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勘探乙女】深渊爱人(上)
书迷正在阅读:我和我的变态亲友整出来的花活、后妈攻略指南、时间孤岛(NPH)、双面荡夫(双性,黄暴粗口rou合集!)、大雜燴、【GB】救命,不小心渣了心狠手辣的苗疆圣子、到腹黑发小公司还债的日子、男主他总是黑化中(合集)、狐狸不是妖、番外合集
???????灵感是作家的生命,如今的奥尔菲斯正在流失生命。 作为伦敦小说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他清楚自己不能停下创作,文思泉涌是年轻有为最有力的佐证。 然而目前的小说家无论如何也无法在稿纸上写出一个词,第二天,第三天……好些天了,情况没有好转,也不是没试过强迫自己写点什么,但这种情况下诞生的文章只配进入编辑的垃圾桶。 于是灵感枯竭的焦虑随着创作失败而不断延长,奥尔菲斯开始寻找其他破解困局之道,他打开了书柜,随机选出书籍来细细品读。 巧合发生了,奥尔菲斯对这本凭运气选中的书产生了浓厚兴趣。 它的作者是现今的一位知名作家,为了写就这本书,远在美国的作者本人曾亲自漂洋过海,深入伦敦东区,最大程度地体验生活。 ————伦敦东区是什么样的地方? 尽管奥尔菲斯生活的伦敦西区和那里都在伦敦,但几乎是迥乎不同的两个世界。 那里是庞大的底层世界,有着与西区的繁荣格格不入的脏乱、贫瘠与滞后……是以此,那位知名作家根据其为实的眼见,将伦敦东区称为“深渊”。 而这位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发生在深渊里面:女主角与一个浪漫的男人产生了双向的情谊,但她已经被安排了婚约,勇敢追爱的姑娘在现实和爱情中,选择了后者,与情郎共赴爱神港湾,但婚后生活并不如意……故事结束在让人扼腕叹息的暮年追思中,此时“深渊”的冗乱,已经磨灭了爱情的所有浪漫。 读完这个故事,奥尔菲斯认为自己也能够像那位作家一样,去东区寻找灵感:贫乱固然可怕,但是丢失了灵感更加让人惴惴不安。 出发的时候正逢圣诞节,他沉浸于创作的苦恼中,无心挂恋佳节盛事,但其他人并非如此:即使是生活艰苦的东区人,也不忘在这个日子里修整。 这就意味着,没有开张的店铺供他落脚。 一路向东越发深入这片荒芜之地,奥尔弗斯踏碎了沿途的冰雪,最后走到了东区最东边的街道,一个名为“莱姆屋”的地方。 莱姆屋是伦敦最早的华埠,中国人的聚居区。 也就是说,他能够在不过圣诞节的华人店铺中寻得落脚点,开启他的东区生活。 接待他的华人店家以最好的态度极尽好客主人之能事,为他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有色无色的果酒,并请他尝了些中国菜,但这个时期的物资并不丰富,顶多是些粥和腌rou。 店家问客人还需要些什么,奥尔菲斯问有无中国茶,店家就回头对里屋的方向喊了一声,让他的妻子将沏好的茶端上来。 里屋的方向传来瓷器磕碰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奥尔菲斯意识到,自己这一路只见到过华人男性,现在终于能见到一个女性了,出于好奇心便也抬头,往来者的方向看去。 低垂的里屋门帘被一只素白无虞的手撩开,随后款款而来的,是个出乎意料年轻的华人姑娘。 她端着一壶泛着热气的茶水,乌黑柔顺的长发编成辫子,眉眼被氤氲的水汽萦绕,一时间没能让客人看清。 店家抢先说话了:“怎么是你?mama呢?” 华人姑娘默不作声地将茶壶放在奥尔菲斯的桌子上,这才低声对店家父亲回答:“mama正好被隔壁婶娘叫出去了,我只能临时顶上。” 她的声音非常细腻温柔,这一走到近前,即使茶水的雾气还纠缠不休,奥尔菲斯也足以将她的面孔看清。 ……全然不似在图画里见到的中国人,她皮肤白皙,口鼻秀气,眼睛大而灵动,垂目时细密的睫毛就投下一层阴影,仿佛遮住了思绪叫人弄不清她在想什么。 这副神秘的异域容颜落在奥尔菲斯眼里,就像是那种四月初的报春花,开在暮霭未散的时刻,仿佛在花瓣上挂了一层朦胧的透明轻纱。 眼前华人姑娘的面容转瞬而过,她的父亲急不可耐地把女儿拉到一旁,伴随着几声气恼的叹息。 但父亲古怪的态度也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稍作沉默后,就摇摇头放端完茶的女儿回到里屋。 