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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言

    阿透的记录1

    我至今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阿坤穿的是一件藏青色的连帽衫。十一月初,天气正好开始转凉,房间里已经开了暖气。我穿了一件短袖,他进门的时候,我站起来和他握手。他礼节性地和我碰了一下,很快就把手抽了出来。

    “张先生,怎么称呼?”

    他犹豫了一秒钟,才说出阿坤这个名字。这显然不是真名,我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他临时编造出来的。不过名字也是客户隐私的一部分,他不想说,我也懒得去问。退一步说,我至少知道他姓张。只可惜张是个大姓,光在中国大陆就有八千五百万人和他同姓,我在路上喊一声张先生,回头率起码百分之七。

    还不如阿坤好,有创意。

    “阿坤,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礼貌地微笑了一下,“接下来我会问你一些问题,我希望你能够坦诚地回答。当然,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拒绝。”

    他点点头。

    “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第一个问题。我深吸了一口气,这两位新客户非常特殊,预约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过他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走到这一步,他们确信分歧已经无法消弭,来找我,只是想让一个陌生人知道他们的故事。他们两个都是律师,和我的助手约完时间,还亲自拟了一份合同寄过来。我扫了一眼,上面的条款十分霸道,但是开的价码确实令人无法拒绝。

    更要命的是,这些问题是合同附录里的,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一共不到一百题,我让助手查过,一大半居然都是从那什么夫妻相性一百问里抄的。这玩意我不是很熟悉,听说经常被早年的网络小说用作番外。我专门核对了一遍,发现所有提到“爱”的问题都消失了。

    阿坤没有看我,他的气质很特别,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我只在我家的猫上看见过这样的眼神,不过得是那祖宗吃饱喝足了以后。

    “十年前的夏天。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他比我小一届。带新生的人有事,就把他推给了我。第一天我帮他搬家,晚上他请我吃火锅,但是公寓里什么也没有,后来我们一起去中超买了食材和电磁炉。”

    “好吃吗?”我忍不住问。

    阿坤面无表情,继续说了下去。我觉得他可能根本不在乎味道如何,对他来说,食物唯一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第二天我陪他去逛校园,不小心迷路了,一直走到了农学院。路边的羊看到他都围了上来,他觉得好玩,趁旁边没人摸了几下。”

    “你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他再次沉默,但起码这次看上去是在思考,而不是在糊弄我。很快阿坤把衣服袖子放了下来:“我不记得了。我的记性不是很好,从小就是这样,能记住具体的事件,但是很难记住感觉。他经常说,我天生就适合这一行。”

    “那么……阿坤,你能想起任何细节吗?”

    他抬头,过了一会才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虎牙是尖的。”

    “之后你们经常见面吗?”我停顿了一下,“初次约会在哪里?”

    阿坤摇了摇头:“严格来说,他不是我带的新生,所以有问题还是问瞎子,但后来也会问我。我们……没有约会过,我是他宪法课的助教,答疑时间是每周五下午三点到五点,他有时候会来。我记得最后一次他来晚了,直接去了我的公寓。”

    我低头扫了一眼,下一题是“当时气氛如何”,再下一题是“初次性爱的地点”。妈的,敢情这玩意还算得挺好,都准备分手了还能顺便秀个恩爱,再这么下去可不得给我现场直播考研网站。我挑了挑眉毛,决定发挥点主观能动性:“最后一次,他问了你什么问题?”

    我以为这个问题还挺出乎意料的,应该要让他想上那么一想,没想到阿坤很快就回答了:“Masterpiece Cakeshop,主要关于第一修正案中的宗教自由条款,同时也牵涉到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他问我为什么两位自由派法官也加入了肯尼迪的主要意见。”

    这下我感到非常尴尬。实话说,我对于美国宪法的了解仅限于最高法院有九个大法官,小时候我一直把他们想象成魔戒的戒灵,总而言之,是那种看得见摸不着玄之又玄的邪恶组织。我看了看阿坤,这次他完全没有回避我的视线,继续说了下去:“他还带了一个蛋糕给我,巧克力味的,不是很甜。后来我才知道他那天迟到是因为在烤蛋糕。”

