约翰无疑是漫歌的第二人生导师,她非常喜欢和他聊天,听他的见解,一直很喜欢亲近他,大约翰对她这个学徒也算是特别照顾吧,在他退休后,她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半年几个月就会收到大约翰的明信片,都是一些亲切的话,极其偶尔会发张照片给她。 她觉得不如打电话来的亲切,但既然大约翰喜欢这种形式的话,漫歌觉得也不错。 他如果不说,绝对不是因为某种扭捏的理由,而一定是有他的原因的,他决定不认识周旋这样更好,而且加入佣兵团后,同僚也聊起过周旋的事情,因为她总是郁郁寡欢,他们听上去都不像认识周旋的样子。 佣兵团后续执行的任务也总是从官方那里承包的一些脏活,一般来说佣兵团多少对军队外包的活都会有些忌讳,那个时候漫歌也对此感到很奇怪,但大约翰如果本来就是军队里的人,这件事就能说通了。 以他的性格,他会抛弃荣耀,选什么浪人佣兵吗,绝对不会,他可是为军队而生的人。 那么退休就很存疑了。 不管怎么说,直接问他都是最直接简单的。 她要去找大约翰。 敲定了下一步的方向,她有些迟疑,怎么和陈群说,还有无极。 陈群注视着在等她。 漫歌深呼吸整理了一下思绪。 “这是大约翰,我在此之前不知道他和周旋是旧识。我觉得,问问他,一切都会大白。” “大约翰是谁?”陈群顿了顿,“虽然那个时候我也在军队,但我们不在一处,我不认识这个人。” “是我孤身一人的时候,遇见的佣兵团的团长。” “但现在,他已经退休了,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 也许大约翰就是为了躲开她的追问,才退休不知踪影的?漫歌心里划过一个疑问。 漫歌虽然起疑,但并不觉得这事是个大事,也许只是被嘱托了,或者不方便,这都有可能。 “总而言之,我要去找他。” “带上我。”陈群立刻说道。 “你得照顾囡囡。” “囡囡长大了,而且有花妹照顾。她是女孩子,本来我能做的也不多。”漫歌觉得他与其在说服她,不如在说服自己。 “拜托了。周旋也是我的朋友。”陈群诚恳的望着她的眼睛,郑重地说道。 漫歌合了合眼睛。 “知道了,囡囡的事情,我也会托人盯着。” “我要查他的行踪还需要一些功夫,你也安排一下家里吧,不急这一时了,他都退休很久了。” “……谢谢。”陈群勾了勾嘴角。 剩下的一些光盘和照片,都不是一些重要信息,更多是生活片段,漫歌向情报屋发委托的时候,只是让他们把能找到的东西都搜罗给她,她知道也不会有多少东西。 他们靠在一起看完,只是默默的怀念他,周旋,一个温暖的好人,像默哀一般,谁也没有说话。 他们一秒也没有快进,就这样将几张光盘都看完了,时间又到了逢魔时刻,夕阳照进来,把窗户里所有东西的影子拖长,一直延伸到漫歌和陈群的脚底下,他们久久没有讲话。 “……好了,我该送你回去了,不然囡囡该着急了。”陈群点点头,漫歌起身穿上衣服,想了想,又去厨房冰箱找了瓶水。 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无极’ 陈群下意识垂下眼看到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