帘子一放,那个纤细的身影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奥尔菲斯这才察觉自己一直未能收回目光,他连忙将眼神凝聚到蒸腾的茶水白气上,思忖过后,还是对店家方才的态度表达了疑惑。 “女孩有女孩的规矩,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怎么好随便见外人……”(备注:背景年代在十九世纪末期,此时大清还没亡) “但是……算了。”店家说到这里,还是有些不情不愿,“反正她也定了婚事,又是许给英国人,见了就见了吧。” …… 奥尔菲斯在这个华人家庭里借住下来,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能见到那个华人姑娘在里屋进进出出地打扫。 知道中国人讲究男女大防,即使自己想过去和她说话,出于对店家的尊重奥尔菲斯还是忍住了冲动。 同一屋檐下的相安无事转折在新年时分,这个时候,即使是窘迫的东区居民也会尽可能装扮自己,参加热闹的化妆舞会寻求新一年的幸运。 最近的音乐厅就会举办这样的活动,奥尔菲斯为了他的灵感,自然也要参加这项东区人为数不多的娱乐。 出乎意料的是,华人姑娘也要参加,奥尔菲斯远远看见她的母亲拿着舞会礼服去了她的闺房。 跟她的父亲闲聊时不经意间提起后,得知既然她迟早是要嫁给西洋人,要跟着未婚夫去参加舞会就去吧。 舞会当天未婚夫很早就把她接走,奥尔菲斯忙着记录自己在此地的生活,没能瞧见她即将托付终身的人长什么样。 但是到了舞会现场后,摩肩接踵中于不经意之间的一瞥,奥尔菲斯忽然就见到了她。 即使戴了假面,华人姑娘娇小玲珑的身躯也让他过目不忘,就像是误入凡间的精灵,一种格格不入的明朗淡雅与内敛含蓄。 他拨开人群,朝着落单的她走去。 正独自低头思索的华人姑娘抬起头,认出了他。 她大方利落地对奥尔菲斯打招呼,回答他说,自己的未婚夫半途遇到急事不得不离开,她想参加舞会,于是独自留了下来。 一种与她的父母截然不同的做派举止,充满了新潮的好奇心,并非设想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女子。 奥尔菲斯带着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推搡的人群,本来早有意愿,这种情况下,他很自然地与她说上了话。 他诉之他的苦恼,讲了自己来到东区的原因,没想到华人姑娘也读过这本书,于是话题自然而然地往书卷发展。 他们开始谈论书里面有关爱情的奇遇、感情的巧合。她抱怨书里书外的灾难,对虚伪的无耻行径感到愤慨,这种与他一样的正直思想,同她那别样的迷人面孔是如此地协调一致,仿佛她就是这一切的化身。 奥尔菲斯认识到,比喻是危险的,比喻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 谈话的间隙里,舞池的人们已经旋转完了一支又一支舞,音乐不知何时被调成了悠扬的古典风格,这种音乐就象玫瑰盛开在雪原般的无边无际的寂静之上?,东区人并不热衷这种艺术,因为生活会让幻想褪色。 但来自西区的奥尔菲斯喜欢这个曲调,身边的华人姑娘也是,她抬起头和他对视,这时候,奥尔菲斯对她伸出了手。 两人进入舞池,完成了这支舞。 …… 作为一个纯粹的异乡人,她在十九世纪伦敦华埠的生活中,所有的美好,都来自于回忆。 现代社会丰沛的文化资源,铸就了她与此时的东区居民注定不同的精神世界,为了活下去,她能够适应这里的生活,但无法接纳这种生活。 某一天,父亲突然让她与一个素不相识的本地矿工订了婚:他是个典型的劳动者,强壮的体格与世故的思想,整日想的都是钱和挣钱,身上的煤灰仿佛永远也抖不干净,一靠近就能闻到尘土的味道。 而且她结婚的日子近在咫尺:现代还得上学的年纪,就要嫁为人妇了。 但是她不是没想过,让自己在这个晦暗的年代里活得稍微绚烂一些:倘若她能爱这个父亲安排的夫婿,岂不是会更好? 毕竟未婚夫虽然出身底层,但却有许多贵公子求而不得的出色身材,骨相落在她眼中也算一表人才,于是,她尝试在这个矿工身上找到幸福与陶醉的希望。 然而生计的艰苦早就磨灭了不实用的荷尔蒙,矿工谈起话来,像砖砌的民宅一样平淡无奇,三句话离不开囊中物;他的想法,也和他那些粗陋的工友一样,如同煤渣似的黯淡无光。 据他自己说,他每天的生活就是住所矿场两点一线。他既不看音乐剧,也不读文学,更不参加舞会。有一天,她尝试和他分享自己记忆里的现代生活,他居然以为她在说汉语。 这时一条小狗从隔壁跑出来,热情地亲吻矿工的裤腿,他一脚将可怜的小狗踹开。 奥尔菲斯来到她父亲的店里时,正逢圣诞节,她给矿工说中国人不过圣诞节,他居然就真的连一声节日祝福都没说。 