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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觉得灵力不受控制。痛楚之中,他眼睁睁看着自己重新又变回了人身,糊涂中倒还记得有外人,要轻衫薄履——尚未站稳,就见苏玄机眼神一变,迅速张开剑阵将他二人护在其中。然后身后轰然一声!——天地都在为之震动。身后,焦石碎成了粉末,尘土飞扬。灵力尚未能稳,余秋远虽为人形,身后那双凤鸟的翅膀,却仍忽隐忽现,一时非人非鸟,于红光之中,瞧不分明。他勉力往后一看。呛人的尘烟之中,此刻最不该见到的那个人便在这里,白衣黑发,手中长鞭熠熠生辉,怒火冲天。“余秋远!”容庭芳咬牙切齿道,“你竟然骗我!”和余秋远在万鹤山庄的婆娑幻境中见过的,一模一样。作者有话要说: 前方撕X大战——苏苏:我知道我不该有姓名!第55章剑拔弩张在万鹤山庄时,容庭芳进过婆娑幻境,厉姜和萧胜也进过。但他们不知道,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人。是余秋远——应该说,是还披了白子鹤壳子的余秋远。婆娑幻境之所以难缠,是因为开创它的那个人也是一个难缠的人。世间的幻境,大多是随人心境而变,再难也能解。那人便觉得无趣。他想,一人好解,倘若开启这幻境与摆脱这幻境的,绝非一人之力呢?比如说,这世上,是否能有两个人所喜所惧互承互辅呢?——所以最开始,这个幻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困住敌人的。这个世上,你喜欢的或是讨厌的,都与我有关,本该是一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你我共同的世界,便人间最愿意沉醉的美梦。可正邪两存,黑白不分,物极必反。有美好的一面,自然也随之诞生最黑暗的一面。世间最暗之处莫过于人心,所有邪恶恐惧,均滋生于此。婆娑罗初始时承载了中术者对世间美好的向往,后来,便成了困住别人的囚笼。容庭芳被困在幻境之中,随之而来的余秋远更不能幸免。他知道那是幻境,却身不由己。余秋远当时也庆幸,那毕竟是幻境,幻境中,什么可能都有,所以他才能和容庭芳安然相处。那时梧桐树上白花似锦,星星点点落在容庭芳发间,叫他临到近前很想伸手拂了去。仔细想来,他二人之间能得此安祥宁静的时刻屈指可数——叫人心生贪恋。余秋远生平怕一件事,藏在心底已久不欲叫人知道。而如今最不想面对的,就是毫无准备之下被容庭芳忽然撞破身份,较之更差的,便是在先遇到苏玄机后被他撞见,更更差的,就是在这种话只讲了一半听上去模棱两可的情况下,被容庭芳撞见。呵——绝了。最差的结果占了个全。容庭芳怒目而视那一刻,余秋远的心倏忽一下就沉了下去。鸟也罢,人也罢,都能找到理由于搪塞推脱。可如今他瞧着是个人,身后的翅膀却像在烈焰之中欲展翅腾飞。非人非鸟,根本毫无借口推脱。他还能狡辩什么?——可真他妈的,不巧啊!巧不巧合由天,顺不顺意在人。容庭芳心中的火,足以烧平那天。他从未如此生气过。每往前走一步,脚下便是一个深深的脚印,周身怒气而起旋风,威压重得人抬不了头。“金丹?鸟?”容庭芳冷笑道,最后居高临下,只吐一个字,“你?”落字间,已然站到了跟前。苏玄机不明所以,下意识便袖中滑出一柄长剑,拦在余秋远面前,呵斥道:“魔头,当日留你一命已是开恩,休得在掌门师兄面前无礼!”掌门师兄——真是绝好的一个词。容庭芳眼中划过一丝痛心。他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先前容庭芳一直担心胖鸟是不是受了暗伤,逞强不肯开口,左思右想觉得实在独自一人呆不下去,又放不下面子同晏不晓说明缘由,就只自己孤身一人悄声寻来。容庭芳以为能见到什么奚落胖鸟的好场景,大约是‘瞧你这鸟样,没有我果然不行啊’之类的,若胖鸟能低个头,他还可以勉为其难替它治个伤。再把先前说好的金丹趁早还了,免得这鸡伤身又伤心。这般思虑着,觉得自己当真十分体贴,再好不过。一路揣着不明的焦心寻来,却见着只有苏玄机一人在焦石之后,不知同谁说些什么。而石头边上又露出长长一条尾巴。“……”这尾巴他如何不认得,晚间睡前总要撸过多回。容庭芳心下生疑,只怕是苏玄机与白式微串通好了一伙,打算坑他的鸟,眼神一暗,欲悄悄躲到一侧,好找个空隙将鸟抢回来。没想到——竟直愣愣地见这鸟变成了一个人。……是人啊。是他本来念念不忘,总想着坑蒙拐骗也要看上一回的人!他们身陷在无尽崖那会儿,胖鸟刚从碧潭中浮出来,还晕着,湿哒哒一大团。容庭芳撑着下巴坐在它旁边,久等不醒,便想到它先前在水中一晃而过的人影。百无聊赖之下,他闲得无事,伸手去戳胖鸡的尾巴,又去蹂·躏它有着细细绒毛的肚子,一边享受着软暖的手感,一边心想,这胖鸟变成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或许是蠢的?也或许十分平庸?或者——他心想,鸟色尚且艳丽,大约是人时长得也不错。但,若论身姿,没人比鹤鸟优雅。若论容貌,谁能和凤凰平分秋色。相貌并不是最要紧的事。容庭芳虽然喜欢好看的东西,漂亮的宝贝,却不是要找人相亲。漫长的岁月啊,他过往的人生中得到过几回真心的朋友。可惜下场都不好。树祖对他好,树祖死了。沙那陀对他好,沙那陀也死了。——难得有只抗火能淹的鸟。容庭芳想,这么耐打耐摔,生命力极强,丑一些便也罢了,他并不嫌弃。一想到上了崖顶便能见到胖鸟当人的模样,他竟还有些小小的期待。万鹤山庄时,晏不晓有句话说的不错。他说:“若要找人说话,我便能说,想与他一道走遍大江南北,亦能携手同行。鸟雀虽灵,到底不如人好。”当时容庭芳不觉得,现下却觉尚可。余秋远虽然勉强算是一个聊得来的,打得过的。毕竟是蓬莱那边的人,他们之间或许只能是兵戎相见,哪怕待他再好,蓬莱招招手,人还是会弃他而去。但胖鸡不同,它既无归属,亦无门派,岂非天大地大都无拘无束,逍遥自在。容庭芳勾勾嘴角,愉快地想,或许像他这样的人也终于能交一个朋友的。他甚至想好了,若胖鸟真心待他,真的将它送到蓬莱又有何妨!结果——“我看习惯了别人的笑话。最后竟然自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