    阿坤忽然露出了一种我难以理解的神色,很久之后,我才隐约明白那也是悲伤的一种。

    “是我们分手的时候。我回家的时候他刚刚把蛋糕从烤箱里拿出来,之后的一个小时,我们就坐在餐桌边等那个蛋糕放凉。盘子底下压着一张贺卡,上面用中文写着: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吴邪从等候区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煮咖啡,确切地说,是在等咖啡把自己煮好。我顺口问他要不要喝,他就去吧台给自己也做了一杯,顺便还用奶缸拉了朵郁金香图案。这时候我才开始后悔刚才没让他给我做杯拿铁,又觉得不太好意思,只好说:“吴先生是吧,拉花这么漂亮,一定很讨女孩喜欢。”

    吴邪就笑了:“可惜我喜欢男孩子。”这时候我才有时间打量他,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穿了棕色皮夹克和牛仔裤,也不知道是因为坐姿还是他的打扮,我总觉得不大像是良民。刚才那个阿坤看着倒是挺乖,把手塞在兜里的时候甚至有点学生气。

    “叫我吴邪就行。”他坐下之后就把夹克脱了,随意地搭在椅背上,“你刚才应该见过他了吧,什么感觉?”

    我心说,感觉还挺帅的,哦不,是真他妈帅,吴老板您眼光真好!但这话不好对着客户讲,毕竟我还是有点职业cao守的,就正色道:“很难解释,我目前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他好像不能理解自己内心的感受。”

    “这么说吧,我就是他追寻正义路上的那块垫脚石。”

    “愿、愿闻其详。”我眨了眨眼睛,这又是什么比喻?追求正义谁他妈当律师啊,当律师追求的不是钱吗。

    他没接话,眉头忽然涌上了一阵阴翳。不过这一瞬间的愤懑很快从他脸上消失了,吴邪再看向我的时候,又露出了挑不出错的礼貌微笑。八颗牙,虎牙确实是尖的,我心不在焉地想起阿坤的话,这时候,笑容像面具一样扣在他的脸上,仿佛是一种铠甲。

    “我认识他十年了,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完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喜欢女生,大学做项目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连系花都约不动我,直接被他们安了一个装逼邪的绰号。所有人都说我是榆木脑袋,朽木不可雕也,其实我只是没有遇到想让我雕的那个人。”他摊了摊手,“结果呢?那个人对木头根本不感兴趣,他只想办他的案子。

    “十年了,我都在演这一场独角戏。表白是我接吻是我连上床都是我主动的,他从来不会拒绝,但我连抱着他的时候,都觉得他是在一个玻璃罩子里面。我好像从来都不知道他想要什么。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对戒指,亲自挑了内圈铭文,想趁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结果那天下了特别大的雨,他加班到凌晨才回来。这时候晚饭早就冷了,我就直接问他愿不愿意和我结婚。一切我都准备好了,他只要点头就够了,但他就那么沉默了半分钟,最后才说——吴邪,你先睡吧。”

    他自嘲地笑了:“我知道你肯定好奇,两个戒指的铭文分别是mens rea和actus reus,拉丁语,在刑法中表示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两者必须同时存在并有逻辑关系,否则就无法定罪。其实直到今天我都相信我们是相爱的,但是我们的爱并没有让彼此变得更幸福。”

    我注意到,他的咖啡几乎一口都没有动,杯子里,郁金香的图案已经融成了一片。

    “词人说谁能凭爱意将富士山私有,但富士山本来就是私有的。以前我觉得能不能私有主要是看爱,现在想来,主要是看山。”

    他说完,才将咖啡一饮而尽。

    张起灵的记录1

    后来她说,有些事情,如果当着他面的时候说不出口,也可以在纸上写下来。对彼此坦诚一点,对于解决问题会有帮助。

    这不是我的风格。我们认识是十年之前,电子产品还不发达,那时候法学院的考试全是笔试,吴邪的字很好看,非常有个人特点。虽然是匿名评卷,我总能很轻易地从几十张卷子里挑出他的那份来。放假的时候他回杭州,说有时间会写信给我。

    那年寒假几乎每天都在下雪,我在学校给教授当研究助理,要提前四十分钟起床,把车从雪地里挖出来。后来我干脆走路去学校,晚上回家会记得看一下邮箱,没有信来,但是有很多张明信片。都是很基本的问候,邮戳是一个多月前,落款用瘦金体签着他的名字。

    胖子叫他天真,他父母有时候会叫小邪。我一直叫他吴邪,平铺直叙,没有什么亲昵感。

    然后阿透问他平常怎么称呼我,我说,小哥。这不能算是撒谎,但我确实没有说出全部的真相。其实吴邪还给我起了一个绰号,叫闷油瓶,因为迎新的那天我闷不吭声地跟在队伍后面,像个拖油瓶。