她暗自神伤,觉得自己一生也要消磨在这片东区深渊之中,迟早要变得和那些旧社会的土著一模一样。 正当这时父亲在外面叫母亲上茶,她恍惚母亲刚刚出门,没来得及想到这年头避客的规矩,直接端起茶壶走了出去。 猝不及防看见陌生的男人坐在桌子前,穿着精致的白色西服,这是种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伦敦东区出现的装扮,洁净体面得格格不入。 白衣男人也正看向她,这是个面容俊秀的青年人,白皙的皮肤,单片的眼镜,无一例外地昭显着他不是劳动阶层,而是文质彬彬的知识青年。 最重要的是他面前摆放着的,除了用以招待的食物,还有一本精装书:这与绅士们的华美手杖一样有意义,使他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他坐在这里,抬头看见了她,眼底流露出不自觉的微笑。 没过多久,她得到了这个叫做奥尔菲斯的小说家会在她家借住一些日子的消息。 即使同在一个屋檐下,旧社会的规矩也让她与奥尔菲斯并无直接交集,甚至连偷偷望一眼奥尔菲斯伏案写作的影子,都要背着父母。 她望向他的眼神不是爱慕,而是渴望,渴望东区居民们并不需要的精神世界。 与奥尔菲斯的正式相识要等到后来的化妆舞会了。 矿工对这种娱乐并不感兴趣,她再三表达自己很想去看看西洋人的舞会,他才同意说服她的父母放她去,然而自己又漫不经心,随随便便穿着以前下矿的衣服就把她接走了。 然后说好的跳舞也没跳,半路看见个圣诞节急招工的消息,他就连忙改变了安排,留她一人在舞会现场好奇个够。 这时,奥尔菲斯过来了。 他给她说起他的苦闷,一个灵感枯竭的小说家,偶然读到一位知名作家写的东区故事,于是来到此地。 她知道他口中的作者,她记忆里的经典文学大多创作于这个十九世纪,于是就和他谈起了书中流浪的孤儿、自强的女教师、牺牲的钦慕者和从容的死刑犯,这个最好的时代与最坏的时代在东区少女和西区青年之间徐徐展开。 音乐随着二人之间的气流变幻,延展成了朦胧的气息,奥尔菲斯的礼服非常贴身,显出了胸脯的轮廓。 他们开始跳舞,起先跳得慢,后来她能跟上节奏后,就越跳越快。周围的一切似乎随着他们也开始旋转,就像绕轴旋转的唱片。她的裙摆蹭着他的裤腿,他的眼睛看着她的瞳孔,她忽然觉得头晕。 一曲舞毕,奥尔菲斯松开她的胳膊,她头往后一仰,靠在墙上,用手蒙住眼睛。 舞会结束后,奥尔菲斯自然与她一道回去,几天后她在后院里面浣衣,就在一棵大树底下,冬天剥干净了它的叶子。 奥尔菲斯就是这时来找她的,他站在树干后面唤她,她走过去,他又绕到了另一边,如此几次反复后,她意识到这是一场捉弄性的追逐,于是一跺脚转身要走。 奥尔菲斯连忙追上来。 他说:“跟我走吧!” ————书中的故事在现实里面发生了:东区深渊里的姑娘与人相爱,但她已经被安排了婚约,现在要面临的选择是,爱情还是现实? 是这个浪漫的芳心相许的小说家,还是那个不解风情的父母之命的矿工? “……” “奥尔菲斯……”她嚅嗫着,推开了奥尔菲斯的拥抱,“我们都知道那个故事,我、我害怕小说变成真的……” 尽管她总是对现实里的未婚夫失望,但是跟着奥尔菲斯离开,意味着毫无保留的未知,一时间竟说不上哪一种更可怕。 这个冬日最冷的那一天,奥尔菲斯无可奈何地离开了伦敦东区,带着遗憾,依旧没有灵感。 她偷偷来送他:“在命运让我们再次相逢以前,我不会剪去长发!” 说完,她就被心急如焚的父母抓到,直接带到了负责结婚的神父面前。 …… 在小说里面,姑娘选择了爱情,结果并不快乐,而她现在选择了现实,嫁给矿工成为了坎贝尔夫人。 然而还是……与婚前设想的一样,嫁给这个叫做诺顿的矿工,不代表就是美好的选择。 他总是抱怨。每天一睁眼,就开始数落她不肯剪短的长发如何碍事,然后骂骂咧咧地抓起来梳理,一边编辫子一边骂黑心的矿场老板拖欠工资,然后警告她别和他某一个工友的老婆来往,因为那一大家子都喜欢占小便宜,还要挑几个名字都一样的小孩骂给她听,都是矿场童工,笨手笨脚的总给他添乱,最后回到她的长发上面,再重复一遍这头发有多么碍事,等骂完头发也终于编好了,诺顿就抓起提前准备的餐食出了门,直到晚上才会风尘仆仆地回来。 然后噩梦才真正开始:这男人打鼾!上半夜宛如电钻戳石头,下半夜像是斧子砍木头,她又不敢弄醒他,因为害怕和隔壁太太一样被丈夫打,就只能忍着整夜整夜睡不好。 长期失眠绝对不快乐,这导致到了回娘家的日子,母亲一见她就开始哭:“好憔悴的气色!你这是糟了多少苦啊!”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