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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当初他喜欢郑飞翰,郑飞翰的少爷脾气是直率,大大咧咧是可爱,连对他凶巴巴的态度,都是口嫌体正直的温柔。喜欢一个人,就觉得他万般皆好,可若是不喜欢了,就看什么都挑三拣四。郑飞翰太舔着脸了他觉得此人没脸没皮没骨气,郑飞翰跑了他又觉得这货不知好歹脑子有包。顾俊艾想来想去也没想好给郑飞翰安排个什么下场,只好话头一转,问:“陶鸽呢?”小秘书说:“吃完饭了,在客厅坐着呢。”顾俊艾问:“坐着干什么?”小秘书一脸莫名其妙:“就……坐着啊?”顾俊艾觉得这次见陶鸽,有点不对劲。虽然之前接触的时候,他就觉得陶鸽做事有些怪异,性格也忽上忽下的。可这次见面,却格外不对劲。顾俊艾说:“你让人带他到处走走,可以适当让他接触些东西,看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小秘书问:“那少爷您这是要……”他看着顾俊艾扔下文件起身的动作,欲言又止。顾俊艾冷笑着说:“郑飞翰可以做一晚上手术,难道小懂也要陪着他饿一宿吗?让厨房做点小懂吃的东西,我过去看看郑少爷混的有多惨。”郑飞翰确实很惨,他呲牙咧嘴地趴在床上,古铜的肌肤和饱满结实的肌rou让他像只光溜溜的烤鸭似的任由大夫为所欲为。医生嫌弃郑飞翰这个穷鬼不给小费,下手十分粗鲁,粗糙的金属触手粗暴地往郑飞翰脊椎里插:“你怎么这么矫情。”郑飞翰脸都白了,生怕吓到儿子不敢惨叫,咬牙切齿地说:“你他妈往脊椎里插个东西试试!”门口响起一声冷笑:“你还嫌疼?那就别治了,瘫着吧。”正坐在地上玩积木的郑小懂高兴地站起来,迈着小短腿扑过去,奶里奶气地嚷嚷:“叔叔香香!吃大萝贝!”第164章顾俊艾假装咬了一口郑小懂手里那个积木萝卜,把小宝贝抱起来,居高临下地看那只烤鸭在床上痛不欲生地不敢挣扎。郑飞翰以前皮肤很白,毕竟是少爷,风吹日晒与他无关,偶尔去做个美黑,还觉得自己光着屁股躺在美黑舱里的样子很娘。但现在的郑飞翰已经被生活磋磨出了粗粝的古铜色,趴在那儿哆嗦的样子还真像只大烤鸭。郑小懂还小,看不懂爸爸在干嘛。郑飞翰也不好露出痛苦的神情,只能狰狞着勉强微笑:“郑小懂,你看我干嘛?”郑小懂指着亲爹的膀子,一本正经地喊:“大鸭腿!”郑飞翰都疼迷糊了:“喊啥鸭腿?老刘给我儿子叫个外卖,他要吃鸭腿。”顾俊艾责备道:“小懂才多大,吃什么鸭腿?”他把郑小懂放在诊所的椅子上,打开了带来的餐盒,教郑小懂握着勺子自己吃。回头看着病床上四肢痉挛的郑飞翰,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郑飞翰听见了,仰头想要控诉一句,被汗水模糊的视线却在迷迷糊糊中仿佛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就那样站在床边,高挑,清瘦,微微向左歪着头,温柔戏谑地看他笑话。大学的时候,郑飞翰理论课成绩极差。实战碾压全年级,把指导老师按在虚拟星系里揍的人,理论课却回回只考三十分。有一次,郑飞翰实在受不了父母的唠叨,雇了个黑客把学校成绩系统黑了,打算勉强搞个六十一分安抚民心,没想到黑客太敬业,直接给他改成了满分。这下好了,被郑飞翰揍过的老师特意安排重考,让郑飞翰在三万军校学生面前直播写卷子。郑飞翰得知这个噩耗之后,崩溃着从老师办公室里走出来,就看到顾俊艾站在走廊上,倚着栏杆,抱着手臂,温柔无奈又幸灾乐祸地看着他笑。那是郑飞翰第一次觉得,他这个不像O的朋友,其实很好看。可那种感觉也只是一瞬间就过去了。顾俊艾替他狠狠补习了三天三夜的理论课重点,他最后也只考了四十二分。郑飞翰呆呆地看着那个模糊中的人影,伸长了脖子擦着睫毛上的汗水想要看清楚那是谁。后背忽然一阵剧痛袭来,医生不耐烦地说:“别他妈动。”郑飞翰的神志慢慢清醒了,他不动了,像条被抽去骨头的狗,奄奄一息地瘫软在病床上。俊艾不会回来了。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花费了很久的时光,也无法让自己承受这个现实。顾俊艾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不是谁在闹着脾气,也不是什么短暂或长久的分离。当那个雨夜里,雷声震颤天地的时候,顾俊艾离开了他。那一夜,医生没有留住顾俊艾的性命,他也没能追上俊艾离开的那辆车。从此之后,只剩了永别。再也没有后来。郑小懂吃着好吃的胡萝卜酸奶泥,吃着吃着,却不吃了,不知所措地看着病床上的郑飞翰,小声说:“爬爬……你的眼睛出汗了……”第165章郑飞翰的外骨骼弄到天黑才弄好,挣扎着爬起来,双腿还有点延迟。他走路歪歪扭扭的,郑小懂乖巧地没有缠着爸爸抱抱,而是用力举起小rou手牵着爸爸的衣角,迈着小短腿跟着爸爸慢慢往前走。郑飞翰被疼出一身冷汗,哆嗦着扶着墙,说:“少爷,劳驾您扶我一把,我走两步缓缓。”顾俊艾有点嫌弃地犹豫了一下,看着郑小懂眼巴巴的样子,还是不忍心把这一大一小扔街上,凑过去让郑飞翰扶住他的肩膀:“我车在外面,送你回去。”这些歪歪斜斜的小路太窄了,顾俊艾的豪车只能停在路口。郑飞翰半边身子的重量压在顾俊艾身上,小心地牵着儿子的小爪子,慢慢往外走。天已经全黑了,灰区肮脏的小巷子里到处都是污水和垃圾,郑小懂灵活地蹦蹦跳跳地躲开污水,哼着一首地下拳场里用来助兴的朋克摇滚。顾俊艾没好气地说:“你就剩这一身蛮力了吗?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天天泡拳场里,也不怕教坏了。”郑飞翰苦笑:“没法子,少爷,我其实想去参军来着。但我有个仇家,在联盟军里眼线太多,权势太大,我怕我有命进,没命出。”他说的仇家,是他的父母。他的父母一直想逼他回头认输,甚至再娶一个够听话的O,继承家业,把一生耗死在这场纸醉金迷的盛世里。那些东西腐蚀了他的骨头和心,让他肆意挥霍着一切,直到失去了所有。他再也追不回失去的那些东西,却也开始深深地厌恶着他的温柔乡。郑小懂懵懵懂懂地听着爸爸的话,