    我不想告诉她,因为吴邪不知道这件事。第一学期结束之后,他和同学一起去酒吧庆祝。他是南方人,酒量的话……应该不是太好,喝了几杯下去就开始和人掏心掏肺,最后是他朋友打的电话叫我去捞人。我说为什么找我,他朋友说他通讯录里,就只有我一个中文名字。

    那时候我才发觉他偷偷给我起了绰号。我去接他的时候,酒吧里一股威士忌混合着香水和止汗露的怪味。穿过一大群男男女女,我才看见吴邪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窝在角落里,看见有人来,第一反应居然是凑上来闻我的味道。

    “怎么是你……”我拍了拍他的肩,就听见吴邪含糊不清地说,“闷、闷油瓶……你、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我道。难为他还发对了前后鼻音。

    他就不说话了,我搀着他摇摇晃晃往出口走,吴邪半边身子都靠在我的身上,毛衣也不知道什么材质,磨得我脖子有点痒。他呼出来的热气就喷在我耳朵后面,又是空调房间,全身的血液都往我耳朵边涌,直到推开门,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才冷下来。

    整条街都被新雪覆盖,踩上去咔嚓作响,有点像老式相机的快门声。我把车前窗上积雪扫完,他已经钻进了副驾驶,眼睛半眯着,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清醒一点。

    发动车子的时候,屏幕提示说,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

    我只好又转过身去看他。那天的月光很亮,睫毛在他脸上投下一小片的阴影,眉毛半弯,像是月牙。我只好认命,伸手去抓窗户边上那个安全带的插片头。这个动作和开车门很像,转身的时候,我条件反射地朝右后方看了一眼。

    然后他睁开眼睛看我。

    有一瞬间我以为我们会就这样僵持下去,直到前窗再次落满雪花。但他忽然亲了上来。

    木质香味,辛辣、有回甘,是龙舌兰。

    吴邪喝酒的样子,后来我见过很多次,直到现在,我依然不能确定那天他到底醉了没有。直到他的舌尖开始往我嘴里钻,我的意识才终于回笼,耳朵里像隔着雾一样,什么也听不真切。分开的时候,看见他茫然地看着我,又说:“闷油瓶。”鼻尖和脸颊都是淡淡的潮红。窗户外果然开始落雪,小簇的冰晶在玻璃上绽放开来,再融化成湿润的眼泪。

    我摸了摸他的脸,不到半秒钟,插片进入卡扣,发出“喀”的一声。

    “你醉了。”我说。

    他不回答,就使劲摇头,过了一会才嘟囔着说热。我只好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寒风一吹,确实让人清醒了一点。快要到圣诞节了,当地人早就作鸟兽散。路上几乎一辆车都没有,很快就到了他家楼下。我停下车,去解安全带的时候,又被他握住了手。

    “小哥。”他朝我眨眼睛,声音还是颤的,“别、别走。”

    和醉鬼实在没有道理可讲,我看着他,默默道:“我送你上去。”

    他就笑了,眉眼弯弯,只露出一条缝:“哎……你真好看。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想世界上怎、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就是你、你都不怎么搭理我,和、和个闷葫芦似的。我真的……真的特别喜欢你。我一点也不喜欢宪法,我就是想去找你。”

    我叹了一口气:“吴邪……”

    还没说完,他就胡搅蛮缠不得章法地吻上来,脸颊是毛茸茸的,呼出来的气也是毛茸茸的。我打了个激灵。我想说放手,说他醉了,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他一下子掰开我的手,舔舔嘴唇,一口直接咬在我喉结上。然后是锁骨,这时候他整个上半身都压在了方向盘上,没有熄火的话,可能连喇叭都会响起来。我犹豫了一秒钟,一只手得寸进尺,开始往我衣服里钻。

    我在心里发誓,再进一步、再进一步就把他捏晕。结果他只是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很轻地叹了一口气。

    这时候酒精味已经很淡了,在空气中挥发以后,变成一种若有似无的香气。

    “真的……”他说,“我就是想去找你。”

    吴邪的记录1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想不通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个地步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一切早有预兆,只是我一直装聋作哑。闷油瓶大概觉得自己演技很好,遇事不决,就像鸵鸟似的往沙地里一缩,但我也是这样。

    以前高中的班主任问我,为什么鲁迅会这么写他家门口的枣树。我答不上来,他说,两棵树明明是同类,这样写会显得孤独。

    后来的十几年里,我经常莫名其妙想到这句话。我毕业以后就搬进了闷油瓶在纽约的公寓,听说是他哥留下的,地理位置绝佳,就在帝国大厦旁边。这里一整夜都灯火通明,客户的邮件也不分昼夜地涌进来。我怕吵到他,就提着电脑去屋顶办公,几年下来,在天台上见过很多凌晨四点的纽约。

    我总是忘不掉闷油瓶看着窗外的样子,夏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中央公园,他就坐在长椅上看着那些梧桐树发呆,眼神完全是空的。细碎的光斑落在他脸上,像小片的雀斑。他本来就长得年轻,这么看简直就只有十八岁,我觉得自己根本是在犯罪。后来小花养了一只猫(他是富二代,在纽大学电影,想体验人生的时候,就去宽街当几个礼拜的临时工),是特别漂亮的双色布偶,性格温顺,也很亲人,抱着他的时候一动都不动。我观察了很久,小花不在的时候,猫就会用这种表情看着落地窗。

    这里必须得说,我并没有把闷油瓶比喻成我的宠物。我们住在一起了,但是他来去自由。

    我经常在上班的时候和他发短信,虽然大多数内容是日天日地骂老板傻逼,但偶尔诗兴大发,也说点令人牙酸的情话,什么今天夕阳特别美一整片的火烧云,月光如水淌在我办公室的地面上。东方人还是比较含蓄,这些鬼话的意思都是我想你了,闷油瓶能理解,不忙的话就回一句他也是。他在床上也是这样,连叫都很少叫。偶尔我想换换风格,说几句sao话,闷油瓶就会用一种“你他妈在说什么jiba玩意儿”的表情看着我。被他这么一看,我就觉得特别尴尬,连那jiba玩意儿也不太好使了。

    但我还是很喜欢他,和他做这件事,和他做任何事。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但我想起他的时候,连胸腔里都酸酸胀胀的,仿佛得了什么病。

    我以前觉得自己最害怕的是闷油瓶不这么想,后来才知道,我最害怕的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闷油瓶只有在办案子的时候,眼里才会露出一种算得上神采的东西。他读法律真的有抱着让这个世界变好一点的信念,而我是为了——妈的,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东西。

    很难形容这种感觉,我觉得他是我生活的全部重心,虽然我在工作上花的时间比他还长。我希望有一天他会用那种眼神看我,所以做什么事情都很拼命,不是因为在乎,只是想证明自己配得上。

    我快要当上合伙人了,最近才知道,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三十几岁,离英年早秃还有点距离,但洗头之前得检查一下自己的秀发。胖子已经有几根白发了,至于闷油瓶,他还是我们初见时的样子。

    法学院二年级的时候,我碰巧去听他的口头辩论。那段发言至今是我的心理阴影,五分钟之内,我就知道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当上诉讼律师。休庭以后,我们在厕所隔间里接吻,有种偷情的感觉。我使劲咬他,把裤子拉链解开,隔着内裤拿脸去蹭他的jiba。他回去的时候把衬衫一直扣到了最顶端,但领带有点歪,是我打的。

    直到今天我都相信,那一天,在场的所有人都曾经爱上过他。

    阿透的记录2

    我第二次见到阿坤的时候,他居然穿着全套正装在接待室坐着,开门的时候差点没把我吓死。这么穿是很帅没错,但我感觉不是要求婚就是要杀人,就差在胸口插一支玫瑰了。

    他大概是察觉到了我的局促,解释说:“刚下庭,没来得及换。”

    我招呼他坐下,趁他没注意,赶紧把拖鞋往沙发底下踢。阿坤主动把视线移开了,我说:“你是律师?”

    “检察官。”

    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立马开始思考自己最近有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想想除了非法经营和无证行医之外,应该就只剩下偷税漏税了。我跟解总签了卖身契,即使有问题他也会帮我摆平。而且这些业务也和他们没关系,毕竟婚姻咨询我还是有执照的,主要方向是婚姻家庭和性治疗,不过刚刚毕业,迄今为止还没有遇到寻求性治疗的客户。这一对的话,初步分析下来应该没有性生活方面的烦恼。

    “那么阿坤,我们从上次结束的地方开始行吗?”我笑了笑,看见他把西装外套脱掉了,压迫感总算小了一点,“圣诞节之前,你去了吴邪家,当时的气氛怎么样?”

    “他不记得了。”阿坤摇头,“我们上楼以后,他又拿了一瓶酒出来。我说我要开车回去,他就这么看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有一瞬间我非常生气,当时我真的很想把他捏晕,但是他说——他说,我觉得你也喜欢我。

    “我不知道。我没有回答。但是他要和我上床的时候,我没有拒绝。我只是觉得很……陌生,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离我太近了,我甚至开始害怕。

    “有些东西你觉得很美,但是不会想靠近,甚至连直视它们的勇气都没有。不会有结果的,我们……我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为什么会这么说?”我问。在喜欢的人面前感到自卑是很正常的,但他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一直明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是我的责任。上次你问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回去的路上,我就想起吴邪第一次朝我笑的样子。雨后初霁。我的记性不是太好,回忆的时候,就像在图书馆查一本用第三人称写自己的历史书。很多事情我本来以为自己忘记了,但我想起那个瞬间,就觉得……”说到这里,他停顿了很长时间,似乎是在思考怎么措辞,“我还会爱上他很多遍。”

    我在办公桌前坐了很久,依然觉得这两个人的关系令人捉摸不透。老实说,婚姻咨询和性治疗都不是我的强项,念书的时候也只是糊弄过去,我最擅长的还是给人扎针。我无证扎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如果他们的问题是硬不起来,我现在可能已经给治好了。

    吴邪是解总介绍来的,像我这种打工仔,可没有挑客户的权利。我见到他之前,倒是从他身边人(尤其是黎簇那小子)那里听说了不少花边新闻:那可真是说什么的都有,又涉黑又涉黄,一个律所老板,愣是被他说得好像下一秒就会拿起机关枪扫射华尔街,成立曼哈顿下城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吴邪比,阿坤的性格内敛多了,基本不会主动开启话题。而且他这个人并不复杂,对我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甚至有些过于坦诚了。

    阿坤不是不会,而是不屑于伪装,而吴邪,我觉得他似乎不想承认自己内心的感受。他的每个举动都是在和我说,他并不信任我。

    他也不信任阿坤。

    我能理解这种感受,如果他们能够完全信任对方,也不会感受到如此强烈的吸引力。爱情本身就伴随着危险,真正扣人心弦的,也是对方身上最无法预测的那部分。也许下一秒就会分开,也许下一秒钟,就会在洗手间里zuoai。

    我抬头看阿坤,只剩下五分钟了,他换了个话题。

    “你可能不相信阿坤是我的真名。我mama是西藏人,没有结婚就怀了孕。当时墨脱的村庄还非常闭塞,而且民族矛盾严重,这是很大的事,村里人想了很多方法,逼她说出我父亲的名字。她不愿意,最后他们用一种很古老的风俗来威胁她。那时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她在张家的帮助下逃到了广西,穿过中越边境以后偷渡来这里。我是在越南出生的,阿坤是那里的华人给我起的名字,不是假的。”他说,“吴邪让我来,我不想骗你。我mama应该会很喜欢他……上学的时候,别的小孩都有兄弟姐妹,她一直担心我会孤单。

    “后来吴邪陪我去了一次西藏。他觉得那里是我的家乡,什么都很认真地去学,还闹了不少笑话。

    “其实不是。”

    解雨臣的补充

    知道吴邪有喜欢的人是很久之前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记性太好会活得很累,但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

    那时候微信发布还没多久,我在手机上打俄罗斯方块的时候,看见他发过来一张图。我点开来看,居然是一杯咖啡,上面用奶泡拉出了兔子图案,尾巴圆圆的,还挺可爱。我不知道他还有这种爱好,一时也不知该回复什么。在我印象中,吴邪似乎是喜欢喝茶的,但那毕竟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在长沙老家的时候,秀秀、吴邪和我读的是一个初中。我们两家还是远方亲戚,他是我们仨里头成绩最好的,不过很早就搬去了杭州。

    “在追小姑娘?”我打字过去。

    他发来一个捂着嘴偷笑的表情,现在已经没人用了:“不是,他做的。”

    单人旁的他,应该不是手滑。

    我心一沉,又看见下一句:“追到了。”

    隔着屏幕我都闻到一股恋爱的酸臭味,作为朋友,我是真的为他高兴,但很难说这种高兴里没有夹杂其他情绪。他是家中独子,从小被父母和叔叔宠着,到现在也算是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苦,我不太希望吴邪看到这个世界真实的样子。而且那时候——说实话吧,我低估了他对张起灵的感情。

    事先声明,我并不是那种言情剧里用钱去砸女主角的恶婆婆,尽管我确实不缺钱。如果这件事真能用钱摆平的话,我一定会去帮他办。吴邪不知道的是,因为解家的生意,我还和张起灵打过几次交道,这个人怎么说呢,不是你想在谈判桌上看见的对象。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话不在多,刀刀致命。

    我至今没有办法把张检察官和兔子咖啡联系在一起。好几年了,我想到那个延迟起诉协议都rou疼,妈的,虽然那只兔子真的非常可爱。

    后来吴邪找工作的时候在我家住了一段时间,还和我聊天,说什么他拉花练了好长时间废了几吨牛奶,就为了冒充张起灵公司楼下的咖啡师给他送温暖,结果这小子捣鼓了几天就学会了兔子拉花。对手实在是太强了,看在兔子的面上,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在内心翻了个白眼:“不是你追他吗?”

    吴邪就开始脸红,和孔乙己似的:“你情我愿的事,能叫追吗?”

    我也希望那是真的,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读不懂张起灵。我只能通过吴邪十年来的变化来推测他们的感情,结果就是连他也开始变得陌生。

    吴邪刚来纽约的时候,我也差不多毕业了。秀秀读的是金融,一开始我们仨还会凑在一起,聚众抱怨工作上的事情。但我很快意识到,这样的交流除了宣泄情绪之外毫无价值。我们并不能理解对方在忙什么,而花两倍的时间去解释,似乎更显得疲惫。

    很多次我都以为他要和我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只剩下了尴尬的沉默。

    听说他和家里人出柜的时候,吴一穷少见地红了脸,之后一年都没打生活费,还是他mama偷偷寄过来的钱。这些事情吴邪就都没告诉我,他只说他搬到了张起灵那里,晚上去学校附近的中餐馆打工,一学期耳濡目染,厨艺有了长足的进步。剩下的内幕我是听解连环说的,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勉强可以算是我的养父。

    “总而言之,”吴邪叹了一口气,“这日子真是没法过。”

    我就打趣他:“但是你有小兔子。”

    吴邪哑然失笑,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很有少年感。

    我们碰杯,然后道别。在门口等车的时候,我看见张起灵来酒吧接他。他的大衣上全部都是雪,但吴邪跑过去,毫不犹豫地抱住了他。

    漫天飞舞的雪花下,霓虹灯的光被晕染得很有未来感。他们在真实与幻梦的界线中亲吻,有一瞬间,我觉得世界会在那一秒钟走向毁灭。

    吴邪的记录2

    人不能总活在过去,这么多年来,支撑我走下去的人都离开了,只剩下这么一句话。秀秀说这么想也是一种衰老的标志,她说,这是我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没有未来。

    被她说对了,佛经里说“如去如来”,我就觉得,我的未来就是还没来、但是感觉已经走了的东西。生活里别的事情也是这样,我只能假装抽了一口烟,用半死不活的语气说:“少女,你要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

    秀秀就叹气:“哥,我也三十了。”

    我说:“人到三十也是咱们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你看你花姐保养得多好,我和他一年生,大家都觉得我比他大一轮。这就相当于小花从我这里偷走了六岁,他二十四,我已经三十六了。他得到了青春、美貌和金钱,我得到了——三个本命年。”

    秀秀道:“吴邪,没想到你还有搞笑天赋。”

    我说这他妈都是被逼无奈,你要是和一个三棍子都打不出来个屁的人待上五六年,你不仅会说单口相声,还能直接在脑子里上演二人转。周伯通为什么是五绝之首?还不是因为他缺一个捧哏的,这么多年下来只能左右互搏,武功才突飞猛进。我以前真是很好说话一个人,后来神功练多了,组里那群小鬼看见我都害怕。有次我去茶水间倒咖啡,就听见苏万偷偷在黎簇耳边说:“你说我们老板为什么整天内分泌失调的样子?”

    黎簇叹了口气,道:“可能性生活不和谐吧。”

    妈的,这倒也没错,因为当时闷油瓶开始逼着我戒烟。闷油瓶想和一个人对着干简直太容易了,他本职工作就是做这个的,而且逼我逼得毫无心理压力,连职业道德也不用遵守了。

    闷油瓶在戒烟这件事情上可以说是丧尽天良惨绝人寰,执法手法非常简单粗暴,那就是烟和他我只能碰一个。

    他妈的,有时候我真想硬气一点,指着他的鼻子就说:“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